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雅歌的眼睛直视前方,穿着黑色西装的章柳在人群中明媚生辉,阳光像花洒喷出的热水,洒在他洁白的牙齿上,升腾起令人沦陷的氤氲。她微微一皱眉,说:“哪有啊胜群,跟你在一块,我过的比以前好多了。”
“我会一直真心待你的。”
“谢谢。”这两个字冒出嘴边时,叶雅歌没任何意识,她对他所做的,也只能用这个词来囊括了。
高胜群的心咚咚乱跳开,眼神放空望了望前方,又望了望叶雅歌,对她百看不厌,捏了捏手里拿着的包,莫名增加了自信。
章柳客气的同他们打了招呼,便去招呼其他客人了,他对他们和其他同事、同学一视同仁,没有多客气一分,也没有冷落一寸,然而普通的一视同仁却让叶雅歌如喝下去一大盆冰水,冷的血液凝固了。好像热水器的热水突然放空了,未来得及烧煮的自来水从头浇到尾。
有昔日的同学认出叶雅歌,主动叫她的名字,夸她一点没变,还像二十岁的年轻模样。也有同事和她寒暄,赞她今天穿的裙子好看上天了,耳坠好看,项链也好看,还问在哪买的。叶雅歌简单敷衍后,她们背过身去密谈,尽管听不清楚,叶雅歌能猜到说的无非是她是章柳前女友之类的闲话。
女人就是这么肤浅,总觉得背地里嚼舌头的手段多高明,夸人的方式也很无聊,二十多岁时夸你皮肤好身材好相貌好,三十多岁时直接来一句,你和二十岁时没区别,听上去这是夸人的最高境界似的。二十多岁的女人就肯定比三十多岁的富有魅力吗,叶雅歌高傲的挺直腰杆,四下边寻找林睿的身影,边扫视那些灰头土脸的,平庸又俗不可耐的女人。
高胜群被一群昔日的男同学包围住了,男同学们都已结婚生子,在围城的一方天地里如同船舶的绳索牵引着的木桩,牢固的扎在泥土里。在不堪船舶重量的同时久经风吹日晒的考验,一边羡慕大海的广阔雄壮,一边巍峨不倒。
男同学们酸溜溜的戏侃他官场顺风顺水,情场又得意,泡到了当年的女神,神情猥琐而羡慕。高胜群像犯了错误的孩子,红着脸不知所云。叶雅歌俯视众臣般望着他们,直至林睿从屋子里款款走出,她才体会到真正肤浅的,是她自己。
林睿穿的礼服适合晚上的酒会,是一般的品牌,而且叶雅歌想象的没错,拖尾的礼服显得她又矮又小,也是哦,像她们这样并不富裕的人家,怎么搞的明白在什么样的场合适合什么的装束呢。
叶雅歌找了一万个理由来嘲笑林睿,她戴的项链是过时的款式,头发盘的真老气,除了手上戴的戒指还不错,那是章柳送的吧,林睿简直糟糕透了。糟糕透了,叶雅歌的心碎了,这个评价一点也没让她快乐起来,林睿纵有万般不是,有一样是叶雅歌无法匹及的,即是林睿脸上的笑容。
她笑的那么舒服,像早晨起来,迎着初升的太阳喝牛奶;像午后睁不开的眼睛;像情人眼中的火苗。
在一个从灵魂深处散发幸福的女人面前,万物黯然失色。
最撕心裂肺的,是叶雅歌想起了多年前自己的模样,能笑出乳白色的酒窝和红艳艳的唇。多么可笑,在前男友的订婚仪式上,觉得准新娘恍惚便是自己,她泛起恶心,肠胃搅合在一块的压抑和悲恸。
章柳说了什么,林睿在笑什么,她根本没听到,世界如同无声电影向前推进,然后他们拥抱,掌声响起。
扑到自助的餐台吃了点东西,端起一杯酒喝掉,又倒了一杯晃向后院,前院的人她不愿再看到,好在后院里的人多数不认识,松了一口气。本打算来出风头的,到了像过街老鼠躲了起来,为什么刚才不冲上台去宣布章柳是她的,为什么,连这么做的念头都没有。
是怕丢失尊严,还是她的尊严已经毁灭了。
孟香橼无意中瞥见叶雅歌,定了定神,问商陆道:“这个漂亮的姑娘看着眼熟,叫什么名字的?”
商陆随母亲的目光而去,说:“我也不认识,可能是章柳的同事吧,妈,你想吃点什么?”
他故意搂着孟香橼离开了能望见叶雅歌的视线范围,孟香橼转身碰到了亲戚,喜气洋洋的聊开了。正午的阳光席卷了腊梅花的浓香霸气的降临,小提琴悠扬的曲调飘起,在光的飞尘中,商陆见于白薇依在椅子上打瞌睡,环视四周,章柳和林睿在同什么人在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