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人了。”赵传薪几无犹豫,直接否认。
“这……”约翰·勃朗宁抱着女孩,看看冲锋枪,再看看赵传薪:“我认得枪。”
这话让赵传薪一怔:“你是谁?”
“约翰·摩西·勃朗宁!”
赵传薪眼睛一瞪:“好你个老小子,之前就不给面子,屡召不来,现在竟然还敢站我面前?”
约翰·勃朗宁脑门见了汗。
敢跟一群警察枪战的人,妥妥悍匪。
这人不会要杀他吧?
此时为时已晚,太阳下沉。
苍然暮色,自远而至,将天空分割渐变的金蓝两色,与高楼大厦冥合。
曼哈顿天际的落日搭配霓虹,让城市蒙上滤镜质感。
赵传薪开始脱衣穿衣,换上带着汗馊味的刚毅甲,不为石墙乒乓作响的子弹所动。
那股淡定,令约翰·勃朗宁动容。
他拿出手帕擦擦汗:“这把枪,原理是怎样的?”
赵传薪系着口子,淡淡道:“原理是以枪膛内的线圈产生的高强电磁力发射磁针,采用了瞬变电容系统,线圈仅在发射的一瞬间产生脉冲性的高强电磁场……”
约翰·勃朗宁眨眨眼:“你究竟在说什么?”
赵传薪戴上骷髅面罩,点雪茄,说:“我只是想告诉你,既然邀请你你不来,那就识相点乖乖闭嘴,因为与你无关!”
“……”
约翰·勃朗宁百爪挠心。
此时,赵传薪收起冲锋枪,拿出了一把马牌撸子。
约翰·勃朗宁脱口而出:“这是我设计的枪……”
你那么牛逼,怎么还用我的枪?
马牌撸子,是他在1902年设计而成的半自动手枪,1903年由比利时的FN公司和美国柯尔特公司投产,分别叫FNM1903和勃朗宁M1903。
赵传薪手里拿着的,是FNM1903,更大,更重,同样使用的弹药口径更大。
严格的来说,美国产的才叫马牌撸子。
保险队成员配的都是美国产的。
赵传习举着枪看了看:“行,我先用几天,回头我就弄出个比马牌撸子更牛逼的手枪,呵呵。”
“……”
约翰·勃朗宁竟无言以对。
换以前,他肯定嗤之以鼻,大加嘲讽。
枪那么好设计,那谁都是枪械设计专家了。
但现在,他不敢犟。
眼见为实,人家有那个实力知道吗?
赵传薪抽一口雪茄,瞥瞥他:“老小子,我警告你,管好自己的嘴,出去后不该说的别说。”
不等约翰·勃朗宁答话,他闪身而出。
“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赵传薪发起了冲锋!
这些警察的枪法不怎么样。
在他奔跑的时候,没几发子弹真正击中他。
另一边,首席特勤特工见赵传薪竟然不逃走,反而朝警察冲了过去,不由得瞠目结舌。
正常人谁会这么干?
但威廉明娜看见赵传薪换上了,他那一身被打的强疮百孔的战衣,倒是松了一口气。
旁人不知,她却知道,上战衣的赵传薪就是刀枪不入的。
首席特勤特工见场面更乱,子弹横飞,枪响成片,也不顾威廉明娜的意见,对车夫说:“快走。”
边走,他边回头看。
见赵传薪抬手一枪,一个探身的警察肩膀中弹,步枪落地。
好枪法!
那个距离,已经是手枪的极限。
砰!
又一个警察肩膀中弹。
首席特勤特工眯起了眼睛。
他看出来,赵传薪并不想杀人。
这令赵传薪的射击技术更加神乎其神。
真是想打哪就打哪。
赵传薪站在了包围圈的中间,不遮不掩,双手持枪锁定中轴,下盘稳固。只有上身转动,谁敢探头就打谁。
连伤三人后,警察竟然无人敢露头。
约翰·勃朗宁、首席特勤特工以及那些警察,只有一句“法克”可以形容此时的心情。
约翰·勃朗宁心说:枪是我造的,但能把这枪用的如此出神入化,却跟我关系不大……
但是,心底隐隐的生出一种——打造神兵利器被绝世战神纳用的快感。
赵传薪喊道:“你们已经被陈宜庚包围了,劝你们束手投降!”
警察:“……”
“妈的法克儿,他只有一个人,我们两人同时起身开枪,记得打的准一些!”
实在是太嚣张了,令人心里憋气。
两人数了三个数,忽然同时站起。
砰,砰!
然而两枪,都不是他们开的……
倒下的是他们!
依然是肩膀中弹。
所有人傻眼。
论精准度技不如人。
论射速,照样是手下败将。
两人竟然比不过一人!
他们不敢探头,赵传薪反而大咧咧的往前小跑。
到了一个掩体后,那警察吓的瑟瑟发抖。
赵传薪抬腿一脚,将他手里的步枪踹飞。
“起来吧你!”
拽着警察当人肉盾牌,朝其他掩体走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