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凡事都得两看,每个人心目中,都会有属于他的正义理解。一言以蔽之,看立场,看实际情形——所以,觉得主角修炼浩然正气就必须要当个“高大全”的道德帝,否则就是伪君子,就是立场不正的,我窃以为那是你们的立场有问题。用道德杀人一向是最高明的手段,但是对于咱这个废材作者而言却没有多少效果,故而,某些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断章取义地来打击本书的人,只怕你们要失望了……)
陈剑臣根本不容吴文才说话,手起刀落,一刀就把他砍翻,任由鲜血激溅而出——手刃两人后,他的心反而出奇的冷静。
他必须冷静。
秀才杀人,而且杀得是黑衫卫和高官之子,消息如果走漏半点,那么他陈家就会被满门抄斩,绝对不会再有生机。
面对天统王朝这般巨大而恐怖的国家机器,陈剑臣可不认为自己一个人真能逆天而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词作得好,写得洒脱,但天下间又有几人能真正做到“任平生”三个字?现实中总是存在太多太多的束缚制约,让你不得任性分毫。
这一次,陈剑臣手刃两徒,已算得上是一种莫大的任性,快意恩仇,血性淋漓!但同时也捅出了天大的篓子。
人生的意外,没有解释——
陈剑臣原本针对吴文才的计划因为局势变化而不得不搁浅,深以为憾,不料却在这荒郊之外相遇上了。
典型的冤家路窄。
当黑衫卫如狼似虎地冲过来时,陈剑臣就知道此事无法善了,当机立断假装惊慌摔跤,示敌以弱,然后趁机手持一直带在身上防身的匕首,将那名猝不及防的黑衫卫当场击杀。黑衫卫既死,那吴文才也必须要死。
斗智斗勇,只在弹指间事,却足以决定谁生谁死。
事了之后,陈剑臣迅速观察四周地形,见不远有一处坑洼地,便把地上两具尸体拖过去,先用些泥土掩埋住。至于背负在身的书筪,经过刚才的折腾,隐隐有散架毁坏的迹象,只得脱下来放在一边去。
他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吴文才和一名黑衫卫走出来,所以还要过去一探究竟,开弓没有回头箭,有些事情必须做得干净利索。
把诸种痕迹掩盖住后,陈剑臣手持斩鬼刀,悄悄摸过去。很快,他就到了那座小树林处,见到栓绑在树干上的十八匹骏马,以及一位躺在一块石头上睡觉的黑衫卫。
见状,陈剑臣顿时明白了个大概,敢情吴文才是和两名黑衫卫留下来看马的——正是一个好机会。
不过他不确定树林里的黑衫卫睡得如何,因此一时间也不敢造次,别忘了附近还有十八匹马呢。
这些骏马可不是普通的马匹,久经训练,一旦有生人接近,它们就会扬蹄嘶叫,躁动不安,从而把那名黑衫卫惊动起来。所以说动作要快,要准,机会稍纵即逝。如果正面和对方交锋,自己的胜算绝对不足三成。
陈剑臣隐在一棵大树后面,仔细端详周围环境,略一沉吟,有了计较。绕身过去,到另一个方向,此时距离那名黑衫卫的距离只有十余步了。
十余步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眼下只能拼了,时间拖得越久越不利!
陈剑臣长吸口气,从地面捡起一块石头,轻轻往旁边一扔,噗的一响。
“什么人?”
那黑衫卫只是躺着打盹而已,警戒立生,立刻跳起来,大手握上腰间刀柄,目光警惕地打量四周,但四周什么动静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