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儿子结婚母亲悄悄离去(1 / 2)

情奔 狂人一号 1615 字 4个月前

清晨,一轮红日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射出万道霞光,让整个大地都苏醒了。

一群喜雀落林上的枝头,叽叽喳喳地在唱着歌。

前面一辆北京吉普车在前开路,后面一辆黑的轿车,紧随其后,向村里飞奔而来,村里的人们早早在路的两旁等候。

一时间,锣鼓声、鞭炮声、唢呐声、欢笑声汇成了一支美妙的乐曲,震动着整个小村子,震撼着每个人的心“……”

花炮从两里地就开始响起,这个阵势,这场面,这势闹比欢迎外国来宾,还要执闹。

这是当地的人们自发行动,这一切都归于王丽苹在这带对们人的好,是她的到来,给了这里的人们的幸福,人们没有忘记,这么多年来,她送了多少礼,给了多少恩惠,就是她自己也记不清楚。

迎宾的队伍,直接将两辆车迎到了本镇上最大的酒店,车缓缓停下,人们这围了上来,争先恐后要看新娘。

今天新娘不是往日里的方红,漂亮新娘在帅气的新牵扶下,缓缓的拉着长裙下车,纯白的裙摆被裁制成无数皱褶的裙子。

一层轻纱柔柔的给褶皱裙上蒙上一层薄雾。袖口参差不齐的蕾丝花边更显柔美。

长桃身材,胸一朵红花,红花下有两个金字,新娘。优雅、温婉、可爱活泼、清纯,美丽魅力,you惑迷人,大气显优雅气质。

细心读者,还记得方红在胖小姨子商场当迎宾的日子吧,同她一起住的妹妹都认不出是当初的方红——红莠姐姐了。

这个婚礼也是一次大的聚会,可以说是本村历史以来空前的聚会在一起,镇上所有大一点的酒店全部占用,还是有十多桌,不得不临时拉起桌子。

这也是王丽苹,高红英,胖小姨子,潘启贵,潘启海这个小说主角登场第一次大聚会,多少年的盍盍碰碰,多少年恩恩怨怨。第一次走到一起。

王丽苹在高兴之余,最为遗憾的就恒亮没有来,这难道就只能成为她梦中的情人,远永就不能在一起相依相伴。

今晚,王丽苹慎重的将带在身上的多年的金笔,这支金自从她开创这份事业以来她都是与她形影不离。

这回她要将这重任交与红莠,没有人能知道这一支金笔传递有什么重大意义,但然有,这个人就是潘炜炜,潘炜炜就是靠这金笔来稳定这场变动的婚姻。

她不知道王丽苹这么一交,她会不会再一次改变命运,是向好的方向,还是向坏的方向。

王丽苹交给红莠的金笔的一瞬间,眼里泪水在眶里打了一个转,仰面朝天,让快要流出的泪水,倒流回去,这一招是向谁学的,她并没有向谁学,她在痛苦的时候,常常是这么做。

想一想,一个女人带一个孩子,坚守了这么多年,没有苦,没有泪,没有心酸,没有痛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凭着一种坚强,凭着一股韧劲,凭着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她现什么也不缺,她缺的就是没有互相交流情感的人,她想倾诉,她满腹的要对你说。

她有泪的时候,她只得看看天,她有苦的时候,也只得看看天,他有痛的时候,还是看看天。看天成了她一种精神的寄托,成了她膜拜的是一种信仰。

她知道,天是会知道她感受,知道她苦与痛,只天能给她的温暧,给她的爱。

她将金笔交给红莠,红莠自然明白,这个礼物不是一般礼物,有什么神奇,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能用得好与坏,都是靠你的造化。

这个金笔在高红英手上时,可高红英遭到了不幸,而在王丽苹手上恰恰相反,一路上升。

王丽苹不仅自己好,还挽回了潘炜炜的爱情,可是到了红莠手有什么反应呢?谁也不知道,特别是炜炜心里不踏实,因为炜炜也知道这两支笔是有感应的。

可是换了一人,是不是还有这个感应呢?炜炜喜欢红莠不假,这回她与她喜欢志豪结了婚,她心还是有些酸酸的感觉,人不是知道为什么是这样。

是不是人们说的,我喜欢的眼睛,我又喜欢另一个的歌声,我还喜欢她的一双脚和修长的腿。也许人们在追求完全的路道,就是因有不完美,人们才会不断地去追求完美。

王丽苹将仪式弄结束了,一个人就独开着车,去了她小时候恒亮救她起来的地方。

独自开车要一个多小时,她不知道她到底要干什么,她非得这么做心才好受些。

当她的车开到的时候,时间到了下半夜,她一点不害怕,她站在河岸边,听着风吹芦苇沙沙的声音。河水在朦胧的月色的辉映下泛起涟漪。

她在车上的坐垫拿了下来,铺在河埂上,坐了下,想着当初那少年是如何救起她的。

怎么就那巧,巧到不差一分一秒,这是老天派来的,又为如何将她们分开,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三十多年过去,这件事她清清楚,一点也不模糊,这又是为什么。

在这刻,王丽苹比以往更回想他了,因为儿子结了婚,她的事也将完成,她也该有自己的生活,她也是凡人,她不能这么孤独的终老,人的事业重要,人的情感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