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九章:横祸(1 / 2)

穿入聊斋 南朝陈 1709 字 3个月前

(正版订阅是对作者的最有力支持!)

坦白身份后,婴宁还作俊俏书童打扮,不过不管她腻在书房中和陈剑臣呆在一起多久时间,莫三娘和阿宝都不会再投以奇怪的目光了。

第二天,陈剑臣早早起床,习惯性地开始进行一番新式锻炼,出得一身汗水,然后再度沐浴更衣。

舒服地躺在清凉的水中,他闭着眼睛,开始思考一些无法逃避的问题——进读国子监估计问题不大,但起码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接到朝廷正式的批准书;而眼下却另外有要紧的事情要处理好。

乱世将至已是不争的事实,一场前所未见,难以预料的暴风雨一触即发,自己的实力虽然有所增长,但距离“安全线”还是有不短的差距。

先说《三立真章》,固然已凝就出了全部的九百九十九道正气,“立言”境界大成,可迟迟无法突破到立功之境。中间始终隔着一层薄膜,无法跨过去,直白地说,练功练到了瓶颈处了。

立功不成,就难以打破正气的局限性,无法发挥大用。

再而,陈剑臣肉身上的短板越发明显。

吃过神奇的大罗果,坚持不断的锻炼,他身体已算十分强壮,不说往下和其他书生秀才比较,哪怕与一般武者比起来,也是能占得上风优势的。

然而人不能目光短浅地自我满足,而应该看长远点,看高处。

昨天和那铁塔般的宋崇正面对持,当时陈剑臣感受到了一股极为不舒服的压迫感。他相信。如果巨汉突然发难。他绝对不是对手,只怕被对方一拳就轰飞了。

高手,绝对的高手。

对于武林高手,陈剑臣之前接触过聂小倩同门四人。不过当时彼此都在同一条战壕内,互相没有敌意,自然感受不到他们的锋芒。

宋崇不同,他盯着陈剑臣的目光,似乎想直接通过眼神来杀死他一般。陈剑臣之所以敢于和他针锋相对的原因。一方面固然因为性子不屈,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婴宁站在他后面。

虽然说出来有些吃软饭的嫌疑,可毋庸置疑,一直以来小狐狸都给予了他许多的帮助,以及保护。

倒不是说陈剑臣反感这种保护,而是既然有办法能让自己变得更强,为什么不努力,不奋发一回呢。

他修习正气,不能学道,不能遁入空门。但能学习到“术法”,可惜术法往往要高人点化传授才能学到手,自己捧着秘籍苦修基本没希望——此与天赋无关,仅仅在于道不同也。

目前陈剑臣掌握到了一门术法:《役鬼术》。是当初皇甫员外灌输给他的。借助此术,他还驯服了自己的心鬼。无奈这门法术的用途颇为狭义,等闲时没有发挥之地。再祈望有高人耗费自身法力来传输术法给自己明显不现实,撇开兼容问题,别人辛辛苦苦修炼得来的法力也不是自来水,会廉价大放血的。

术法不好学。只得退而求次学武功了。但同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普通武学看不上,高深的又没有师傅入门,陈剑臣只希望某天走到大街上会碰到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高高手,作乞丐打扮,一见到他就露出激动的神色,紧抓着自己的手不放。语无伦次地喊道:“老夫看你骨骼惊奇,双目有神,一道灵气从天灵盖上飞出来,乃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留仙哥,你还没有洗好吗?”

阿宝脆生生的声音将陈剑臣从幻想中拉出来,他不禁自嘲一笑,取过浴巾,擦干净身子后,穿上衣服走出去。

“嗯,好了。”

阿宝便进来收拾残局。

看着她忙碌的娇小身子,陈剑臣心里不由暗叹:自己的穿越生活虽然还没有大杀四方,九天十地唯我独尊什么的,但已过上少爷级别的日子了。

以前他不是不想减少一些阿宝的服侍,可每当一提出来,少女眼圈子就红了:“留仙哥是不是嫌弃阿宝做得不够好呀……”

那么,陈剑臣还能说什么呢?

不管在哪个世界,每个人都要找到自己的定位,以及生存的意义所在。而在阿宝的心中,做饭给陈剑臣吃,为他洗衣服,端茶递水,就是一切快乐的根源幸福,往往就是如此简单。

而身边有这么一个默默地甘愿奉献一切的女子,陈剑臣同样感到被巨大的幸福所包裹着。

回到书房,婴宁已经替他磨好墨了。

“公子,今天要回书院吗?”

陈剑臣点点头:“在家吃过午饭后就回去了。”毕竟现在还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不能肆意缺课。

——为怕意外发生,昨晚他就又派鼠妖去保护鲁惜约了,他在不在,不是很重要。

将近中午,天气倏然变化,雷声轰隆,乌云满布,正是一副要下大雨的样子。

午饭开始,四人都围着桌子坐好,间或你夹给我一块肉,又或者我夹给你一条青菜,膳食的氛围十分融洽安宁。

——家的温馨,倒有一半是体现在饭桌上的情形。

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