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是人来疯,这种话苏阳还是第一次听说。
但说的实在太妙了,老板娘把陆小凤要转告苏阳的话告诉苏阳之后,她还在接着笑,朱停也笑了,苏阳也跟着笑。
能找到一个嘲笑陆小凤的机会可不多,这种机会当然没有人愿意错过。
笑着笑着,老板娘忽然板起了脸,叉着腰,瞪大眼睛恶狠狠的问苏阳:“你笑够了没有?既然他让你去找他,你为什么不带着那个什么公主和他的手下赶快走?”
夫妻两吵过架和好之后,如果没有其他要命的事的话,一般常常要做点只有夫妻两才能做的事。做这种事的时候当然不能有别人在场,哪怕这个人是他们的朋友,也是个混蛋也不行。
苏阳要是再不走,那他真的就是个混蛋了,于是他吹了个口哨。
“你要多活动活动了。一个大胖子就算手在灵巧,身体也很难灵活。”苏阳很认真的对朱停说了一句,哈哈大笑翻身骑上老酒扬长而去。
望着苏阳的背影,老板娘笑吟吟的说:“他果然是个说人话的人,这句话说的太对了!”
“我不灵活吗?”朱停抬起眼皮望了望老板娘。
老板娘的脸刷的红了。
..........
丹凤公主做了一件傻事。
在陆小凤从酒楼里“逃走”之后,她并没有来找苏阳,而是带着她的车,她的手下,她的钱,和她的狗追了上去。
一条好狗的鼻子总是很灵的,即便陆小凤跑得再远,她也对那条狗的鼻子有信心。
既然有这条好狗和几个很厉害的保镖,又何必还在快剑小苏上浪费世间呢。
于是在她的眼里,刚才还‘又神奇又聪明’的快剑小苏立刻成了‘连狗都不如’的快剑小苏。
在有的女人眼里,男人有时候真是连狗都不如,没有用的时候;
于是狗都不如的快剑小苏反而骑着老酒,按照陆小凤给自己留下的话,先找到了他。
这是个很简陋的小木屋,孤孤单单的建筑在山腰上的一片枣树林里,屋子虽陈旧,里面却打扫得很干净,布置得居然也很精致。
但是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屋子里坐着的那个男人,他的眉很浓,睫毛很长,嘴上留着两撇胡子,修剪得很整齐。
很少有人会把胡子修成这种模样,看起来就像是眉毛,好像一个人的脸长反了,有一种错落的感觉,甚至你盯着他的眼神看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分心去看他的胡子。
如果在高手之间搏斗的话,一点点的分心都是致命的。
按照远剧情来说的话,陆小凤的对面本应该坐着一个老人,一个富可敌国,甚至超过国家的老人,那个老人虽然不知道武功到底有多高,但是苏阳可以肯定正面交手,陆小凤如果对上他,胜算绝对不会超过五成。
天下第一有钱人霍休,也是这段剧情中极为重要的一个人物,一百零八青衣楼的主人。
而让苏阳感到意外的是,这个老人却不在这里。
剧情又发生变化了。
房间里只有陆小凤一个人,他正趟在一个看起来很老旧的塌上,用一只比桌子还要老旧的酒壶喝酒。
他喝酒的方式很奇怪,胸膛上面放着一只装满酒的酒杯,他忽然深深的吸了口气,胸膛上的酒杯立刻被他吸了过去.杯子里满满的一杯酒竟也立刻被他吸进了嘴,咕嘟一声就到了肚子里。
见到有人进来,陆小凤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指了指桌上放的一只酒壶,又指了指胸口的空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