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仙其实没跑远,而且还跟干饭在一起。
他发现,干饭走的路线,总是最安全的路线。
因为人群狼奔豕突的时候,干饭个头小,一个不好会被踩踏,所以它格外敏感。
手里提着一串马口鱼,跟着一条狗,赵一仙回头打量。
他只道赵传薪是神仙般人物,可此时才发现,这个神仙也太能打了一些。
怪不得敢只身劫法场。
清军根本和赵传薪不是一个量级的,他随手一抓,即便是活的清军,也丝毫挣扎不得,比大人拿捏小孩子还要轻松,只能乖乖的当垫背挡子弹的。
赵一仙逐南闯北,还真见识过打仗。
但真没见过赵传薪这样的,战场上取人性命如同探囊取物般简单。
他甚至敢肯定,那些列强的正规军,对上赵传薪,和眼前清军比也不会强到哪去。
直到赵传薪以掌心发声器官爆喝一声,道出了自己的名讳,此时赵一仙才悚然一惊。
我焯……赵神仙,原来竟然是鼎鼎大名的赵传薪!
怪不得,他有个绰号叫法师。
真会法术啊。
等赵传薪去追黄福廷,赵一仙低头说:“兀那狗……呃,干饭那,你果真能听懂人言?”
蹲坐在地上的干饭抬头,朝他翻了个白眼。
赵一仙指了指场上正在搜剿武器,安排战俘的双喜和王隆说:“现在我们怎么办?”
干饭抖了抖毛上的雨水,在泥泞的地上,用爪子划拉几下。
一个歪歪扭扭的“等”字被它划拉出来。
赵一仙当时就震惊了。
要说有机灵的狗,能听懂一些人话,他还能理解。
清末识字率有的说只有1%,有的说是九成。可一条狗竟然能写字,这特么已经超过了九成的清朝人。
赵一仙真不敢小看干饭了。
他耐着性子等着。
不多时,赵传薪就押着狼狈不堪的黄福廷回到刑场。
一些百姓对看热闹这件事有多狂热?
甚至不惜以身犯险。
明知道刚刚发生枪战,随时可能飞来横祸,可稍见安全,立刻又返回看事情后续发展。
刚刚要枪毙那些囚犯的时候,有人在叫好。
等赵传薪踹着黄福廷回到刑场,依旧有人叫好。
赵传薪听见了隐隐传来的叫好声,真是一点脾气都没有。
这些百姓,当真是绝不会把别人棺材抬自己家哭,事不关己绝对高高挂起。他们哪一边都不站,公平的很。
黄福廷的官帽已经不知掉哪去了,身上全是泥水,一言不发,只是低着头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
来到刑场,看着那些去而复返的百姓,赵传薪忽然没了兴致。
他踢了黄福廷一脚,将他踹倒:“自求多福吧。”
那些被羁押来的囚犯,敬畏的看着赵传薪,然后用仇视的目光盯着黄福廷。
黄福廷更愿意让赵传薪一枪崩了自己,落到这些囚徒手中,还有自己好果子吃?
现在,他终于不再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了,跪在地上膝行至赵传薪面前:“赵传薪,你杀了我吧。”
赵传薪啐了一口:“无冤无仇,杀你作甚?”
黄福廷:“……”
无冤无仇你来捣什么乱?老子跳河自杀你非得给捞出来干啥?
一个中年汉子上前,直接给赵传薪跪了:“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呼啦跪下了一片。
赵传薪也不阻拦。
他弹了弹手指,一滴水珠好像具备弹力,在他指间颠了颠:“本来赵某要杀了这狗东西。”
跪地上的众囚徒听的眼睛发亮。
身份互换了。
然而,赵传薪接着说:“可我又一想,你们还要回家,杀了他,怕是会给你们招来祸患。此人便交由你们处置,要杀要留随你们便。”
黄福廷是坐镇镇南关大本营的将领,在当地的地位很高。
赵传薪拍拍屁股随便走人,但这些人不行。
黄福廷一听,事情竟然还有这么大的转机?
他赶忙朝赵传薪叩首:“黄某不过是听令行事,杀人非本意。但凡赵先生放我一马,今后愿效犬马之劳,更答应绝不会报复他们。”
赵传薪却走了,边走边说:“我不缺犬马。”
干饭应景的跑了过来,后面跟着赵一仙。
看,犬马都有。
原本的历史上,这些镇南关的百姓,都死在了清廷的屠刀之下。
现在却因为赵传薪,他们得以存活。
双喜此时正拿着望远镜,死死地盯着远处。
王隆问:“双喜哥,咋了?”
“有一队人马来了,看穿着是清廷的新军。”
王隆本能的激发了战斗模式,咔嚓将枪上膛,准备一场恶战。
赵传薪此时走来,对王隆说:“用不着紧张。”
他已经看清来人是谁了。
本杰明·戈德伯格带着一个小姑娘朝这边跑来。
途中,小姑娘和他分道扬镳,朝囚徒那边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