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出了事,一切责任由我承担(1 / 2)

“彦林,我们报警吧。这一件件事巧合得让人不敢置信。”继续寻找过程中,邓秀珍看到那个门店,突然想起好像什么都有宋庆华夫妻俩:

捡孩子是他们,买门店是他们引导介绍。

孩子失踪,那女孩说是被一个女人接走,上了面包车。

这个城市里,让覃文煜他们信任的女人暂时应该只有刘小珍,她跟覃文煜相处过,在自己家里吃过饭。

小女孩说的面包车,跟他们也能对上号,当初他们找到覃文煜,回去时宋庆华帮他们租了辆车,就是面包车。

“嗯,报警,宋庆华明显在骗我们,咱们赶紧去报警!”覃彦林本就聪明,把这些全部结合起来想,哪有不明白的。他握紧拳头,额头上青筋直蹦。

到派出所,接待他们的依然是何小海,他认真听了他们的讲述,却表示无能为力:

报人口失踪,要立案,得过24小时,这才几个小时?时间不够。

报诈骗,上午已经报了,已转经侦科,正在调查中。

报拐骗儿童,没有一点实质证据,全是邓秀珍他们自己猜测。

“警官,您一定要帮帮我们,一定要尽快找到宋庆华他们。”覃彦林央求。

“警官,我们孩子一定是被拐跑了,不然他们不会不回家,不会不上学的。”邓秀珍声音已经沙哑。

“经侦科已经在调查你们的案子,你们耐心等几天。

孩子不一定是被拐骗走了,也有可能是亲戚熟人接走了,还可能是去哪里玩去了。如果明天还没有消息,我们会派人去找。”何小海耐心解释。

“我孩子肯定是祓拐走了,文静文欣那么大了,学校离家又不远,不可能走丢。而且他们从来不会到处跑,去哪里都会跟我们说。”覃彦林说。

……

“你们立不立案?现在不立案,不去找孩子,我就死在你们这里!”邓秀珍突然站起来大声哭喊,她是真的要崩溃了。

这么明显的事情,他们怎么就不信呢?还有那个鬼24小时才算失踪,是谁想的?大人有自保能力,24小时还行,小孩不行啊!

“干什么?干什么?”这边的骚动立马引来了几个警察。

“他们孩子中午不见了,然后就认定被那个宋庆华和刘小珍拐走了,要我们马上立案,立即去找宋庆华和刘小珍。”何小海简明扼要解释。

“你们为什么认定孩子是被拐走了?又怎么认定拐走他们的是宋庆华和刘小珍?”一个三十来岁的警察发话。

“我们才进城几天,在城里认不得几个人,跟孩子熟悉的女人就只有那个刘小珍。学校的孩子说看到她们被一个女人接走了。

我的孩子有那么大了,不可能走丢。他们平时也很乖,不是被拐他们肯定回来上课了。”邓秀珍声音哽咽,叙述却清晰。

“孩子们有多大?”

“一个十二,一个十岁,还一个六岁。”

“小海,你通知下去,立刻全部出动寻找宋庆华和刘小珍!”

“田所长……”

“照我说的做!同时给交警大队和兄弟派出所打电话,请他们协同,一定要找到宋庆华和刘小珍!”

“田所长,这不合规矩。”

“我是所长,你只管执行命令,出了事,一切责任由我承担!”田国强的话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