第一百四十一章 初到异地(1 / 2)

因为是随机的空间跳跃,所以跳跃的地点是不确定,对于任千寻,只要不跳跃到海洋就是万幸。这次任千寻来到一个体育场模样的地方。这里人山人海,荧光棒在观众的手中摆动,形成一片彩色的汪洋,流转不息,尖叫声连连,人人都说着任千寻听不懂的语言。

“欧巴!”“好帅!”“欧巴!”“我们爱你!”

无数的年轻少女朝着舞台上的奶油小生呼喊。虽然任千寻听不懂这里的语言,用脚趾头猜都猜出这是异国他乡的演唱会。看着观众的肤色和外表,是黄种人,还在亚洲。

任千寻望着这大约有数万人的观众,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油然而生。随着这两年任千寻踏入修者界,渐渐有一种少年老成的气质,还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出尘感。

“这位姑娘,我是天朝人,流落此地,不知这里是哪城哪国?”任千寻试着和一个还算文静的眼镜女孩沟通。但很显然,会外语的人到哪里都是不多,而且半吊子居多。这个女孩见到有人打扰她观赏,有些不悦,皱着眉毛看向任千寻,不过目光一凝,眼神立马变了,变作花痴状。

“欧巴。”“欧巴。撒浪嘿!”“撒浪嘿!撒浪嘿!”

这眼睛女孩眼睛都看直了,嘴里叽噜咕噜的说着让任千寻头痛的外语,一把抓住的任千寻的衣袖,伸出脸竟然想要强吻任千寻。任千寻,吓了一跳,把这女孩往外一推。不知为何,任千寻有一种差点贞洁不保的感觉。差点对不起自己的妻子郑凡,虽然是这女孩强吻。

没想到这文静的女孩藏着一颗疯狂的心。任千寻心底一阵的狂汗。也难怪,虽然任千寻过去是一个长相普通的宅男。但是他是修者,先天修者,容貌比起以前大变。他踏入修炼一途后,数次的易经洗髓,排除杂质,身材和皮肤好的让女人嫉妒。更可况,进阶先天后,有一次的重凝肉身,这对任千寻的改变很大。修炼其实是生命的进化之旅,一般的生物要通过代代的繁衍,亿万年的演变才可以进化。但是修者,每一个大境界都是一次进化。

所以,先天强者称之为进化者也不为怪。进阶先天这一次的生命进化,每一个人类,甚至每一个生物都会变美。任千寻也不例外,他重凝肉身是第三阶段,现在他可以说是帅的一塌糊涂,秒杀一切凡人男神,而且重凝后的肉身纯洁无比,带有一种比处子还美的幽香。邪邪的微笑,出尘的气质,有我无敌的气场等等给人一种完美的感觉。

“这里的欧巴好漂亮。”“好美的欧巴。”“美少年欧巴!”

。。。

自那个拥有疯狂花痴心的眼镜少女,传播一场比光速还快的花痴“瘟疫”。这时任千寻周围的观众无论男女老少都发现了任千寻的存在。他们的评价不是帅,而是美。一种比女孩还精致的美!不过片刻,数万的观众都知道了一个角落里有一个没到极致的“欧巴”!台上的那位和他相比简直就是狗屎。这里无数的观众都想见识一下任千寻的“花容月貌。”以至于连狗血的踩踏事件都出现。

这个时候,不知道哪里多事的工作人员,把聚光灯打在了任千寻身上,用摄像机拍摄任千寻,在大屏幕上同步播放,顿时观众沸腾,尖叫声连成浪潮,一波接着一波,声嘶力竭。台上的明星欧巴,脸拉的长长,顿时脸上“晴转多云”,“多云转雨”,“小雨转暴风雨!”。这表情很精彩,精彩和天气预报似的。

也难怪歌星这般的表情,这本来是他的个人演唱会,他是全场唯一的焦点,真正的万众瞩目。但是一瞬间从天空云彩顶打入了地狱。被一个“凭空而出”的小子,抢了风头。不过他也怪不得别人,谁叫他开演唱会之前没有看黄历。

任千寻有些不悦,他一个堂堂先天中期的大修者,没像做了动物园的大熊猫观看。这时,任千寻大袖一摆,全身的真气化作了进阶先天时,用风之精元激活的风属性,刹那间大风呼啸,破空而去。

“仙人欧巴!”“神仙欧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