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入乡随俗(2 / 2)

弄潮 瑞根 1726 字 3个月前

赵国栋和付天都装作没有听出其中含义,只是笑着举杯,“斌哥,来来,点两首歌唱唱,早就听说斌哥在学院里歌喉独霸一方,今晚试试,喂,过来两位能唱的,陪斌哥练练嗓子。”

秦绪斌也不过是有感而发随意发泄两句,被付天话题一岔就转移了注意力,几个小妹已经带着一阵欢笑声鱼贯而入,显然对于在座中几人都不陌生。

“好,老付,你也要喊几嗓子啊,每次都是这副蔫样,让小妹想挣你两个小费都不好意思,既然出来了,还是放开一点,咱们又没干啥,不就是唱支歌跳曲舞么?”秦绪斌显然比付天要放得开许多,大声的喊道:“帮我点一曲《北京人在纽约》的主题曲!再来一首《乌苏里船歌》!”

几个女孩子都簇拥了过来,娇靥如花,眉目如画,“斌哥”“天哥”“海哥”的乱叫一阵,依偎在身旁,让人目不暇接,淡妆浓抹又在闪烁的灯光下还真有些纸醉金迷的味道。

94年底的卡拉ok已经开始有些走味了,从最初的纯粹唱歌发展到了有陪酒陪唱陪舞的小姐出现,此所谓最早的老三陪小姐,这些三陪小姐大多混迹于高档娱乐场所,像安都这边的星级酒店附属娱乐场所中都不少见。

翡翠堡国际山庄虽然不是五星级酒店,甚至连四星级都不是,但是这主要是因为它并不以住宿为主,而是以餐饮娱乐著称,若单单以餐饮娱乐设施比较,丝毫不比诸如假日花园和喜来登一类的综合性服务场所逊色。

赵国栋并不喜欢这种场合,尤其是女人多的环境,或许是警察职业留在他身上太多的印痕,以至于对于这些女孩子他有一种天生的排斥感。

见赵国栋眉头微蹙一脸峻拒的模样,付天摇摇头,附耳过去,压低声音道:“入乡随俗,别扫了大伙儿兴头,又不干什么,没啥。”

赵国栋心中暗叹一口气,要融入这个圈子也不容易,至少的牺牲不少爱好,像这种场合虚情假意的嬉笑打闹一番有什么意义,顶多也就是在所谓手眼温存,占点便宜而已,像这种场合的女孩子你要上不是不行,但那得看你本事,有本事凭嘴巴哄得对方让她心甘情愿的跟你上床,没本事你就是把钞票扔在面前也未必能如愿。

付天显然而不是很喜欢这种场景,但是他掩饰得很好,和身旁两个女孩子饶有兴致的攀谈起来,倒是赵国栋如坐针毡。

见赵国栋浑身不自在的摸样,付天暗自好笑,年轻人就是年轻人,连一点做作功夫都做不来,一挥手自己身旁那个女孩子便依偎过来:“天哥,怎么?”

“你看看你们,把我这个兄弟吓得全身汗流浃背了,瞧他那不自在样。”

一个女孩子格格娇笑起来,“天哥,他是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啊?道我们是老虎,就这么可怕?”

“嘿嘿,那你的问问他啊。”付天也笑了起来,“你去好好帮助他平静下来吧。”

“我才懒得和这样的木头费口舌,还是让胡蝶去吧,反正他们俩都差不多,天聋配地哑,就让他们俩在那里耗吧。”那个女孩子提高嗓音叫道:“胡蝶,胡蝶!”

那个一直坐在点歌台旁自顾自点歌的女孩子抬起头来,冷冷的把目光投射过来。

“那边有个木头先生,你去陪他坐坐吧,看他那样子大概也是和你一样在磨时间呢。”那个女孩子丝毫不顾及坐在一旁赵国栋的感受,大声道,此话一出,房间里几个男人都笑了起来,“小茜,原来你每次都把胡蝶带着原来是故意骗咱们钱啊,告诉你咱们今儿个新来的兄弟可还是个童子军,啥也不懂,你们可别欺负他!”

“海哥,不是信得过的人我们还不带胡蝶来呢,万一你们中间哪个见了胡蝶兽性大发,那咋办?”被叫做小茜的女孩子显然是和几个人油嘴惯了的,荤素不忌,“童子鸡?这么大一把年龄还童子鸡,少林寺还是皇宫里出来的?”

赵国栋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等场合下一个女人如此洗刷,其他几个女孩子抛过来的目光也是充满怪异,有心发作,但是又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只等气哼哼的坐在一旁自顾自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