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我想他是个“好人”(1 / 2)

神级文明 傲无常 3000 字 4个月前

……

“真身下凡?”

圣·卢克微微一愣,完全没料到吴辉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

不过,作为一个合格的圣信徒,他自然不会阻止吴辉,只是俯身恭敬表示:“既如此,请吾主准许老仆随行护卫。”

“没问题。”

吴辉爽快地点头。

圣·卢克是原住民,让他一起下去,刚好可以给自己当导游。

“走吧~”

他挥了挥手,直接就带着圣·卢克去了天堂之门,花了0.2神力把门打开了。

不同于以往每一次的大张旗鼓,这一次他非常低调,不仅把天堂之门开到了格鲁镇内的偏僻无人处,还掩去了所有的声光效果,务求没有人发现。

“吾主,您这是……”

圣·卢克看得一脸迷惑。

“微服私访嘛~就是要偷偷的来。要是大张旗鼓让所有人都知道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吴辉嘴角含笑,眼神中透出些许期待。

小时候他看康熙微服私访记的时候,还一直搞不明白那老东西好好的皇帝不当,干嘛没事就往民间跑,是御膳不好吃?还是后宫的嫔妃不够美?

可如今他当上光明神之后,忽然间就理解了某些皇帝的想法。

光明神固然高高在上,大权在握,俯瞰着人间。可神国里的日子日复一日,还几乎没有变化,哪比得上那人间红尘的热闹繁华?

看那布莱克·李顿就知道了,那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逍遥自在,当真是给个皇帝都不换。

用上帝之眼看得越多,他就越是忍不住想亲自体验一番。

“我明白了!”圣·卢克把吴辉的话在脑子里咀嚼了一番,眼神里忽然迸射出光芒,“您是想亲身体验一下信徒的生活,感受民生疾苦,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以便更好的降福祉于信徒。吾主,您真是太仁慈,太伟大了~”

“……”

吴辉期待的表情微微一滞,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

难道他要说,他就是纯粹想下去玩吗?

算了~圣·卢克一定要这么理解就这么理解吧~反正人家皇帝老头微服私访的时候,编的理由也跟这差不多。

他轻咳了一声,没有反驳:“抓紧时间。天堂之门要关了。”

说着,他就往门里走去。

圣·卢克连忙紧走几步跟上了吴辉,同时张开双翼,层层叠叠的洁白圣光绽放开来,将吴辉包裹在了中央。

吴辉见状看了他一眼。

他知道圣·卢克这是在保护他。天堂之门开启的空间通道对身体会产生一定压迫,1级的体质绝对承受得住。

虽然他用神力也能保护自己,但圣·卢克的这份心,他还是领了。

吴辉转头,继续朝天堂之门内走去。

一步跨出,两人就离开神国,出现在了格鲁镇内的一条小窄巷里。两人背后,收敛了所有光芒的天堂之门悄然关闭,仿佛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从圣罗兰公国运来的咖啡豆,只要3扎克一斤,都来看一看啊~”

“刚出炉的果酱面包哎~小伙子来看一看,不好吃不要钱……”

才刚站稳,充满了市井气息的叫卖声吆喝声就顺着轻风钻进了他的耳朵,果酱面包的香气、咖啡豆特有的馨香,有些令人生厌的汗臭味……

各种各样的味道也混杂着一起纷涌而来,热热闹闹地占据了他所有的感官。

吴辉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心底泛起一阵难言的触动。

亲身经历,跟用上帝之眼看到的,终究是不同的。

透过上帝之眼去看,哪怕开启全息模式进行沉浸式体验,也只能看到,听到,闻到,却不能触及到,怎么都有种逛游戏地图似的的不真实感。

而如今,他终于真正踏上了这一片属于他的土地。

阳光是那么灿烂,天空是那么蔚蓝,空气中掠过的轻风是那么温暖,就连那墙角处顽强生长的青苔,沿着墙根列队爬过的蚂蚁,都因为真实而显得无比可爱。

一时间,吴辉整个胸腔都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填满了,满满的,胀胀的,翻滚着直欲宣泄而出。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深吸了一口气,从那种难言的情绪中缓过了神来。

“走吧~”

吴辉稳住心绪,抬腿就往外走。

走了一半,他忽然脚步一顿,转身看向了圣·卢克。

窄巷里光线不太好,但恢复了青年样貌的圣·卢克依旧英俊挺拔,眼神深邃,整个人就像是加了美颜滤镜似的。

最关键的是,他背后还有一对大翅膀。

这不明摆着告诉别人他是天使么?

“吾主?”

圣·卢克一脸困惑。

吴辉没有说话,指尖一弹,一道神力就落在了他身上。

瞬时间,圣·卢克背后的翅膀就消失了,人也一瞬间苍老了二十岁,瞬间从年轻英俊的贵族少爷变成了贵族家的老管家。

吴辉看了看,觉得还是不行。

圣·卢克毕竟是当地人,格鲁镇上的人对他太熟悉了,只是改变年龄,格鲁镇上的平民估计十个里有九个都能认出他,目标太明显了。

想了想,他伸手弹了个响指。

瞬时间,圣·卢克的容貌又发生了改变。眉毛变稀疏了,鼻子变塌了,身材也变得佝偻了,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减了起码有七八十分。

这样就差不多了~

吴辉满意地点点头,这才转身带着圣·卢克出了窄巷。

经过一段时间的大力治理,格鲁镇街道比之前干净了很多,随地大小便的情况也已经彻底绝迹,那股熏人欲吐的臭味也终于闻不到了。

现在的格鲁镇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种种历史原因,这里已经被信徒们当作了新的圣地之一,不断有信徒前来膜拜,甚至定居。

短短时间内,格鲁镇的面积比原先大了一倍不止。定居和流动人口,超过一万五千人。人口暴增,也带来了更多的商机,很多嗅觉敏锐的商人千里迢迢运送货物而至。

看着满大街的店铺和摊贩,琳琅满目的商品。

吴辉总算有了逛街的兴致。

“我们扮演的是一个体验人生的贵族大少爷和他的忠实管家,你等会别说漏嘴了。”

吴辉随口叮嘱了圣·卢克几句,随即很快就被街边摆摊卖的果酱面包吸引了注意力。

面包被店家精心做成了一朵花的样子,缝隙里涂抹了香甜的果酱,上面还洒了芝麻粒和肉松,整个托盘刚从烤箱里端出来,还热腾腾的,浓香四溢。

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吴辉忍不住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

“老板,来一个果酱面包。”

圣·卢克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面包店里,熟稔地跟面包店的老板交涉起来,很快就买了一个果酱面包回来。

“吾……少爷,请用。”圣·卢克恭敬地将面包递给吴辉,介绍道,“这家店是格鲁镇上的老字号,祖孙三代都是做果酱面包的,手艺精湛,味道值得一试。”

“这样,那我试试。”

吴辉嘴上说得矜持,手上却已经动作飞快地接过面包啃了一口。

一瞬间,肉松的香味,果酱的酸甜,芝麻的香气,麦粉的清香就全都在他口腔中弥漫开来,口感层次丰富,滋味浓郁,就连面包的软硬和蓬松度也是刚刚好,一口咬上去,满满的幸福感。

吴辉满足地长叹了口气。

这果酱面包果然跟他想象的一样好吃。论口感,论味道,论火候,它简直甩了他平常吃的圣麦面包好几条街。

圣麦面包唯一比它强的,也就是材料了。

吴辉一口一口地啃着面包,心里满足的同时,也忍不住想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