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工匠过于能打,导致资本主义发展失败(求月票)(1 / 2)

更要命的是,不止农民。就是直接参与生产的匠人、雇工,同样也不符合要求。

塞里斯的工匠有着和农民一样的习惯。相比于英格兰同行,他们的行为方式十分有特色,。

比如,当地人把集体停工歇业的行为称为“叫歇”。在明清时期,这其实是个十分常见的举动。而且,可能是得益于特有的高组织传统,他们很快就发展出了一整套完善的行动方式。

和喜欢打砸机器,捣毁厂房的英格兰工人不同,塞里斯的城市雇工对于生产设备没有太多仇恨。他们更喜欢组织起来,捣毁商人住宅,打砸老板本人。

而且,和欧洲那边的传统方式不同,官府对于这种行为,一直持一种暧昧的态度。哪怕是公认残暴的清朝,对此都是能不管就不管,宁愿装作看不见。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苏州发生了一次波及全城的“叫歇”。从事布匹染色的工匠,因为不满足于过低的报酬,宣布停工歇业。这种行为不知道算不算单纯的“罢工”,因为成千上百的匠人很快集结起来,主动出击,四处抄打染坊老板和包工头。多名商人惨遭殴打,整个行业完全停顿,根本没人敢开工。

按理说,苏州是江南纺织业的中心城市之一,在当时整个世界,都是影响巨大的城市。这种行为,无疑会妨碍生产,影响整个产业链。但官府对此,却始终保持沉默,无论商人们怎么请求,就是不乐意出手。

结果,这一次的抄打事件,前后持续了整整一年。等众人都打够了,官府才姗姗来迟,表示要出面调停。

对于类似的事件,官府的态度也相当统一。官吏并不乐意像商人期望的那样,对叫歇打人的工匠从重处理,而是始终定性为“商匠争端”,最后的裁决往往也是各打五十大板。

这类裁决的案例数量众多,留下非常丰富的记录。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官府出面,要求商人增加工匠的收入,同时也要求工匠不再闹事。

比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造纸业工匠和雇主发生冲突,官府就裁定,工坊主必须给工匠提升待遇,并且如实发放,否则按照应重律,杖八十。工匠也不准再合伙要求涨价,否则按照把持行市律,也杖八十。就这样,实现了字面意义上的“各打几十大板”的警告。

在调停之后,官府不知道为什么,还喜欢刻碑记录,称为“工价碑”。上面会刻上调停结果,并宣布各方都同意遵守,永不更改。

当然,现实是,这类结果经常也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双方一般很快又会相互不满,再次打起来,而官府也会再次调停,重复上述步骤。由于这种事情重复的次数太多,在江南地区留下了数量众多的“永不更改”碑,为后世研究者提供了十分丰富的材料。

同时代的英格兰,打砸机器都会受到严惩。议会甚至专门设定法律,允许对破坏机器的人处以死刑。但在同时期的江南地区,官府却对此并不热衷。

哪怕是这种大规模殴打工坊主的事件,官府也坚持定性为极少数“流棍亡命”在其中使坏,专门“东挑西拨,借景生端”,才引发矛盾。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不会被处罚,连领头的“亡命”一般也就是遣返原籍,或者枷号示众。

说到底,官府对于保护工坊主利益,并没有多大兴趣,而是非常注重维持社会的整体稳定——哪怕只是表面上的。

只要不打出旗号造反,官府根本懒得冒着风险去镇压。一旦工匠的行动声势浩大,还会主动牺牲商人利益,迫使他们满足工匠的条件,以防止事情闹得更大。

在郭康前世那个时代,流行着一句话,叫谁赢老百姓支持谁。但从历史表现看,官府才更像是谁赢支持谁的。

这个其实也不难理解:哪一方更能打,他们在矛盾彻底激化之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就可能越大,镇压的代价也就更高。所以,只要不触及底线,官府就下意识地更偏袒这一方。

在江南地区的商匠矛盾中,商人的表现十分不堪。他们豢养的行会打手和黑帮势力,在成群的工匠面前几乎没有存在感。前后几百年,就没见闹起来之后能起作用的……所以官府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种现象,甚至不止出现在地方官府,也不止在对付私营工坊的时候才这样。

乾隆年间,京师地区,户部宝泉局的工匠发生叫歇,引发了童光荣案。这些工匠负责为户部铸造钱币,属于重要的官府直营工坊。由于朝廷下发的工钱减少,工匠不满,要求补发工钱,并把之前的亏欠也都补上,否则就不干了。

宝泉局监督丁廷让前去劝说,提议补发工钱,先复工,然后慢慢核算之前的亏欠,但工匠不乐意接受。谈判无果,户部侍郎三和也去劝说,但依然没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