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侯牧云与《周刊少年J》签约授权连载的时候就与之签订了一些合作项目,其中包括《轩辕剑主》动画化在内。而后来虽然侯牧云毁约,但这些合作项目并非是与授权连载绑在一起的,并未中断合作。不过,影响肯定是有的,启阅最近还是与霓虹方处于交涉之中。
当然了,合作是以启阅为主霓虹方为辅,虽然还在交涉,但并不影响筹备工作。而且,国内如今动画化的能力,也并非就真的比霓虹差太多,最起码在用心做的前提下还是能够做出《大圣》、《秦时》等高质量作品的。
就算霓虹方真的中断了合作,也是有能力做好的,只不过付出的时间、精力、资金各方面要更多。
而因为这方面,若说启阅方对侯牧云没有怨言是不可能的,不过,有怨言也只能憋着,没人愿意得罪侯牧云这个大“IP”,更何况,侯牧云毁约的原因也都知道,在这件事情上还是支持的,由此,怨言也只能是成了无奈。
聊完动画化后,侯牧云向陈一新请教了现如今华夏漫画一行的事情,陈一新进行了一番说明,同时也从侯牧云问的问题中猜到了他的目的,问道:“我听你的意思,是准备在华夏也弄一家漫刊?”
侯牧云承认:“陈哥,你觉得有搞头吗?”
陈一新:“别人的话不好说,但你的话,肯定有搞头,而且大有搞头!”
侯牧云:“那就麻烦陈哥你帮我也留意一下这方面的人才了。”
陈一新哈哈笑:“没问题,如果你这个想法放出去的话,人才资金都不用愁,绝对有前赴后继找和你合作的人或者公司。说实话,如果不是启阅对我有知遇之恩的话,我都心动了!”
侯牧云笑道:“别!你这尊大佛我可不敢挖!而且,你留在启阅,可是以后我们周刊和启阅合作的一个纽带。起码,电子阅读这一块,我是不敢碰的。”
在陈一新那里一番了解后,有《周刊天空》这个名头在,想要在国内创刊不是难事。开始的时候,可以完全将霓虹的刊物照搬回国内,相当于一刊双语双发,之后再慢慢替换成更适合在华夏市场的作品。
目前需要的就是办公场地、印刷厂以及销售渠道,而销售渠道有网购在也能省掉大量的人力物力。
至于人才,有陈一新帮忙联系,加上侯牧云的名头,也非难事,甚至可以说是能够到挑选人才的地步。
现在剩下的就是时间了,先要等《周刊天空》在霓虹的发行量稳定下来,然后在万无一失的前提下创刊。
另外,自然还需要资金。
侯牧云知道如今爆出自己要创刊找投资的话,肯定有很多人愿意投,但他还是决定自己来投,最多让出一部分的股份拉一些能够保驾护航的人。
卡里暂时没多少,但很快能有了。
次日就是2号,发稿费的日子,这次的稿费中有实体出版版税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