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叔,你不说吃的我差点都忘了。我来时打了两只野鸡一只野兔,放山脚没拿回来呢!我去拿,晚上让婶子给炖了。”
听到常威这么说,秦正山心里早有预料,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读过书的人,怎么可能傻到出行不准备粮食呢!只是估计他生活在山里,连个衣服都没有,也不方便带干粮。但他会打猎,路上打几只野鸡做粮,这很合理,难道他会傻的总饿着肚子?
反倒是他的细心坦诚,让秦正山好感又+1分。
“行,那我回去让你婶子烧水,干一半天活了,中午炖锅鸡汤,你也补充补充体力。”
常威应一声,利索溜快的小跑着出村部。
这不信任度上来了,这待遇一下子又高了不少。
村民的朴实,那就用朴实以待,这就是他的应对相处之道。
十几分钟后,常威提着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来到秦正山家。
这些野鸡和兔子,只是手里的一部分。
山里这几天,见到的这些野鸡野兔一只都没放过。只是懒得耽误时间弄草料放空间农场养,全都被一枚枚暗器(小石子)送去见佛祖了,都在随身空间里保鲜。
随身空间里现在分别还有十几只野鸡野兔,外加三头一百多斤的野猪。
“山叔,我回来啦!”
在院门口,常威先呦喝一声。
秦正山家条件在村里不错,经典房型,有三间土坯泥草房的堂屋,西边有间边屋,屋顶有着烟囱应该是厨房。一米多高的泥巴围墙根本挡不住常威的视线,边屋对面有个水井,院东靠南墙有鸡舍,院外门口还有间猪圈。
话音刚落,一位中年妇女就从厨房走了出来。
见到常威,刘翠兰愣了一下,年轻的陌生面孔,长的又高又俊,穿的衣服是当家的,这肯定就是他说的那孩子。
心念一过,她笑着开口。
“你就是阿威吧!长的真俊。快进来,你叔去地里摘菜去了。”
“婶子好。”常威笑着打招呼,进院后说道。“婶子,家里有小刀吗?我先把兔子皮给剥了。”
“有,我给你拿去。”
刘翠兰笑着点头,转身回厨房给常威拿小刀。
常威在院里把兔子剥皮了晾起来,等刘翠兰水烧开,又抢着帮野鸡褪毛。
鸡毛可以是好东西,两人先是把能拔的毛都拔下来,才用水烫野鸡腿不好拔的小毛。就是这褪下的小毛,刘翠兰也从水里捞起来,放院里晒干。
等到冬天了,可以做成毛窝子,弄鸡毛做个木底毛窝子能穿一个冬天,农村不是谁家都能穿的起棉鞋的。
常威手上不停,嘴皮子也没停,小嘴抹了蜜似的,和刘翠兰唠着家常。
女人都是感性的,常威长的好,小嘴甜,嗓音磁性说话好听亲切,加上知道了他编的身世。
就这一会,刘翠兰看常威,简直就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如果能看见亲密度,刘翠兰的绝对比秦正山的高一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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