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该死的西班牙人!(2 / 2)

抢救大明朝 大罗罗 1349 字 3个月前

而西班牙是如今的日不落帝国,而且有点脑残,恨不能和全世界开战,大明怎么和西班牙做朋友?

所以能够合作的西方列强,也就只剩下海上马车夫荷兰了。

既然没得选择,那就只能睁一眼闭一眼了......

“郑皇亲言之有理!”朱慈烺点点头,“一准是西班牙人在使坏!那个卡瓦列罗走了好几个月了,连个回音都没有......看来是不想和咱们签订侨民保护条约了!

这群西夷简直就不是东西,夺了咱们的藩属吕宋不说,还要用咱们的人给他们种田建房,用完之后又见不得咱们的人赚钱,就征重税立苛法,逼着咱们的人造反,然后他们就大开杀戒!杀完一批以后,又来诱骗咱们的人去吕宋谋生。

现在还公然走私咱们大明生产的枪炮给东虏,实在是欺人太甚!”

“陛下圣明,西班牙人最不是东西,实在可恨之极!”郑芝龙咬着牙齿,“前些年他们还入侵过台湾,还强迫岛上的大明子民为他们修造堡垒......这等恶贼,实是我大明下南洋途中的大患,不能不防啊!”

郑芝龙接着朱慈烺的话就在那里喊打喊杀了,不过他也就是喊一喊罢了。

西班牙人的那些大帆船遇上荷兰人、英格兰人的海军是不够瞧的,但是大明海军却打不过西班牙海军。

大明海军,包括郑家水师在内,总共只有七条能跑远洋的500吨级(指载重吨)盖伦船,这七条盖伦还是以武装商船为范本抄出来的,并不是真正的军舰,充其量不过是火力比较强大的武装商船而已。

在这一批所有的盖伦船完工后(洪兴三年末可以全部完工),安平郑家的船厂和上海的洛佩斯船厂(葡萄牙人开办的),才会开始建造真正的盖伦战舰,也不是1000吨以上的大舰,而是仿造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赫托克”号战舰——为了“抄好”,朱慈烺还在洪兴三年正月和范.迪门进行了谈判,达成了租借“赫托克”号12个月,并且购买图纸,再聘请20名荷兰造船工程师的“技术转让合同”。为此大明朝廷的兵部海军司要支出8万两白银和仿造的赫托克号的首舰给东印度公司——为了这份合同的履行,朱皇帝都不能和荷兰人翻脸啊!

虽然赫托克号不过是一条600吨级(指载重吨)的中型盖伦战舰,拥有两层炮甲板,最多只能装备二十四门12磅长炮,但这是一条正宗的战舰,足够坚固,适航性也非常不错,适合进行远洋作战。比眼下大明海军所拥有的任何一种战船都要好!

但是这艘战舰和西班牙大盖伦比起来,可又差了一些。有不少西班牙大帆船的载重吨已经超过了1000吨,而且还能配备24磅大炮。如果由荷兰水手操纵“赫托克”级,倒是不惧西班牙人的大帆船,但是大明的水军官兵水平有限——百年海军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谁能指望才开张几年的大明海军官兵的技术能比肩西班牙人?

朱慈烺点了点头:“既然西班牙人不愿意保护在吕宋的大明百姓,那么朕就下旨撤侨了......静海军的金兰商埠,将向所有的吕宋明人开放,只要他们愿意去金兰,就能免费得到一块宅地、一块农地或一处可以兴建商铺作坊的土地。并且在将来三年内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收,之后两年内减半缴税。”

现在的静海军、金瓯军并不能自负盈亏,必须要朝廷大量提供补贴才能维持。所以他们这两个藩镇的自主权不大,而大明朝廷也能遥控指挥——实际上就是朱慈烺和郑芝龙在指挥。

而他们俩发展殖民地的办法则是商业城市加中型资本主义农场——具体说就是以商业城市为经济中心,以农场为经济基础,进行开拓殖民。

作为经济中心的商业城市目前有两座,一座名叫“金兰”,大概就是后市金兰湾的所在,是静海军的中心;一座名叫“金瓯”,就是原来的柴棍,是金瓯军的中心。

而围绕这两个经济中心的,则是以500亩为单位的农场——朱慈烺虽然不主张均田,但他也知道大地产制的危害,所以他一开始就对殖民地的农场规模进行了限制。不仅有上限,同时也有下限。上限是5000亩(以户计),下限则是500亩,并且殖民地农场只能以500亩为一个单位进行转让和继承。对于500亩的农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以保证农场的规模效应和殖民地政府的税收。

另外,所有从大明本土(现在还要加上吕宋)抵达金兰、金瓯的百姓,都可以无偿领取500亩的土地,以建立农场。如果不愿意耕种土地,则可以在金兰、金瓯两市领取白地一块,用于建房或经营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