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毛头女婿(1 / 2)

骑兵只有在冲刺的时候,才有最强大的杀伤力。纠缠到一起,就成了耐力和兵力的比拼,很显然明军的骑兵数量远远不是蒙古人的对手。

唯一的胜算就是不停地冲击,哪怕损失再大也要咬紧牙关,死死撑住,一轮又一轮的狂风暴雨,将鞑子彻底摧毁。

张峰用的就是这种战术,他带领着二百重骑亲信,每个人都是三匹战马,披着厚重的铠甲,使用一丈六尺的骑枪,牙尖爪利,坚不可摧,俨然战场上的坦克军团。

战马飞驰,张峰双手擎着长枪,他并没有抓死,掌心空了出来。长枪刺入敌人身体的时候,会带来强大的反弹力,如果抓得太死,很容易反被掀下战马。

实际上他们的长枪都经过特殊处理,只有一击之力,就会从中间断开,避免反弹的力道。

只能攻击一次的武器,张峰第一次听到,脑袋摇晃的和拨浪鼓一样,可是张恪却拍着胸脯保证,说这是西夷骑兵的战法,比起大明还要先进。

出于对二弟的盲目信任,张峰才按照张恪的要求,重新训练骑兵,如今就是大显身手的时候!

“老二,千万别坑爹啊!”

张峰默默的咬紧牙关,离着鞑子越来越近,二十步,十步,五步……机会来了!

张峰咬紧牙关,丹田用力,将枪尖对准了鞑子的胸膛。

噗嗤!

长枪刺穿铠甲,扎进心脏,鲜血狂奔而出,眼看着不能活了。

就在刺中鞑子的一刹那,枪杆上传来强烈的反弹,不过就在张峰感到坐立不稳的时候,枪杆突然断裂,卸去了力道。

战马踏着鞑子的尸体。猛冲过去。

果然不错!

张峰心头一喜,用余光向两旁看去,二百多人几乎完好无损,在他们的马下,却是一百多条鞑子的尸体,坚硬的马蹄,踏碎敌人的血肉,一股豪情瞬间在胸中涌动!

谁说汉家的骑兵不行,今天就让鞑子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杀!”

张峰扯着嗓子喊道,其他骑兵更是热血沸腾。地狱一般的苦训终于有了成果,一切都值了!

“杀鞑子!”

“杀鞑子!”

……

喊声此起彼伏,宛如雷霆,城头上苦战的百姓一见,情不自禁地高声喊起来。老头熊若光还以为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的时候到了,可是转眼援兵杀到,他转过头,轻轻擦拭眼角的泪水。

可是就在转头的一刹那。却发现一双炽热的眼眸,正在盯着城下的战场。

崇拜,欣喜,疯狂。不顾一切!

老头只当是死里得活,高兴的过分,并没有理会其中浓浓的爱意……

城下的战斗还在继续,张峰冲透了鞑子的军阵。立刻又转过头。他们的骑枪都损坏了,不过不要紧,在备用的战马上还有长枪。士兵们用最快的速度取出长枪,向着鞑子猛冲过去。

鞑子也注意到了刚刚恐怖的一幕,一百多骑兵被轻松干掉,而明军却毫发无损。

还有没有天理了!难道长生天站在了汉人一边?

兀班台吉像是暴怒的狮子,大声嚎叫。

“杀,杀光他们!”

最精锐的五百骑兵被派了出来,他们都身经百战,有五十多人更是神箭手。

鞑子也感到了尊严被冒犯,疯狂催动战马,迎着张峰的骑兵冲来,双方分别代表了战场上最强大的两股力量。

所有人都咬牙切齿,恨不得干掉对方。

率先发起攻击的是鞑子,他们的弓箭划破天空,狠狠射向明军。

很多箭支都落在了明军身上,可是造成的伤害并不大,只有五六个明军落马。鞑子的弓箭还比不上建奴的沉重凶悍,而义州兵的装备又是最精良的,除非直接射中面门,不然不会造成致命伤。

不过就算只死了五六个人,还是让张峰愤恨不已。

“受死吧!”

两军撞在了一起,鞑子兵器短小的弊病就出来了。任凭他们如何抓狂,可是就是伤不到明军分毫,反而是自己不停地被刺到马下,被踩城肉泥。

一轮杀过,张峰还不过瘾,立刻转身。

“杀!”

红了眼睛的士兵再度冲上来,火星撞击地球,明军再度碾压而过。有些人的手臂生疼,虎口流出了血浆。不过一回头,他们都露出得意的笑容。

五百多鞑子骑兵在两轮撞击之后,剩下的只有二百来人,其他的全都成了尸体!

至于明军,损失的不过十来个人而已。

压倒性的优势,让明军忘记了疲惫,张峰举着长枪,仰天大吼。

“冲,给我继冲!”

当他们再度扑向鞑子的时候,最厉害的神箭手也怕了,他们遇到的根本不是明军,而是一群魔鬼!

“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