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2章 形势一片大好(2 / 2)

唐朝好地主 木子蓝色 1861 字 4个月前

张超和马周向来很有默契,两人一个首相一个次相,一项项重要的军国大事,却在很轻松的气氛下谈定。

“福建、广东、广西、广南还有扶南,应当抓紧时间举行推选,尽快选出新一届的议会议员。然后再选出监国朝廷中央议会的议员们。”张超对于此事极为重视。

现在是大好的机会,这个时候不让议会争取到权力,以后就更难了。

现在开了个好头,承乾给了议会一个封驳、监督之权。张超得利用好他,利用好了,既能够把整个南边的各方势力团结一起,也能够让议会真正的在朝堂上站稳脚跟。

地方上,依然只有民议会,分为道州县三级,而朝廷则有上院和下院之分,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还有退体致仕的三师三公和宰相都为上院贵族院议员。地方则选出有名望的士绅商贾成为下院的中央民议员。

上院议员为终身制,下院议员则为五年一任,可连任两届。

这两院,可以说是张超为两个阶级设立的。上院,自然是贵族阶层,而下院,由士人、商贾、地主等组成。

充分照顾到了各方的利益,满足如今日益新兴强大起来的地主庶族和商贾们的利益。

议院拥有的两大权力,监督权和封驳权,张超打算把封驳权交给贵族院,把监督权交给民议院。

“由贵族院推选议员组成六科,负责对应内阁六部,掌封驳之权。六科,每科十三名科议员,推行产生,五年一任,可连任两届。”

马周认真的倾听着。

“那众议院呢?”

上议院拿到了封驳大权,民议院里都是新兴阶层,总不能让他们坐冷板凳吧。

“把监督大权交给他们。”张超道,“两院对于内阁对于百官,都有监督弹劾权,另外,五品以上官员任命,内阁任命,需要取得上院的同意。五品以下吏部任命的官员,则要得到下院的同意。三品以上高级官员的任命,由监国太子决定,但也需要咨询上院意见。”

马周想了想,“我感觉监督弹劾权可以有,但官员任命权需要得到议院同意不妥,可以改为需要事先咨询议会,侯任官员,得经过他们问询。如果发现侯任人有不适合之处,议会可以提出。”

官吏任命权,可是相当重要的一项大权。过去,五品以下官员任命权,是在吏部。而五品以上,三品以下,任命权在宰相们手里。至于三品以上高官任命权,则在皇帝手里。

现在张超想让议会拥有人事的最终同意权,马周怎么可能答应。

张超笑笑。

“也好,那就改为事先咨询,议会两院有权对侯任官员问询或审核其档案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可以提交朝廷。”

“议会应当拥有财政监督权,内阁对下一年财政开支提前做出预算案,然后交给议会审核。预算案应当交给下院审核,而上院拥有修改权。如果两院不能对内阁财政预算案通过,那么内阁就得重拟。”

“非经议会同意,朝廷不同增加税赋。”

李超又提出了议会的两项大权,一是以后朝廷若要再增加什么税种、税额,或者修改税法,都得先经过议会通过。议会通不过,那么就不能新增或者修改。

第二项大权,议会拥有对朝廷财政预算案的审批权。

内阁做出财政预算案,必须经议会同意。内阁把预算案提交给民议院,由民议院审核,但上院有权对民议院通过的预案提出修改,做最后把关。

马周越听越惊讶。

“文远,这议会的权柄可是越来越大,甚至不弱于内阁啊。我听着,怎么按你说的这议会,就类似于原来的中书门下,这内阁,倒反而像是过去的尚书省了啊。”

张超笑道,“分权制衡,本就是必然。不过如今这议会,却又不同于过去三省内的分权。议会是代表着各阶层的人,一个重要的限制,朝廷现任官员,不得在议会两院中担任职务。”

“你也不在上院担任议员?”原来可不是这样啊。

“嗯,改一下,贵族们拥有终身上院议员的资格,但如果贵族担任了朝廷官职在身,则暂时取消议员资格,待他不再担任官职或者致仕之后,再自动获得上院议员资格。”

我有些听明白了,“议会就是在野的,内阁是代表朝廷,是在朝的。在野的监督在朝的,有些意思。”

“可这还是非常大胆啊。”马周直言道。

“有监督有制衡,这才平稳,才不容易乱。比如这预算案,朝廷花的钱也是民脂民膏,怎么花,花哪去,当然也应当接受问询审核的。再比如,税赋关系天下百姓,加不加税,调不调整,当然也不能乱来。”

本来议会还有个重要的职责,就是立法权。

后世国家,都是以法治国,按照一个个法案,去执行。而现在,当然不太可能,李超也就不想太惊人。

“文远,你的想法是很好的,但有些太急进了。不如这个税赋设立、调整前,改由须咨询议会,并接受他们的质询,议会可以对其中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如何?那个财政预算案,也改成这样,先咨询议会意见,最后方案经他们问询?”

“如果这样改,你能支持我吗?”张超问马周。

“如果改成这样,我肯定会全力支持!”

“既然如此,那就先改成这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