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豆小朋友长得不算好看。浑身上下普普通通,硬要夸的话,只能说眼睛挺有神的。对于此钟拳说过他“两眼贼溜嘅”,王金豆权当好话听了。
这么个扔泥坑里打滚都没人心疼的小屁孩,这光头也下得去手?王金豆曾无数次设想过,自己的人生第一道难关会是什么。强盗、帮派、疾病、剥削……但自己怎么也没想到,第一道难关竟是个变态……一想到这种事儿发生在自己身上,王金豆胸口一闷,差点没吐出来。身上仿佛爬了一只吐着黏黏糊糊的舌头的鬣蜥,好不难受。
王金豆抑制住内心的恶心,刚打算说些什么,那光头就满脸酒气的凑了过来,打算直接揽住王金豆。
王金豆身子一矮,手脚并用地从光头胯下穿过,跑到亚瑟身边,试图叫醒昏睡的亚瑟。
但是亚瑟喝了个酩酊大醉,身子如水泥一般瘫在桌上。情急之下,王金豆摸过一个酒瓶使劲往地上砸去,但玻璃破碎的清响仍然没有将亚瑟叫醒。这时,光头又瞄准扑向了王金豆……
坏了,自己这段时间里步步惊心,生怕被别人认出华人身份。没想到身份倒是隐藏的不错,但自己还是被盯上了。恍惚之间,王金豆突然想到,自己还有枪,亚瑟的左轮手枪!下意识地,王金豆把手塞进衣服,感受着手枪冰冷的温度。
开枪吧!开枪就没问题了。王金豆心中默念道,右手食指慢慢放在扳机之上……
“跑了?你能跑哪里去?”光头汉嘿嘿一乐,紧跟着跑出酒吧的王金豆,摇摇晃晃地消失在无尽的雨夜。
雨依然下得很急,在室外与在室内听到的雨声截然不同,至少王金豆是这么认为的。嘈杂的雨声扰乱着王金豆的思绪,层层的大雨遮挡着眼前的视线,看不清眼前的路。
自己犹豫了。对于开枪这件事,自己还是犹豫了。相比小说中杀伐果断的主角们,自己还是做不到能够轻易地夺取他人的生命,就算那个人对自己图谋不轨。本以为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扣下扳机,但在食指触碰它的一刹那,那种对于生命逝去最本质的恐惧瞬间充斥着王金豆的脑海,久久挥散不去。
所以,王金豆选择了逃跑。
“我只是为了不弄脏店里,不然卡拉汉先生日后会有麻烦的,警察也会查到我的头上。我只是要…去一个偏僻点的地方,没错,是这样的。”王金豆喃喃自语着,试图给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
光头汉虽然酒劲上头,竟然也一直跟着王金豆拐进一个狭小的胡同。风雨交加的夜晚,偏僻无人的角落,大脑中挥散的酒精……所有的一切都让自己开始感到越发的兴奋。不知从何时起,自己开始对幼年小孩感了兴趣。不论男女长相,只要自己看上眼的,他都会铤而走险。而这次王金豆就相当于一块嘴边的肥肉,唾手可得,而且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一个流浪街头的孤儿,就算是卡拉汉的员工,他又能把自己怎样?再拿出他那一套“文明说辞”?光头汉咧嘴露出焦黄的牙齿,任由雨水流进口中。
“加上这个,就是四个了。”
“先生,我没有拿你的任何东西,你能放我走吗?”冰冷的雨水拍打在身上,王金豆靠在墙上,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雨太大了,快跟我走吧!我带你去烤暖和的壁炉…穿上干净的衣服…还有…好吃的罐头!”
“多谢,但我约了家里大人在这里见面,他看不到我会十分生气,胡乱开枪的!”
王金豆本想尝试用这招忽悠喝醉的光头离开,没想到光头听了,立马晕晕乎乎地快步朝王金豆走来。
“那可不行,可不能有人过来……还是马上开干吧。”光头嘴里嘟囔着。
怎么办?王金豆又握紧了怀里的枪,光头汉步步逼近,再不出手的话自己就交代在这了!一瞬间,王金豆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和决心,或是面对威胁时下意识的反应,他掏出了左轮手枪。铁制的枪身上沾满了雨水,形成一份怪异的美感。王金豆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好像整个世界只有自己和手中的杀人利器。光头的动作在王金豆眼里瞬间变慢,空中下落的雨滴也仿佛慢了几分。王金豆双手持枪抵在身前,瞄具对准对面的光头,慢慢地扣下了扳机……
当他看到了王金豆手里的枪,上一秒还沉浸美梦之中的光头汉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成惊恐,整个人向后退去。这就是热武器时代的特别之处:猎人与猎物的角色永远是互换的。酒精瞬间从身上的各个毛孔挥发散开,光溜溜的头顶甚至冒了些许白气。
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