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夜幕镇(2 / 2)

被人们无数次用脚踩出来的土路没能扬起几分沙尘,走到夜幕镇南面入口的我也得以看清眼前建筑的全貌——木质双层楼房。从打开的推拉门和牌匾上画着的酒瓶图案,不难猜到这里应该是酒吧之类的场所。

硬着头皮,尽量不去想腰上的斧子,我和她并着肩走进了这家开在小镇最外围的酒吧。

“你好......”

下半句话被我生生咽了回去,因为被一群脸上没有一丝善意的人盯着让我紧张到反胃。艰难地环视了一下,桌子10张以上,人类14个以上,算上吧台的老板就是15个以上。眼前闪过了大概7把燧发手枪,它们旁边都是随时准备拔枪的手。

说真的,这是头一次在女人面前这么丢人。

但只要我还清醒着,我的身体就会做出所有应该做的动作。左手马上和她的手拉在一起的同时,右手已经摸到了腰上的斧头。我之所以讨厌沉默是因为沉默的时间越久,事情就会变得越坏,而现在沉默时间已经将近半分钟了,这足以酿成一场酒吧血战。

“至少能先把最近的那个棕色头发的哥们砍伤,然后拿他当人肉盾牌。”就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在吧台一侧的阴影里,站起了一个明显不符合人类肩宽与身高的东西。

“嗷乎~看看我们夜幕镇酒馆迎来了什么?一只美杜莎,还有一个站在他身边的人类!”

当我还在想这声“嗷乎~”到底是表达惊叹的语气词还是狼的嚎叫时,一只比我高3、4个头的狼一手托着礼帽,用脚指甲敲击着地板走了过来。

没错,那是一只狼,而且是一只穿着短袖西装,五分西裤的狼。或许直接称呼它为狼不太礼貌,姑且叫他人狼先生吧,毕竟狼是不懂得脱帽的。

“你好。”我费力地咽下一口唾沫。

“嗯~你好,奇怪的人类先生。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自己,在下沃夫朗,是一个xx。”

因为我没学过敬语,这句话我花了5秒钟听译,花了10秒钟猜测大致得出了这么个意思。

“呃,沃夫朗你好,我是......”我犹豫了一下“抱歉,我是来歌。”

“哦~是来歌先生。”

一边陪着笑,我一边思索着接下来该怎样与这位看起来没什么恶意的狼先生交流。

“好了,劳伍先生,您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呢?”

虽然很惊讶从满是獠牙的狼嘴里能说出这么标准的语言,但我现在必须赶紧回答问题。

“哦~对了。比起这个,在座的各位包括我,都想知道为什么您牵着这位美杜莎小姐的手呢?”

这句话其实我根本没怎么听懂,但从他手中礼帽倾斜的方向和众人的视线,我猜到了他问的问题大概是这样。

确实,由于紧张我一直紧紧抓着她的手,现在手心里潮乎乎的全是汗。

不过现在也只能这么说了,这种事本来不想暴露。

“我们一起生活。”

我和她异口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