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吴州,千里迢迢,世道又不太平,路上多有乱兵盗匪,堪称步步凶险。◆頂◆点◆小◆说,
若是常人,自然生出懈怠之意,携玉佩金饼隐居。
不过方明观宁若尘乃是法家中人,历来重诺,这可能性很小。
然后,便是看他机缘了,若是死在路中,自然一切休提。
若还能到了吴州,便说明这宁若尘不论是人品,还是本命,甚至运气机缘,都是不错,就可委以重任。
观这宁若尘,也是个律法之才,宋玉麾下空缺甚多,自有位子安排。
不过,也就这样了,方明可不会暗中派出什么人来护卫监视什么的。
给你机会,看你把握,把握住了,就是你的命数机缘!把握不住,也是你命薄!怨不得别人!
方明做城隍十几年,早已见识过人间百态,现在的心灵越发淡漠,高高在上,俯视苍生。
第二日清晨,在送别宁若尘后,方明骑着黑驴,再次踏上了路程。
“嘿嘿!老爷,昨夜的血食吃得俺好生痛快,什么时候再来一次?”
下面,黑厮伸着硕大的舌头舔着驴嘴,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恨不得再来几个瞎眼之辈,让他大快朵颐。
“到时自有,你现在还是好生收摄,若让外人看见,就准备做一辈子的黑驴吧!”
“俺理会得。”黑驴说着。
又舔舔嘴唇:“昨日的宵夜真是上好货色,经过锻炼,肉质鲜美。很有嚼头!”
“难道人肉跟人肉还有区别?”方明随口问着。
这黑驴昨日被方明解去禁制,暂时化作妖身。功行深厚,又是以肉身行动。自然不受军中煞气影响,举手之间便将围攻的甲士杀尽,堪称妖力通天!
“那是自然,若论美味,自是童男童女最佳,爽滑顺口,包您吃完一个还想吃第二个!老爷,要不?俺给你抓个来尝尝鲜?”
黑驴一提到吃,便是眉飞色舞。
“混账!”方明掌中泛着金光。一下拍在黑驴头顶,打得它痛声惨呼。
“你家老爷岂是滥杀无辜之辈,你既为本尊之坐骑,也给本尊记好,那些罪孽缠身,恶贯满盈之辈,只管吃了,但若伤及良善,休怪本尊无情。让你魂飞魄散!”
说这话时,方明声色俱厉。
“啊……老爷!饶命!饶命啊!”黑驴半跪在地,驴眼中居然也冒出了眼泪。
“本尊身为城隍神祗,要福佑下民。你若犯此忌讳,便是天地不容,切记切记!”方明悠然说着。
又是一鞭子抽下。“还跪着作甚,快快上路!”
“是!是!”黑驴这才立起。走了几步,突然回头问着:“老爷。这方向似乎不是成都?”
“不错,今日成都便不去了,我们改去别地!”
既然石龙杰都不在成都,昨日通过谢仸又知道了不少石王隐秘,这再去成都,就显得有些鸡肋。
方明欲往成都而去,就是想暗中观察石龙杰气数,顺带打探消息。
而现在听得石龙杰率兵围攻九天玄女宗,顿时心里一动,改换了目的。
“诶?”黑驴有些不解,但不敢再问,随即撒开四蹄飞驰……
酆都城,本名丰都城,后来出了鬼王之事,整座大城连着方圆百里之内,尽成鬼域,才改了称谓。
古籍有载:“‘丰都’风景秀丽、溪水潺潺、山花欲燃、风光山色、鸟语泉鸣,令人心醉。”
自出了酆都鬼王后,这里便成为蜀中鬼类聚集之地,阴气四起,常年阴云笼罩,鬼魂白日游荡,人烟绝迹。
这一日,自远方路上,遥遥行来一骑身影,近些看,原来是个青衣书生,骑着一头黑色毛驴。
“传闻似乎有误!”方明打量着两旁景色,自言自语说着。
在传闻中,酆都附近鬼类横行,不说人烟,便是连动物都没有,而在方明看来,他现在已入酆都境内,却也可偶尔发现一些人类生存痕迹,甚至还在蜀地其它地方之上。
“原来此处还有人烟!”方明看着远方的田垄,目光中就有了异色。
“后生仔,你从哪来的?”刚到了田垄旁边,下了黑驴,就有一个干瘪老头上来问着,面上堆起笑容,眼中却带着浓浓的冷意。
方明四顾,周围还有几个正在耕作的农夫农夫,虽然表情麻木,但眼睛还在转动,特别是见到他后,几人对视一眼,似乎想到了什么,脸上挂出笑容,却带着狰狞之色。
这神情隐藏得很好,几乎一闪而过,却逃不过方明法眼。
“我是六子县人,出来游学,听说酆都乃是鬼城,颇有兴趣,特来一游!”
方明把头一撇,做出初生牛犊不怕虎之象,傲然说着。
“嘿嘿……小兄弟好胆色!酆都城在蜀地凶名昭著,居然敢来游历,实在是胆色过人!”
干瘪老头大声称赞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