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一章 拉寿宁侯下水(第五更)(1 / 2)

寒门状元 天子 1854 字 4个月前

沈溪引用的是唐寅怀才不遇、寄情山水时所作的《把酒对月歌》,只是稍微作出了些更改。

原诗中最后两句是“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梅花月满天”。

姑苏城和桃花只是小的改动,但唐寅追求的是一种超然于世俗之外的田园生活,而沈溪如今却在朝为官,说“不登天子船”、“不上长安眠”就有些不合适了,于是改成“广寒宫”和“琼宇殿”,给人一种高处不胜寒之感,意思是不求位极人臣。

唐寅这首诗脍炙人口,但却远没有《桃花庵诗》那般流传广,主要是因为整首诗多以俗语入诗,大有民歌之特征,属于“雅俗共赏”,令后世诗评家觉得俗不可耐。

沈溪吟诗时,在场宾客都在细细倾听揣摩。

虽说这首诗俗了点儿,但至少比与宴之人所作的打油诗要有文采,若论意境,那更是连之前翰林院众翰林所作的诗作都远有不及。

但这首诗若从一个四十多岁饱经沧桑的中年文士口中吟出,或许才令人信服,以沈溪如此年岁,他的人生阅历能有几何?作出如此的诗,只会让人觉得,你个毛头孩子也未免太早熟了点儿吧?

沈溪在众目睽睽之下吟完整首诗,当他停下后,在场宾客,包括张鹤龄在内,没有像对之前所作诗词一般立时加以评价。

整首诗很长,再加上其中意境深远。就算自负才学过人,也要稍微沉淀一下才能作出评断。

“拙作,献丑了。”

沈溪拱拱手说完,重新坐了下来。

别人感受不出这首诗多好。可翰林官天天跟文章诗词打交道,他们却能明辨分毫。此时院子里望过来的目光中最感惊讶的,要数沈溪这些翰林院的同僚,就连朱希周也用极度震惊的眼神看了沈溪一眼,显然未料到沈溪竟有如此精湛的诗词造诣。

“好!”

张鹤龄率先作出评价,拍着手站起来。“沈修撰此诗,实乃上乘佳作。”

张鹤龄没太多学问,说不出更深层次的评语,只说“上乘佳作”,算是对沈溪的褒奖,有他的肯定。别人就算认为这诗鄙俗,也会跟着附和。

沈溪基本可以肯定,张鹤龄之前那首祝酒诗应是找人代作。

侯府的西宾席先齐刷刷站起来,跟着张鹤龄发出啧啧赞叹,随后满堂宾客一片叫好,几乎把沈溪这首诗夸得跟花儿一样绚烂。

王九思却对沈溪的诗略有不屑,他自诩才学是在场人中最好的。不甘地起身道:“沈修撰此诗,似有志不在朝堂之意……莫不是想辞官归隐,做那桃花山下逍遥的散人?”

这话说得非常不客气,他就算认为沈溪的诗陋、俚、俗兼具,难登大雅之堂,可毕竟张鹤龄都给予肯定,他唱反调就不合适了,但若从诗本身意境着手。以沈溪“志不在朝堂”为切入点,那别人就挑不出毛病来了。

连张鹤龄听了也轻轻一叹:“是啊,沈修撰是新科状元,初入官场,却有这般高洁之风……是有些不合适。”

沈溪一脸平静,说出的话却铿锵有力:“在下既为天子之臣,理当为社稷分忧,只是心中尚存一片对世外桃源的向往,百姓安居乐业,那天下处处都可以是桃花源。”

“说的好。”

沈溪这马屁基本拍对了地方,张鹤龄听完后再次大加赞赏。

只要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处处都可以是桃花源,那在朝堂上也可以说是在桃花山下……这既拍了皇帝马屁,还表明了沈溪为朝廷效力的远大抱负,比之一般诗词文章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

张鹤龄此时对沈溪的才学大为感佩,暗忖道:“若将他收揽至帐下,让他为我出谋献策,只要能讨得姐夫欢心,想来加官进爵易如反掌。”

想到这里,张鹤龄一招手:“来人,为沈修撰送上一份薄礼。”

很快从正堂出来一名女子,却是刚才领舞的舞女,年约二八,聘婷玉立,长得花容月貌。此时她手上捧着一方比之前礼物要大上几分的木匣,莲步轻移到了沈溪面前,恭敬递上,这让在场之人,包括一众翰林官都嫉妒不已。

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份礼物要比刚才张鹤龄给众翰林的礼物“重”许多,这貌美如花的舞女似乎拿得有些吃力,里面指不定是金银珠宝。

“谢寿宁侯馈赠。”

不管怎样,沈溪该谢还是要谢,尽管他自己很不想收这礼物。

张鹤龄再次举起酒杯:“沈修撰之言,恰恰是本侯的期望,若诸位大人一心辅佐君王,那大明朝社稷将千秋万代,我等幸甚,百姓幸甚。这杯酒,敬陛下英明神武,敬大明朝千秋永存。”

若说沈溪刚才的马屁拍得不着痕迹,张鹤龄这马屁就拍得太过明显,而且很容易招人反感。

不过马屁话必不可少,尤其是在这种臣子聚会的宴会上,不说几句歌功颂德的话,似乎缺少了什么,反倒让在场官员不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