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凶宅你也敢买(1 / 2)

房子的事要处理,挣钱的事更不能耽搁。

覃彦林去跑麻木,邓秀珍找人修屋顶。

下午找到师傅带过来看,师傅看过后讲定工价,决定第二天开工。

师傅走后,邓秀珍准备回家。却被陈妈叫住了。

“菊香走了吗?她让你帮她看房子?”陈妈看着已经走远的师傅问邓秀珍。

“不是看房子,是她把房子卖给我了。”

“卖给你了?这房子你也敢买?凶宅呀,你也敢买?”陈妈惊讶地问。

“房子都是住人的,哪栋房子没走过老人呢。”邓秀珍不以为然。

“可她是上吊的!”陈妈声量明显提高。

邓秀珍没接话,她感觉这个陈妈好像是不希望她买,但并不是关心她。

可能意识到自己说得有些过,陈妈有些悻悻然。

“多谢您提醒,我也是看他们母子可怜才买的。”想着自己这房子没人住,不说平时要隔壁左右照应,起码也不能得罪人,万一人家搞破坏呢?邓秀珍换了个笑脸,热络地说。

“你这丫头呀,我也是为你好,房子凶宅都好说,只要自己不怕,都没关系,关键是……”陈妈顿住话,左右看了看,拉着邓秀珍进屋小声说:“关键是那个陈国虎,如果他出来要房子,你买房的钱就算丢水里去了。”

“我出钱买的,他还可能回来要?派出所可不是吃素的!”邓秀珍故意激陈妈。她发现陈妈并不是坏,而是单纯喜欢八卦,似乎很想找个人说话。

“你可不知道,那陈国虎可虎了,要不是他那个样子,菊香也不会跟他离婚,更不会一个人带着孩子回老家。他回来要房子,你不给他可不成,他会让你不得安生。”陈妈果然被打开了话匣子。

“菊香是云城人吗?她怎么来的蒲城?她妈带她来的吗?”邓秀珍故作好奇地问。

“来来来,到我家去,我跟你细说。”老人拉着邓秀珍到她家里,让邓秀珍坐下,还给邓秀珍和她自己各倒了一杯茶,做好长谈的准备。

然后开始她的讲述:“我跟你说呀,菊香她不是秋仙亲生的,是粮荒那年捡的,捡的时候才几个月大。用大家私下议论的话说,是想给国虎找了个童养媳。

秋仙可是大城市上的人,听说以前还是个千金小姐哩。

国虎他爸当时干革命在大城市上认识的她,后来带着就带她来了蒲城。

那真是千金大小姐哦,啥都不会干,衣服不会洗不说,连饭都不会做,全靠国虎他爸养着。

国虎他爸也是惯着,不但不让她干活,连生孩子都听她的,只生一个。

国虎这孩子小时候长得真好,贼爱笑,一笑起来两个小酒窝老可爱了。这四邻八乡的就属这孩子最可爱了。

他爸把他当金疙瘩般的疼爱,那真是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就是要天上的星星,老陈也要搭梯给他摘。”

邓秀珍听着没插嘴,陈妈喝了口水接着说:“要我说呀,孩子哪能这么教?我当时都劝过了,可老陈不听,秋仙就是个百事不管的主,唉,然后这孩子就越长越歪了。

小时候呢,也就干点小偷小摸,打架惹祸的事。

我劝老陈,说这孩子得教,不然的话会出问题,古话不是说得好:打小偷针,长大偷金。孩子得趁早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