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正在西沉,白炽的光线,此时也正在一点点变红,直到最后,半边天空都变成殷红,而与之相对应,地上这一片战场之上,触目之处,亦是血红一片。骑兵与步兵军阵的对峙之间,伏尸无数,人尸,马尸,以及沽沽流动在一根根沾满了血迹,倒伏在地上的草茎之间的鲜血,是的,血在流动。
五个方阵已经变成了一个,所控制的范围也缩小了大半,但这个方阵仍然稳如磐石。阵形愈小,抗力愈大,宇文恪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每一次自己发力愈大,对手的反弹也就愈恨,先前的一次殊死博击让他亦暗暗心惊,数百征东军骑兵在此战之中,尽皆被砍杀在当场,但他们让自己的下属付出了两百余条性命,而最重要的是,他们用自己的死亡,争取到了弥足珍贵的时间,让孙晓将几乎被冲散的五个方阵重新聚集到了一齐,形成了一个比先前任何一个方阵都要稳固的防守阵地。
宇文明看着顽强的对手,眼中亦是露出佩服之色。
早先一战,他被征东军诱入数个方阵之中,险些便再也冲不出来,要不是叔父反应迅速,宇文家子弟拼死掩护,此时,他已经变成了地上的一具尸体。
勇敢的敌人,虽然讨厌,但却也值得尊敬。
“叔父,夜战么?”他转头看着宇文垂。
宇文垂却摇摇头,“后退一里。”
“叔父,敌人已是强弩之末。”宇文明有些不解,在他看来,只要持续不断地发起攻击,对手的军阵瓦解是迟早的事情。
“我们的伤亡太大了。”宇文垂摇摇头,打到现在,他付出一千余东胡铁骑的性命,虽然对手伤亡数目倍数于自己。但步兵补充极易,就在大雁湖,对方就有数万民夫,只要他们想,便能迅速补齐这两千余损耗,最多需要半年到一年功夫,他们便又能将其训练成一支精兵,但骑兵,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想到这里,他不仅对索普的决定深表佩服。东胡不能只有东胡铁骑,更应该有一支能攻城拔寨的步卒,东胡辖下,除开占统治地位的东胡人之外,还有无数的其它族民以及无数的奴隶,只消给他们一点点甜头和希望,从这些人中,便可以鳞选出无数的合格的士兵。
他看过索普调到兄长麾下的那一万步卒,这是那些远道而来的齐国将领大半年训练的成果。虽然比眼前的征东军步兵还差得远,但也能披甲执锐,上阵杀敌,至不济。也可以作为先锋以及消耗品使用,就像眼前,如果驱使步卒,手持大盾以及各类防护武器逐步推进。便能与对手一战,哪怕被对手杀光,也能替骑兵打开一条通道。
“阿明。我们后退一里,与不退一步,并没有区别!”他对宇文明解释道,“一两里距离,以我们骑兵的速度,转瞬即逝,而步兵想要越过这个距离,需要的时间可不短,所以,我们可以随时袭击,进攻他们,而他们,却只能被动防守。我们退后,可以让我们的士兵得到很好的休息,他们,行吗?”
“原来如此,叔父,受教了!”宇文明敬佩地点点头。
宇文垂呵呵一笑,“战场之上,处处皆学问,你父亲让你跟着我来走这一遭,自然是想让你多看看,多想想,只有经历过,才会真正有体会,有感触,一员能征善战的大将,不是想出来的,也不是看书看出来的,听故事听出来的,而是实打实地干出来的。”
“是!”
东胡兵潮水般的退走,但孙晓并没有因此而松下一口气,反而更加焦急,他更担心的是,东胡人见啃不动他,便转而去啃大雁湖,那可就糟了,所幸,对面的敌人,似乎脑子已经完全被消灭自己这部兵力全部占据了,直到此时,仍然没有其它的举动。
但是,这种糊涂,还会延长多少时间呢?这种主动权在别人手里的战争,让孙晓分外痛苦,自从军以来,在高远的领导之下,征东军总是料敌先机,步步走在对手的前头,这一次自己独挡一面,不足终于暴露了出来。
虽然东胡人退了开去,但正如宇文垂所预料的那样,征东军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孙晓不会头脑发热去搞什么夜袭的把戏,他只是简单的命令部队他成三个部分,每次轮休一部,以尽量保持士兵的体力。所幸的是,从大雁湖到先锋城,步卒全力行军也需要十日以上的功夫,所以军队中携带的粮食,清水亦足够坚持。
宇文垂的确是脑袋被消灭这支征东军的诱惑给全部占据了,征东军的编制现在在东胡那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孙晓,是高远心腹将领,领北方野战集团军,是征东军下辖四个集团军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一个,其次为贺兰雄领寻的东方野战集团军,而叶重,叶真两个统率的南方和中央野战集团军,现在基本上还只是一个空架子,根本没有能力出战。
从高远将自己的主力全部放在北方和东方两个集团军之中,便能猜度出高远下一步与东胡决战的决心。这是一场以将对方彻底要倒才会结束的战争。
当然,宇文垂相信,胜利将属于东胡,相对于东胡来说,征东军是不折不扣的弱者。虽然已经开战,但东胡仍然没有尽出全力,索普的主要精力还是用在国内治政之上,发展民生经济,积累出财富,使东胡用足够的财力来打一场灭国之战,这才是东胡现在的重点。否则,就会像上一次那样,虽然击垮了燕国的十万大军,但东胡却也后继乏力,无法将胜利的果实转化为最后的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