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真的喝醉了。
我记得我至少用了三种语言,说了三百句以上的酒话。
我肯定跟歌果说了什么,但是我没印象了。
第二天我们准备启程,沃夫朗和蕾雅是从夜幕镇徒步过来的,说是徒步,他们俩一个会飞一个能用四脚行进......
收拾好行李,拍了拍大黄牛的后背,一行人整装待发。大姨姐跟我们告别的时候没有表现出舍不得,只是告诉我们要注意安全,下次再有什么事就不能及时保护我们了。小姨子也跟我们依次道别,她和蕾雅也是之前就认识,记得蕾雅看见她的第一句话就是“都长这么大了啊。”,两个人似乎是学习魔法的师徒关系,估计小姨子正好出生在蕾雅停战之后,那个时候两族正值破冰期,交流肯定很密切。
虽然美杜莎们没送给我们什么礼物,但她们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赶着牛车,我们一路向南,地图上,人狼族群是在整个平原的最南部,沿着多奇山走的话,还会路过我们的小山洞。正好回家看看,之前种在地里的种子不知道发芽没。
说起回家,沃夫朗回家倒是很正常,为什么蕾雅也跟着一起呢?
我在车上向沃夫朗提出了疑问。
然后这个人狼开始跟我装傻了,这么大个男人,有什么就说什么呗。要是你喜欢蕾雅,就告诉我们,反正我和我歌果的种族也不同,大家没什么可忌讳的。
偏偏沃夫朗就是不愿意说,不管我和歌果怎么逗他。
“我就是想出来走走,没什么。”
蕾雅结束了这一话题,他们两个人给我的感觉像是互相喜欢,但又不那么单纯,加之蕾雅的那些黑历史,或许是各自都有苦衷吧。想到这儿,我也就不再逗沃夫朗了。
“人狼先生,我累了。”
“请坐,魅魔小姐。”
蕾雅又坐到了沃夫朗的肩膀上,别说,这样子还真挺温馨的。
“来歌,我累了。”
“......”
你累个屁啊!你不是一直在车上坐着吗!人家蕾雅在天上飞了半天,还要拿着望远镜给我们指路,肯定很累,你坐着有什么可累的啊?
“来歌,我累了!”
“歌果......我也累了......”
“你不是说我想要什么都会答应我的吗?”
“呃......我说过吗......”
“昨天晚上说的呀!”
诶?!我不记得我有说过呀!我赶紧求助沃夫朗和蕾雅。
狼人选择继续装傻。
魅魔选择一脸得意地俯视我。
你们这是报复,赤果果的报复!
“是,我说过。歌果,请坐。”
嗯,我歌果是会玩的。整条缠在腰上的尾巴让我必须动用上半身的全部肌肉才能保持不向前倾倒,她再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腿上,用最骄傲的身体部位——胸部,挡住了我全部的视野。
魅魔坐在狼人的肩上叫“美女与野兽的爱情故事”。
美杜莎缠在一个正在赶牛车的人类腰上叫“白痴情侣的日常娱乐”。
我像放弃了一样,索性把脸埋在了歌果的胸口。
“我昨晚,还说什么了?”
“那说的,可多了~”
“举个例子......”
“你要和你的太太在王国来一场真正的婚礼。”
沃夫朗开了头。
“还有要和你的太太生一个孩子~”
蕾雅开始添油加醋。
你们够了啊,我真有说过这么多话吗?还有婚礼这个词我很久都没说过了。
也罢,这样旅行姑且也要比两个人有趣得多,在蕾雅和沃夫朗同行的情况下,晚上还能睡个安稳觉。
从多奇山最北部走到家,需要两天多的时间,一路上打打闹闹时间过得也很快。经过冷溪的时候也多亏了有沃夫朗帮忙,不然我们的大黄牛就沉进河里淹死了。
在外面闯荡了一圈回到家,没有期待中的那种幸福与轻松。除了疲倦,再无其他感受。
种在地里的种子发芽了,长得七扭八歪,也懒得去管。
走进洞里,散放的书本和堆叠的毛皮和去年一样,想发表些感叹,却又无言。
人狼和魅魔饶有兴致地四处查看,发表着对小山洞的评价。
家里没什么可招待两位客人的,就连板凳都只有一张,干脆四个人围着桌子坐在铺了毛皮的地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自从回到家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个被称作“家”的小山洞总给我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沃夫朗调侃了一番我改造的屋檐,蕾雅随手翻着我以前买的几本书。
“晚上吃什么?”
“长颈兔吧。”
美杜莎头也不抬地回答我,她的注意力都在与蕾雅的对话上,也没有和我一起出去狩猎的意思,真不知道女人的话为什么那么多。
我只好自己拿着步枪出去抓长颈兔,顺便练练枪法。
不经意间,我发现自己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会叹气呢?又没有遭遇什么不幸的事......
捏了捏鼻子,我打起精神,背好步枪向外面走去。
“来歌,等等,我也去。”
身后传来沃夫朗的声音,我停了一下,又继续向前走。果然对于男人来说,听女人聊天是非常无趣的一件事,我们又不能在桌边玩手机。
“哈,不用着急,现在才中午。”沃夫朗跑到我的身边,轻松地说着。我拍了拍人狼的粗壮手臂,半天挤出一句:“走吧。”
“来歌,你和你太太就住在那个小山洞里啊。”
“是的。”
“哦~那你们平时都做什么呢?”
“也...没做什么,就吃饭睡觉。”
“来歌先生,你看起来很沮丧......”
“有吗?”
“当然了,我看得出来。”
“......”
与沃夫朗简单地聊了几句就心烦意乱起来,回到家之后,心里总是有点芥蒂。可能是因为最近歌果对我略显冷淡的态度吧。
“嘘......”
沃夫朗突然拦住我,指着远方的一只长颈兔。我点点头,示意再接近一点才能开枪。
轻手轻脚地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位置,右肩靠着树,我把枪托抵在舒服的位置,左手抬起枪身,把只有准星没有照门的枪管指向了长颈兔。
可脑子里却总是浮现出歌果挡在我身前的身影。
把枪放下,又举起来,我扣不下扳机。
沃夫朗露出疑惑的表情,向我打着手势,意思是用不用他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