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要找知府说说收税的事,送人只是捎带脚,没想到一顿痛快淋漓的大吃,把一切计划都破坏了。
虫洞吃完了就走人,没想到身后刮起了一股小小的风暴。
知女莫如父。有庆一看女儿对虫洞那个眼神,心里就波涛汹涌起来。
这下子要麻烦。
她这个宝贝女儿是有婚约在身的,而且这个婚约还非遵守不可。
因为婚约的对方是奕誴,也就是当今皇上的五弟。
说是五弟,实际只比咸丰皇帝晚出生六天。
后来过继给惇恪亲王绵恺,为惇勤亲王。
所以,别管是皇帝的亲弟弟也好,高踞亲王高位也好,都不是小小的一个知府能够得罪得起的。
根据婚约,有馨嫁过去做侧福晋,也是前途无量。
这桩婚姻的媒人也非常不好惹,就是孝靜成皇后,原来的静妃。
所有这些大人物,都不是他小小的一个知府可以抗衡的,况且也没有理由不赞成。他本身也是满清族人。女儿嫁给皇室是最好的选择。
可惜,从一开始,女儿就对这桩婚事非常抗拒。
这位亲王奕誴,相貌丑陋不说,还非常羸弱,女儿背地叫他“豆芽菜”。曾经到过渝州一次,有庆招待他也是用的简式满汉全席,一共五十道菜。
结果,这位王爷只吃了几口,就不吃了,害得有庆不上不下。客人不吃。总不能主人大嚼大咽吧?
况且,说是未来的翁婿。现在是他一个小小的子爵,对着高高在上的亲王!差了好几个级别呢。
想到此处,他不禁就回忆起今天和虫洞吃饭时的情景,真是对比太鲜明了!
再想想女儿的态度,就更是没法比了。一个在天上,一个地上,还得挖地三丈!
奕誴来的时候,女儿从来不假颜色。更没有私下交谈,暗中约会什么的。
可是这虫洞呢,岩洞中救人,难免肌肤相亲;回来的时候,同乘一骑,还少得了身体接触?再说了,似乎也没有必要让虫洞送回来吧?有什么事情那些卫士仆人不能做?
还有吃饭。那个什么亲王来,怎么让她陪着吃吃饭她都不干;这个虫洞就不同了,一直就没有离开过,恐怕我欺负他。
欺负他,我敢吗?前两天带着二千大军,都一点用都没有。再说了。一个可以骑着老虎到处跑的强人,借我俩胆子我也不敢惹呀!
吃饭哪情景就别说了,从来没见过,甚至没有想象过,女儿还有和人抢饭吃的时候。虽然没有抢到多少,也有二到三成吧?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不但抢到手了,而且还吃光了。那可是平常正经吃饭时的三倍!
最最令人吃惊的是临别时的那眼神,那绝不是平常的眼神!甚至不是好朋友的眼神!那明明是妻子看丈夫的眼神!
这算什么事呀!
如果没有前面的婚约,我也是一百个赞成,别的不说,这小子的饭量简直是不可思议!多了不说,三天吃一次,也是非常过瘾的。长期以往,我的饭量起码可以上升一半。
可惜,那个婚约是绝对不能毁的,毁了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梅馨!回去吧,人早就没影了。走,去我书房,老爸有事和你说。”
有馨跟在老爸后面,心想多半又是那个讨厌的婚约。一路思来想去,快到门口的时候,终于下了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