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儿姑娘,你我素未相识,我又不从事文艺创作,你怎么会是我的粉丝呢?”
“那个,”胭儿左看右看,明显是长了一个心眼,她探着头,小声道,“我见过你,林野哥,就在荻花洲,你和那个恶龙大战的时候。”
林野陷入了沉思。
他与泉台激情野外互搏,那时第一次掌握磅礴的力量,感知能力都下意识的放在了泉台身上,防止祂玩阴招,还真没有注意到“渺小”的胭儿。
“我只看了一会儿,然后你们就飞走了。”胭儿继续道。
“我很崇拜你,想要和你学本事,听说了璃月港有消息,所以跑到了这里,最初很少有人相信是你打败了恶龙,我拼命的解释,大家都不信……”
“还好有凝光大人作证,是林野哥而不是岩王爷打败了恶龙,我说自己知道正义伙伴的真面目,工友们不信,我就、今天我见到林野哥,心情激动,给您添麻烦了……”
胭儿说到最后,脸上火烧云,很是愧疚,她一回想方才,觉得好社死呀。
“原来如此,你说的事情我已经了解了。”
“但你说的向工友证明,我恐怕不能做到,还要请你保密,胭儿姑娘。”林野温和道。
“嗯嗯!”胭儿连忙点头。
“我已经给林野哥添麻烦了,怎么好意思再麻烦您呢。这本来就是我的虚荣心作祟,呜呜……”胭儿捂脸羞涩。
林野对胭儿的印象不错,虽然相遇的过程不是那么的完美,但是他听到胭儿向其他人证明,正义的伙伴才是打败泉台的人。
结束与泉台的一战后,林野在家过起了养老生活,外面的舆论,多少是了解的,一面倒的说是岩王爷出手。
这种情况下,胭儿还在坚持为他证明,林野蛮感动的。
不愧是洒家的粉丝呢。
“话说回来,你说的工友,你原本是住在璃月港吗?”林野没有让胭儿继续尴尬下去,换了个话题。
“我家在荻花洲,”胭儿不好意思的说道,“我的力气很大,平时在港湾帮人卸货,认识了很多的工友,他们除了不信我之外,人很好。”
林野闻言,瞅着胭儿纤细的胳膊,心想又是一位怪力少女。
胭儿省略了很多的内容。
比如说,大城市套路深,花花世界迷乱眼,胭儿第一天就被骗走了住店的摩拉,睡了好几天的桥洞。
高情商,有一种朴素的美。
低情商,没有文化。
攻读小学私塾,顺利毕业后,胭儿靠着捕鱼生活,她本以为璃月港靠近大海,在这里也能谋生。
结果璃月港的港湾是各国出口货物,要想捕鱼,需要捕鱼的证件,不能随便的捕。
考证什么的,嗯,胭儿正在二战。
“胭儿姑娘,你之后什么打算?”林野问道。
“林野哥,我不准备回去,璃月港很大,我在这里见到了好多有趣的东西,也结识了很多外国的朋友。”胭儿就和见到了大城市的繁华后,努力扎根的南飘少女一样,憧憬道。
“我想在璃月港买一栋房子。”
“嗯。”林野点头道。
林野又抿了一口茶,在璃月港买房子,倒不是什么可望而不可即的梦。
不过胭儿若只是散工,恐怕要攒个二三十年。
“还有,我从小喜欢武侠,林野哥,我能不能拜你为师呀。”胭儿抿了下嘴唇,鼓足勇气,小心翼翼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