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 军区和政区(1 / 2)

逆水行周 米糕羊 1814 字 4个月前

“陛下所问,其实陛下应该有了答案,微臣不敢班门弄斧。”

“你为什么会有朕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念头?”

“呃..微臣惶恐,那就班门弄斧了。”

“讲。”

杨济闻言喝杯茶润喉,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首先,因为时代不一样,所以,周国没必要‘照抄’李唐的行政区划和地方行政制度,文武分途可以提前实现。

一如他先前建议,将全国的总管府合并、裁撤,争取降到二十个以下,然后这个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分制都、布、按三司,分别管理治安、民政和监察职能。

总管府本身的军政职能,由十六卫大将军府管辖的各地驻军承担,一旦出现大规模叛乱,军府自然会集结府兵迎头痛击,如果还不行,中枢就调兵来平叛。

如此一来,总管府之“总管”就名不副实,所以总管府这个一级地方行政区划要更名,至于更名为行台、道、路、省,其实都无所谓。

每个一级行政区划的都指挥使司负责处理较为严重的治安事件,譬如剿匪、镇压小规模民变等,还承担地方官弹压辖境内豪强大户、强宗著姓的职能。

都指挥使司直辖的武装力量是武装警察。

武装警察的人员,可以抽调辖境军府的府兵组成,这也可以算是府兵的“番上”,因为军府和府兵是现有的,所以不存在扩编、大幅增加开支的问题。

府兵本来就要定期到京城或者总管府治所“番上”,现在无非是“番上”后的服役方式不同。

反正如今天下无事,这些府兵在治所驻扎也是无所事事,那么承担武装警察的责任,也同样是在发挥作用。

布政使司负责处理民政,但在行使职能时,必须有普通警察(刑警、治安警、户籍警等)协助,负责一般的治安工作以及“执法”。

普通警察队伍不归都指挥使司官,其组建需要新招募人手,所以会产生不小的开支,但为了确保布政使司顺利开展工作,这是必须的。

提刑按察使司监察地方官,因为有“提刑”二字,所以还负责对地方官的案件审理结果进行“复核”(对司法进行监察),然后将复核意见同地方官的审判结果一起上交刑部。

所以,提刑按察使司有“提刑”(司法监察)和“按察”(行政监察)职能,刑部和御史台都是其上级,那么主官为“按察”(由御史台任命),副官为“提刑”(由刑部任命),可以解决这个主次问题。

提刑按察使司在行使职能时,也需要警察协助,那么问题来了:普通警察的直属上级是谁?

当年参与组建警察队伍的杨济建议,由朝廷直辖的警察总机构对各级地方警察机构进行管理,地方行政区划对应的警察机构,当地主管民政的长官可以全权指挥警察,但警察机构内部人事无权过问。

如此一来,地方分为都、布、按三司佐以警察机构,可以实现军、政分离(文武分途),又能有效维持治安,监察机构也没必要演变为新的行政机构。

说到这里,杨济开始由衷称赞宇文温构思并实现的警察制度,他作为当事人,是真真切切体会到警察制度的好处。

对此,宇文温把嘴一撇:“马屁拍得极其生硬,朕听了都觉得尴尬,你自己呢?”

杨济干笑:“陛下说得是,微臣献丑了。”

“好,你说了这么多,朕来挑刺。”

宇文温同样喝了一杯茶润喉,开始挑刺:“首先军府本就自成体系,有个婆婆——十六卫大将军府,你现在给地方军府加个婆婆——都指挥使司,让小媳妇听谁的?”

“地方治安需要府兵,朝廷召集军队出击也需要府兵,当两者需求出现矛盾,哪个机构来协调?是不是要再加个上级机构?怕不是要叠床架屋?”

“其次,军务由驻军承担,一旦出现武装警察镇压不了的民变和叛乱,由驻军来解决,那么好,这个‘镇压不了的民变和叛乱’的定义得由谁来下?”

“某处宗族大规模械斗,双方‘参战’人员近万,男女老少都上阵,都指挥使觉得场面要失控,让驻军出动救急,驻军将领觉得这破事值得老子上大炮?万一事后苦主四处哭诉老子屠杀百姓,怎么办?”

“婆婆多,小媳妇很难做的!”宇文温边说边敲食案,“你又不是没有政务经验,怎么就没想到这个问题?”

杨济有些讷讷:“这不,微臣只是初步构想,先把框架提出来嘛...”

“好吧,作为一个长....呃,朕和你分享一下经验。”

宇文温再喝一杯茶润喉,然后将他的看法一一道来。

他的见识远超杨济,所以,文武分途该如何实现,实际上对他来说不难,“适度借鉴”就可以。

以国内而言,原则就是实行新式军区制,当然,具体名字有待商榷。

军区制,其实在这个时代就有,诸如行台、总管府、都督区实际上也可以称为军区制,无非是军区和政区(行政区划)合一,军区长官兼任政区长官,文武兼备。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