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李逵vs李鬼(一)(2 / 2)

昔日,连蒋总裁在未发迹时,都要拜青红帮的码头。

青帮,又称清帮、安清帮,是民间成立的一个帮会,最初是清代漕运水手中的一种行会性秘密结社,旨在保卫自身利益与官方作斗争,之后发展成黑恶势力。

红帮,又称为‘洪门’(天地会),起初以‘反清复明’为口号,但自成立的第一天,其组织就极为松散,这为洪门发展成黑恶势力埋下了伏笔,帮中鱼龙混杂,许多人完全是强盗团伙作风,没有一点反抗鞑子的影子。

红帮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触碰到青帮的利益。随着双方的交往愈多,经济利益的驱动,促使双方趋于合流。到了20年代,两大帮派融合为一,“青红不分家”已成人尽皆知的事实,两者无明显的界限。

青红帮等级分明,家规极严。

如果你单纯地观其帮规,会误认为这是一个正义的组织,其帮规大体上有十条。

不欺师灭祖:这是青红帮最基本的规矩,强调对师父和师门的绝对敬重。

不违犯帮规:违反帮规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如使用龙棍责罚。

不藐视前人:青红帮成员应尊重前辈,不可轻视或侮辱。

不江湖乱道:在外的言行要谨慎,避免被外人窃听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不扒灰放笼:指损人利己的行为,如乱伦、捣争扰财等。

不引水代纤:不得引错人入帮,影响帮会的名誉。

不奸盗邪淫:禁止奸盗邪淫,以维护组织的团结和发展。

须有难同当:在困难时刻要相互支持。

须有福同享:在幸福时刻要共同分享。

实际上,青红帮到了后期,约束力大减,做事根本没有下限,大烟、妓院、暗杀,无恶不作。

青红帮的大本营在魔都,但势力遍布全国各处。

青红帮所经营的产业,基本上分为固定和流动两大类。

固定一类所从事的是占据码头、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等危害地方的事情;

流动的一类所从事的是走私、兜跑底子等等,这些也被称为所谓的文差使。至于抢劫、强抢、偷窃等事情,则又另成一派,又称武差使。通常来说,只有帮中极其穷困之人才会犯险从事后者。

诈骗,也是青红帮所涉及的业务,胡振华怕这个罪名安在他们头上,并不过分。

因为冒充tA公司,即使不是青红帮干的,也得到了其默许,这里是魔都,青红帮虽然做不到一手遮天,但却是地下势力中名副其实的王者。

胡振华看着郭大虫,说道,

“所以,这事,要做的绝对隐秘,不能留下首尾!”

“好,我明白了!”

胡振华又看向赵志,

“老赵,你立即联系各大报馆,把这个新闻曝给他们,我想,他们一定非常感兴趣,你可以把诈骗金额报高点,比如300万大洋!”

“明白!”

虚报金额,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离间诈骗集团内部,他们不可能有完善的财务制度,收了多少钱,他们自己恐怕都不清楚。

胡振华曾看过一部电影,某银行丢了一批金条,侦探请行长在记者采访中虚报数量,劫匪果然上当,半夜里去劫持行长,求证具体金额。

于兵见大家都有任务,问道,

“我那?做什么?”

“我要你扩充一下保安队,咱们的护卫力量,实在是太薄弱了!”

上次杀手潜入华懋的事情,老胡想起来都后怕。

于兵点了点头,问道,

“有什么要求没有?”

“当然有,必须是良家子,如果能招到老兵更好!”

“明白!”

胡振华摆了摆手,

“时间紧迫,大家分头行动吧!”

无论是胡振华,还是郭大虫,都没表现出对刘副市长有多大忌惮,因为通过于兵的事情,胡振华切身感受到了什么叫资本主义:只要你有足够的资本,会有大把的人为你解决麻烦,甚至,可以和市府高层叫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