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这两天不知道怎么了,订阅掉的飞起,肯定是我写的故事如同因斯赞格威尔一样糟糕。
不过群里的小伙伴们没有骂,而且评论也没有骂,这才让我稍稍放心下来,要不然我还以为我写到了毒点,不经意间给读者老爷们喂了屎。
但是吧,再糟糕也得尽量写好,对于这段剧情给予出一份心中的答卷。
其实廷根很难写,但是谁让我最开始脑袋一热,就让主角去廷根晃悠了呢。
所以,我不得不写一些其他事件,一方面保证主角有事做,有新的故事,一方面又保证参与到廷根的剧情当中,而且也避免了和原著一模一样的剧情,导致读者老爷们白花钱。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段让我掉光头发的地图终于完事了,我们的主角不用跟在克莱恩的身边啦!
虽说后面肯定还有很多让我掉光头发的地方,但是遇到再说。
新人第一次写小说,真没想到能写这么长。
看小说时觉得区区40w有手就行,可是写的时候6千就让我夜晚辗转反侧。
悲呼吁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