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不属于这里(2 / 2)

这一觉宋阳睡得舒坦,荒野海岛,自然不如自家的狗窝来的舒适。

——加上全自动步枪带来的底气,他根本不惧帮派之人找他麻烦。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起身出门。

天色已经不早,巷道内的邻居也都已经起了。

“宋爷早!”

“宋爷安好!”

“见过宋爷!”

沿路走出来,巷道内遇见的邻居,洗衣的、打水的、做菜的,无论男女老幼,全都放下手头的活计,恭敬地朝宋阳打招呼。

宋阳则是不假辞色,只是随意朝他们点头。

众邻居也是习以为常。

倒不是宋阳故作高冷,而是他知道,身为整个黄柳县赫赫有名的“疯虎”,这些邻居对他,是怕多过敬。

若他也热情回应,想跟他们交朋友,反倒要把他们都给吓着了。

当然,对于邻居的尊敬和行礼,他也不觉得受之有愧。

毕竟因为他的存在,斜阳巷的治安,在整个西南坊,乃至黄柳县内都是排名前列的。

一直走出斜阳巷,穿过飞燕巷,宋阳按照往日的习惯,来至青衣巷巷口。

果不其然,老林头已经带着他的孙女小棉花,推着一辆简陋的独轮餐车等在这里了。

“宋爷,您早!”

一见宋阳,老林头登时露出恭敬讨好的笑意,从餐车上取出两张还冒着热气的油亮炊饼,用干荷叶包好递给宋阳。

“宋大哥,这是火晶柿子。”

一旁身材单薄的小姑娘,两颊红艳艳似苹果,捧着两颗圆溜溜的火红柿子,递给宋阳。

小棉花,老林头的孙女,十一二岁,一双大眼水灵灵的。

在前世,这还是上小学年纪,但在这里,已经要跟着祖父出来一起讨生活了。

宋阳暗叹一声,接过柿子和炊饼,先是嚼了一大口炊饼,然后把个火晶柿子在衣服上擦了擦,咬破一个小缺口,直接塞到嘴边用力一吸。

甜浆似的柿子汁液,混合油饼的香气和滋润,让宋阳脸上不自觉露出几分畅快。

“宋爷,味道如何?”

“一如既往。”

“宋爷喜欢就好。”

“对了,我上回在你这里吃朝食,是什么时候了?”

“宋爷,是前日。昨日我带着小棉花,在此等了两刻钟,见您没来,也就走了。”

“一天么……”

也就是说,从他去到深渊战场,到回来,现实世界差不多正好过去一天一夜。

再联想到,杀死倪祭乐之后,信息似乎提示,时间轨接驳成功。

有理由相信,在此之前,现实世界的时间是停滞的。

直到他完成任务,分离进程开始之后,两个世界的时间才开始同步。

“老林头,辛苦你了……我之前留在你这的例钱,还剩多少?”

“大概七天的量了。”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要去县中坊内居住,怕是赶不上来吃你的炊饼了。”

老林头脸色微微一慌。

“不必忧虑,我已经向清河帮现任帮主苏元武提前打过招呼,他会照拂你在街头的生意的。”

老林头这才松了口气,脸上出现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

“看来你昨日已经跟他们打过照面了。”

老林头脸上露出感激之色:“多谢宋爷照顾!”

宋阳摆摆手,他跟这老林头的交集其实很简单。

纯粹是老林头做的炊饼,很合他的口味。

加之听说老林头大儿子早亡,只留下小棉花一个遗孤,小儿子儿媳又颇为不孝,只能撑着老迈身子,带着孙女出来讨生活。

一时心有不忍,便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给予老林头些许照拂,喝退了诸多帮派地痞。

若非有他背后撑腰,以小棉花出落得越发可人的模样,早引来不知多少帮派混混的觊觎窥伺了。

老林头也感念其恩情,每日早晨雷打不动会在这条巷口等上两刻钟,保证他吃到最新鲜饱满的炊饼。

但他能给到的照拂,也就只能到这个程度。

就跟他与周围的邻居无法亲近一样,不是他给不起更多,而是给的多了,反而更害了他们。

“疯虎”宋阳凶名在外,一旦他跟谁关系更亲密几分了,定会有无数仇家像鲨鱼闻到血腥味一样扑上去,将他们撕咬得尸骨无存。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哀之处,好像这个世界,有一千万种方法,叫人不能站直了,只准跪着乞活,然后轻而易举地榨干你的一切。

宋阳将另一颗,没有吃完的火晶柿子,递到小棉花手中:“给你。”

小棉花眼睛微微发亮,看向老林头。

“还不快谢谢宋爷!”老林头知道宋阳不是个与人假客气的人。

“谢谢宋大哥!”小棉花甜甜道。

宋阳微微颔首,正欲前进,忽然回头:“小棉花,你为什么不跟其他人一样,叫我宋爷?”

“啊?”小棉花怯怯道:“我,我感觉您不喜欢,别人叫您宋爷!”

宋阳微微一愣,轻轻自嘲一笑,再度摆手,向两人告别,转身而去。

自以为和光同尘,彻底融入了这片大唐的世界。

却没想到,连个小孩子也骗不了!

“我不属于这里……回家!我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