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因为主力同事都要转去新所写案子,主任需要一个不写案子的同事留在旧所挂名一個合伙人(合伙企业必须至少两个合伙人)
然后她就想到了我这个最近两三年几乎没写过案子的极品……
考虑到我前几年的怠工,主任也默许了,这次的要求,我很难拒绝,虽然是挂名合伙人,实际上没什么钱,没什么利益。(也有可能,我前年开始半怠工开始,她也不动声色允许我继续只拿底薪、每天只接接客户咨询电话、不主动出门找案子,就已经在预谋时机成熟让我挂凑数合伙人了吧,如果是那样,那就藏得太深了。拿了别人好处,不好意思拒绝了)
众所周知,合伙企业不是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那都是对合伙债务无限连带的……所以我不得不谨慎,这两周要处理很多合伙入伙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书,还要了解一下所里原先的账目,以免被坑……
或许有些书友会觉得,我就是个搞法律的,自己给事务所挂合伙人这种小事,都要犹豫那么久,牵扯那么多精力,是不是水平太差了……
但我也不得不说,我确实是个老阴比,但要论行业资深程度,我肯定是不如主任的……术业有专攻啊。
而且我这人,一旦专注起来研究某个问题,很难一心二用。这几天满脑子都是怎么规避合伙协议风险的事儿,想强行逼自己想点出彩的剧情,也想不出来,都是些偏流水账的……只能先每天四五千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