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败下阵来(1 / 2)

按在皮沙发上的两只手一点点的收拢,指甲不知不觉镶嵌进去。

韩霁风倒是有条不紊,穿完一只,又去帮她穿另外一只。

正好那店员拿了鞋子过来,看到之后想是误会了,笑着说:“夏小姐的男朋友可真是贴心。”

越描越黑的道理夏明月很知道,听了扭曲的话没去理会。起身时看了韩霁风一眼,男子松散的额发低垂,隐隐看不清眼中光色。

她到镜前左顾右盼的照了照,倒是没想象中的那样笨拙不堪,相反,配上身上明艳如玫瑰的礼服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野性散发出。

镜中与韩霁风的眼睛重合,她微微的颌首示意。

韩霁风动了动唇角:“漂亮。”

夏明月毫不犹豫的选了这一双,转身告诉店员:“那一双不用试了,把我来时穿的鞋子包起来吧。”接着到柜台前付帐离开。

抵达的时间不早不晚,正是许多领导隆重登场的时候。

酒店的灯光明快至极,无数反光的镜面与水晶灯,将整个空间装缀得好像龙宫。

夏明月挽着韩霁风的手臂进来,销售部的那些同事们早已经热烈的鼓起掌来,欢迎自己的领导人。

其他人见了也只是笑,两人携手而立,分明一对璧人。

夏明星本来在和别人聊天,听到这边的动静望过来,那脸一下便白了。

画面宜人得令她晕眩,韩霁风一身西装,笔挺英俊。不可思议的俊逸脸庞礼貌性的挂着浅笑,衬着深邃如海的眼睛,真真的是朗眉星目。而不可否认,夏明月亦是风度从容。两个人就像一对金童玉女,成功的走一台盛大华丽的T台秀一样。

难怪打了几个电话韩霁风都没有接,原来是同那个女人在一起。

夏明星呼吸困难起来,灌下一杯香槟,方觉得好了一些。可是心口还是堵得厉害,总觉得那里被一只手狠狠的钳制,烦燥的想要甩开,但无从下手。就像每每跟夏明月发生争执,都想一下子将她赶出夏家,却无论如何办不到一样,那滋味就跟吞食了苍蝇一样。

一等两人分开,即刻敛神走了过去。

放眼望去,本以为自己是今晚的佼佼者。她用一下午的时间盛装打扮,只这一身行头就花了十几万块。花为悦已者容,无非就是想让韩霁风眼前一亮,一改往日认知,知道她已经不再是个小女孩儿了,正在准备嫁他为妻。不想被人捷足先登,还是她此生最为忌惮的人。

走近来,唤了声:“霁风哥。”

韩霁风转首望过来,不吝啬夸奖:“今晚很漂亮。”

可是,在他的眼中分明少了惊艳。

夏明星勉强笑了下:“我姐姐今晚才叫漂亮。”

韩霁风若有所思的望向场地间旋转如蝶的夏明月一眼,没有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