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马家庄是附近地区,最大的一座村庄。他们的产业也相对单一,就是应官府要求,种植小麦等作物。
所以,在这方面,马家庄村民更有经验,组织也相对更加完善。
百户这个单位,本来是个军民合一的编制。紫帐汗国刚建立的时候,郭盖等人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直接抄了书里头古罗马的名字,又参考中原的经验,做了一些改动。当然,在基层这方面,罗马和塞里斯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太多,都是把军事单位和行政单位统一起来。理论上,一个百户管辖的村落,就是提供一个百户的军队。
在古罗马共和制的时候,这种百人队还更为重要,因为它还是個参政的单位。在森都利亚大会上,每个百人队拥有一票的投票权,可以选举执政官、监察官等高级官吏,还拥有最为重要的宣战和通过法律的权力。
紫帐汗国这会儿的学者们普遍认为,虽然那会儿他们的文化水平不如希腊人,但这些罗马人对于权力的认识,倒是很透彻。权力的基础是暴力,而投票权则是一种交换,从而让参与者放弃暴力手段,用和平有序的方式商定最后的处置方式。
单个公民的权力相对有限,而百人队拥有投票权,原因其实就是单个公民没有太强的反对能力,但罗马一共就那几十个百人队,一个百人队真的可以让提案变成废纸。所以,才得给他们和平表达意见的平台,和相对公平的程序。
相反,要是这个投票权背后,没有对应的暴力作为支撑,那也就没有意义了。就和现在一些意大利城邦一样,只是有钱有势的人,随便找的招牌而已。连罗马自己,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军队的激增,这种百人队大会的投票,也日渐失去价值。现在的情况,也就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了。
而在实际中,一个百户有多少人,其实是不好说的。对于行政区划的改动,牵扯到一大堆事情,往往很麻烦,因此官府总是倾向于能少干就少干。现在紫帐汗国的行政管理日渐成熟,大家都是按照户籍人口,去参军服役的。从地方戍守军队里挑选野战部队士兵,也不局限于他们来自哪里。所以,人多人少,渐渐也没人去管了。
而马家庄这种五六百户人家的地方,在实际运作中,已经有些太大了,百户一级也难以进行细致管理。不过,他们也有一些自发形成的组织,填补上了这些缺口。
最常见的组织,是被称为“社”的合资小组。这个概念在中原出现的很早,最迟汉朝的时候就有很多记录了。从春秋晚期以来,铁质农具开始出现并且快速普及,耕牛、耕马也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这一方面提高了耕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得耕地需要投入的初始成本高了不少。在单个家庭无法承担的情况下,就自然会有人选择组织起来,合伙购置更先进的农具,一起饲养牲畜,来提高耕作的效率。
到汉朝的时候,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从当时遗留的简牍看,很多人会选择合伙经营农业和商业,并在祭祀的“社”里进行盟誓,签署合同。这种组织,就被称为“社”或者
“弹”,因此,就有“田社”、“舟弹”乃至“父老弹”(大家合伙出钱让人担任里父老)之类的组织了。
这些结社也对民俗产生了不少影响,《逸周书》称之为“饮食相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民间习惯于组织合作,经常一起耕种,还时不时一起聚餐。而官府也受到影响,一些合同就是官吏出面公证之后签署的,朝廷的政策,也会加以考虑。
汉武帝末年的时候,为了恢复国力,任命赵过为搜粟都尉,负责改进农业技术。赵过综合当时的技术,提出了“代田法”,在离宫里的空地上实验,获得了成功。随后就在公田和有爵位人士的田地上进行示范,让关中和西北各地的官吏、三老等人,都来学习,然后回去教授民众。这也是历代官府都在进行的标准流程。
不过,当时这种耕作方法,需要两头牛为一组来劳作。一些人没有这个财力,赵过就提倡用换工或者计算工值的方式,把人员和耕牛组织起来。可见远至那个时代,这种组织已经很流行,也被官府接纳了。
这种民间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自我组织的能力。虽然名义上叫“小农经济”,但这种模式下,民间一点也不闭塞,相反,自发性的组织一直很多,大家也都乐意在闲暇时从事商业和经营性的工作。
反而是汉朝崩溃之后,为了军事和安全问题,人们被迫聚集在坞堡庄园中,才形成了自给自足的、闭塞内向的经济。但这种状态其实很低效,哪怕当时的古人也不喜欢,以至于一些坞堡主自己,在认定天下要太平之后,都想要主动废弃坞堡,回归正常的经济模式。
而在东欧当地历史上,就基本没有过这种情况。首先是因为缺乏技术,毕竟如果天天就靠人力,拿着个斯拉夫传统的木棍农具,那也确实不需要组织田社合作,或者雇佣耕队什么的……
当然,文化和制度的影响也很重要。欧洲人也不是完全不会发明东西,他们也制作出一些像萨克森轮犁这样的重型农具。这种犁顾名思义,笨重到需要一个炮车似的双轮架子作为支撑,才能进行移动和工作。
不同尺寸的轮犁需要的畜力数目不同,似乎有八头牛到十二头牛不等,也有四马六牛、四马四牛这种混搭方式,但肯定都不是普通农民出得起的。小一些的重犁,也至少需要两头牛才行。但是,这些农具的发明和传播,没有让当地人形成汉朝一样的合作方式,反而使得有钱的贵族更快地兼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