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好东西。
国会荣誉勋章,正式的名字是“荣誉勋章”,于1861年——正是内战爆发当年,为激励士气,由眼前这位林肯总统一力推动设立。因其源据国会法,因此乃以国会名义经由总统亲自颁发。也因此又被称为“国会荣誉勋章”。
自设立之日起,到关卓凡穿越的那一天,国会荣誉勋章一直是美**人的最高荣誉和梦想。不论军衔,军官士兵都有获得的资格,但获取难度极大,只有最英勇的军人、号称“勇者中的勇者”才可能染指。
麦克阿瑟说过:“我把我的心灵都卖给了一枚荣誉勋章。”
杜鲁门也说过:“我宁肯要一枚荣誉勋章,也不要当总统。”
最有趣的故事就发生在内战期间——联邦传奇骑兵将领,绰号“晨星之子”的卡斯特,一路奔南逐北,终于官拜名誉少将。他有一个很牛的弟弟托马斯,官做得没有哥哥大,却挣了一枚国会荣誉勋章。而卡斯特身为替补二星将军,日思夜想,连该勋章的边都没摸过,难免妒火中烧。一次兄弟俩出席一个社交活动,托马斯佩戴勋章到处炫耀得意洋洋,乔治一忍再忍终于忍无可忍,两兄弟最后大打出手,一时被传为笑谈。
关卓凡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若是在后世,把“曾获得美国总统亲手颁发的国会荣誉勋章”这种事,写进自己的求职履历里面,该是多么牛逼闪闪的一句话?各大公司的人事部主管。非吓尿了不可。
果真如此。自己应该是坐在某张大班台后面。悠闲地喝着咖啡,又怎么会在八里桥博物馆,去推销那一柜子廉价纪念品?
不去博物馆,又怎么会白日做梦,去摸那把该死的刀?
不摸那把该死的刀,又怎么会遭了雷劈,穿越到这个年代来?
不穿越到这个年代,又怎么会带了这两万七千人。巴巴地赶到美国,练他这一支新军?
不带兵来到美国,林大胡子又怎么肯授予他这枚勋章?
唔……
他又看了看那枚闪着青铜光泽的勋章,心说美国人为了让自己好好卖力气,准备得还真是周到。
从外交礼仪上来说,没有拒绝的道理,况且就算收了这东西,总也不能说成是受了美国的封赏吧?
既然如此,那美国人民的深情厚谊,就先领了!
“总统先生。非常感谢,”关侯爷郑重地说道。“我的心情非常激动。”
林肯替他挂好绶带,整理了一下,后退半步,满意地一笑:“关侯爵,我们去吃晚饭。”
席面摆在位于同楼层西北角的“家宴厅”。
名为“家宴厅”,并非第一家庭平时吃饭的地方,和旁边的楼层西南角的“国宴厅”一样,都是招待重要宾客的场所,只是较“国宴厅”略小,用来举行人数较少的宴会。
关卓凡事先并未想到会受邀和林肯共进晚餐。
十九世纪中叶,白宫的种种仪注远没有后世那么繁复。内战爆发前,市民多可以自由出入白宫,普通人见总统一面并不是太难的事情。但和总统共进正餐依然是难得的荣耀。
内战开打,白宫下了关防,不再允许民众自由出入。到了第三年,仗打得白热化了,南北双方已是生死相搏,白宫周边更加草木皆兵;而总统宵旰勤劳,夙兴夜寐,这样好整以暇地招待贵宾的机会就更少了。
当然,关卓凡的正式身份是大清的钦使,美国总统设宴招待,诚是殊荣,但也不算太过分。虽然名义上这位钦差大臣的工作是“考察军械”,并不负明确的外交任务。
只是军情急如星火,早一天赶到田纳西是一天。关卓凡原打算见过林肯,连夜就回纽约,而美方也是知道这个安排的。现在加了一道晚宴的程序,莫不成美国人有什么更重要的话要谈?
林肯,关卓凡,卡梅隆,主客三人坐定,便开上菜来。
关卓凡心里说道,这个筵席早就准备好了,不是临时起意加进来的。
沙拉的主料是一种梨子,配以山羊奶酪、茴香和黑胡桃。
“关侯爵,这种梨子平时是吃不到的。”林肯笑着说道,“这是比利时的品种,十年前才引进美国,味道好极了,产量却很低,甚是稀少,你尝一尝。”
幸好关卓凡在上海已经吃惯了番菜,因此对付这样的西式大餐,毫不费力。
第一道主菜是肋眼牛排,配菜是脆洋葱、酿土豆和奶油菠菜,佐以法国波尔多红葡萄酒。
然后上第二道主菜,关卓凡眼睛一亮:好大一只龙虾!主人说此虾产自美利坚最北之缅因州,肉质细嫩,不可不试。配菜黑角菇味道鲜美,柑橘汁挂胡萝卜别有风味,请请。
佐餐酒则换成了产自加拿大的白葡萄酒。
关卓凡心想,穿越以来,皇宫侯府钟鸣鼎食,巡抚衙门美厨娘私家珍馐,倒是一直没用过这么大的龙虾,看来这一趟公差,出的还是值得的。
最后所上的甜点,苹果酱核桃派,亦算得上可口。关卓凡心道,这几味菜,拿到二十一世纪也是绝对的国宴水准。林肯并非奢靡之人,这种饭也没有撑场面的必要,只能说是主人在表示对客人的尊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