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术士品尝完那盘爆衣欧姆蛋后,终于轮到了今天的重头戏。
这次马陆再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干脆抱了一只长方形的托盘。
托盘上有一口砂锅与两只盘子。
还没走近,女术士就嗅到了从砂锅中飘来的肉香,让她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忍不住舒展开来。
不过此时她的目光却被那两只盘子所吸引,其中一只盘中盛放着蔬菜、菌菇、豆腐,还有作为主食的魔芋粉。
而另一只盘子里装的却是一朵晚霞。
马陆又涮了一片夹给毛团先生,“除了老王特殊的处理手法,也因为我用的鹿肉比较特别,黑冠马鹿和一般的马鹿不同,它们并不是以植物为食的。”
马陆说完发现流浪术士怔怔的看着他,扬了扬眉毛,“怎么了?”
“然后这些短链脂肪酸又会随血液运输往全身各处,尤其是脂肪之中,含量最高,这是膻味的一个重要来源。”
“你们在想什么,是马鹿,和梅花鹿一样,是一种鹿科动物。”马陆道,“我们的名字只是恰好听起来一样而已。”
“那是什么?”
“我们知道,只是想要突然想玩这個谐音梗。”毛团先生舔着自己的毛道。
流浪术士和毛团先生对视了一眼,片刻后担忧道,“吃个饭而已,也不必把老板下锅吧。”
“尤其我们国家的鹿肉,大都是生产鹿茸的副产品,并不是专门培育来供食用的,味道就更大了。一些厨师会搭配野梅类的酱汁来遮盖鹿肉的膻味,但这样做同时也会掩盖住鹿肉的醇香。
马陆将砂锅放在便携式的卡式炉上,点上火,让煮开的肉汤继续保持着沸腾,同时将那盘蔬菜先放了进去。
是的,没错,流浪术士第一眼望去的时候的确以为自己看到了晚霞,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没,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在吃上懂得好多啊,相比之下,我只知道哪家便利店的饭团没那么干。”
不过等马陆将托盘放在她的面前,她终于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林洪游武夷六曲,访至止师,遇雪天,得一兔,无庖人可制。
“这是因为鹿肉的味道很难驾驭啊。”
原本卧在脚垫上的毛团先生也被肉香吸引了过来,跳到了餐桌上。
其中一部分是请教的当地的土著,另外和老王一起生活这么久,两人平时也会闲聊,而聊的最多的话题当然也是烹饪。
马陆在遇到老王前其实也只会下泡面,但是自从开始集食材后,他对食材的了解多了很多。
“而黑冠马鹿所在的位面植物非常稀少,它们以一种名为火红小头蚁的昆虫为食,另外还会定期啃食一些火山矿石,其中含有的硫元素也会减少它们体内的短链脂肪酸。”
这也是文字可考的现代火锅最早的雏形,和先秦时那种一锅炖有明显的区别。
在锅里涮了大概3秒后捞起,放进女术士的碗里,“来,尝尝看。”
“诶?”
因为肉片在汤中被反复拨动,色如云霞,故名之拨霞供。
马陆给毛团先生和自己也拿了只小碗,“的确,你说的那些都是鹿肉的优点,不仅如此,鹿肉的结缔组织和脂肪更少,还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维生素,但是鹿肉的膻味也更加强烈,会让很多人不习惯。
边嚼边道,“喔!喔喔喔喔!!!这个马鹿肉好厉害,感觉比牛羊肉更加醇香细嫩,还有股奶香!咦,奇怪,明明这么好吃,可为什么在这个位面没有大规模流行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