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从来没......”
“不试试怎么知道?”
“就算能成功,姐姐她也不能再使用石化魔法了。”
“用不了就用不了,能看见东西比什么都重要。”
“我还是......”
“够了,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抓住小姨子的肩膀摇晃了几下,情绪非常激动。
“我可是你姐姐的丈夫!”
“眼睛怎么了?别说眼睛,就是一只手,一条腿,一颗心脏我都给她!”
“还是说你们谁能替我给她一只眼睛?你愿意?还是你愿意?”
“你们还想看到我妻子变成她的那副样子吗?”
我指着以前从王国救出来的那只失明的美杜莎,对所有人喊着。
那个双目失明的美杜莎已经不可能再植入眼球了,但歌果不一样,抓紧时间应该能赌一把。就看小姨子的医术是否高明了。
没有麻醉药,也没有手术工具,小姨子在手指上涂了不知名的草药,伸进了我的眼眶里,配合着一把锋利的猎刀取出了我的眼睛。的确很疼,疼得我一直在抽搐,但我还是没叫,只用嘴不停发出“嘶嘶”的吸凉风的声音。
我还能不能再冷静地思考了呢?
今天过后,日常轻松愉快的生活是不是就要离我们远去了呢?
蕾雅和沃夫朗握住了我颤抖的手。
对,歌果还活着,活着就好。
她还怀孕了,在这个时候怀孕了。
我在一年前考虑过这么多吗?显然没有,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在咿呀学语,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在琢磨怎么把大宝剑弄成烤肉架。
生活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艰难了呢?
异世界一点都不好玩!
我受够了!我要带她回家!我要带她回到我自己那个百十平米的房子!
用拳头去捶大腿的伤口,借着多重痛觉去发泄。
早知道我就不应该去夜幕镇,我就应该和她好好地过日子。
旅什么行,弱比就是弱比,拿了枪发了狠也是弱比。
我以为我是拉风的主角,我其实是活不过三集的路人甲。
“来歌,完成了,至于现在有没有用,就等她醒了。你的眼睛经过了修复后只用了一个就——”
沃夫朗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把最平淡的好消息告诉我。
“嗯,完成了就好。”
“以后你想怎么办?”
“我想带她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还有我们的孩子。”
“王国那边你不管了?”
“你觉得我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
“......”
是啊,我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我又不会领兵打仗,天天混吃等死。沃夫朗和蕾雅这是第二次赶来救我们了,以后还不知道要救几次。
今天救我们也纯属偶然,蕾雅把我交代的事情办完,就去黑商那边找我,结果得知我和歌果先走了,就跟沃夫朗一起沿着格丽山找我们。结果晚上眼看我们性命难保,就跟铸蔷薇的成员直接打起来了。歌果是蕾雅抱着送过来的。
“一直以来,都谢谢你们了。”
“不客气,谁让你是来歌呢。”
“呵呵。你们跟王国还是要打吗?”
“是啊,我们又不像你们夫妻,只有两个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那就打吧。”
我跟沃夫朗之间很少有这么沉重的对话,一般都是轻松愉快或者是哲理之言。
“来歌,你说的事情,都做好了。”
“嗯,辛苦你了。”
蕾雅也发现我的心情很低落,说话的语气平稳。
“那谈判的事儿......”
“王国那边同意了?”
“嗯。”
“订在哪天?”
“明天晚上。”
“在哪里?”
“我们镇上。”
“好,我会去的。”
之前拜托蕾雅的事情之一就是透过格瑞在王国的线人,约波尔金元帅私下里谈一谈。另一件事则是把库存的所有金币拿出来分发,并在夜幕镇里流通,所有王国的货币全都收集起来,用来购买战备物资。这个过程很费时间,但大家还能接受。
从那天起,我们就都成了在命运的逆流中求生的落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