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冲出来个赵云(1 / 2)

顽贼 夺鹿侯 2337 字 4个月前

这哪儿来的骑兵?

卜应第觉得自己这一宿净他妈打迷糊仗。

他始终呆在己方军阵看上去最安全的地方。

却要在每一次冲突中抢先挨到最狠的毒打。

卜应第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回家。

他的军队还被震慑于成千上万的枪子炮子,士兵都借助矮墙防御趴在地上。

来不及组织防御,轰踏的罗汝才部骑兵已扒着大步冲至咫尺,卜应第部半营军兵几乎以一哄而散的状态让军阵支离破碎。

缺少崩溃经验的宁夏营新兵丢下兵器四散奔逃,富有求生经验的老兵则干脆面朝敌骑抱头趴下,将性命交给老天爷。

这是个非常违背常识的动作,面对奔踏而来的骑兵,趴下的存活率其实要比转头就跑高一点儿。

因为马背上的骑兵会乐于用兵器捅向逃跑的士兵,但战马不愿意用蹄子踩踏躺在地上的人。

面对倒地的士兵,战马的通常选择是扬起蹄子跳过障碍,只有躲避不及或看不见的情况下,才会用蹄子进行踩踏。

这不仅是马不愿见到的情况,马背上的骑兵也不愿让坐骑对人进行践踏。

这绝不是因为老本精贼出身的帅府骑兵足够善良,而是高速奔驰的战马踩到高低不平的人体,很容易伤蹄子。

俗话说无蹄则无马。

众所周知,元帅府掌握了把伤马变成马肉火烧的核心科技。

极短的时间里,四百余骑在王国才的率领下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冲过卜应第的军阵一半,马军锐阵中的第一列枪骑兵才撞上第一个枪下亡魂。

那是一个围绕在管队身边的宁夏小队,军兵在惊慌中团结成阵,仓促转头将兵器指向南面。

其实这个管队并不是想要阻拦元帅府骑兵的冲锋,防御只是遇袭的惊慌时刻本能反应,但这种本能在整个军营训练水平参差不齐时,让他们惹上灭顶之灾。

当一排挺着枪矛的骑兵轰踏奔来,骑兵们看到居然有人敢挡在他们面前,每个人脑子里都是懵的。

事实上王国才所率四百余骑,并非元帅府第一梯队的精锐骑兵。

那些经历过骑兵对冲甚至强冲步阵的骑兵,大多都在杨耀、张天琳、魏迁儿那些骑将麾下。

而罗汝才的骑兵,本质上是精锐步贼。

作为投奔刘承宗的流贼首领之一,罗汝才对本部军兵的调配选择有很大的自主性。

这决定了拥有战马的士兵,都是他手下最强悍的流贼,这些人在罗部并入元帅府正规军序列之后,自然就成了骑兵。

他们所擅长的多为在军阵之外结出环队纵马驰射,或仰仗快马,在溃军之中纵马砍杀……这也是十分标准的骑兵使用方式。

合格的骑兵军官,都应该尽可能避免用骑兵直接冲撞严整的步兵军阵。

只有在步兵猝不及防时发起冲击,才能避免骑兵遭受无谓伤亡且握有胜算。

而像这种狭路相逢的列阵冲撞,这么说吧,别说罗汝才了,在整个大明帝国范围内,拥有这种极端经验的骑兵都不多。

原因显而易见,这本就算战场上出现的小概率事件。

何况,能在这种危险性极大的小概率冲撞之后幸存,他们大多数都已经是军官了。

所以挥舞火把的王国才看见这支结阵的步兵小队,第一时间便挥舞火把试图让骑兵分为两队,从他们左右翼包抄过去。

然而,横穿半营的骑兵队,内心的骄傲感已经膨胀到了一个难以形容的地步。

那些队首挺起骑矛的骑兵,一路奔来看见的都是矛头所向披靡;在起身后把马刀靠肩的骑兵,更是像列队操练一般简单就冲垮了敌军。

至于队伍末尾持钝兵的骑兵,更是手痒难耐,恨不得能拿金瓜敲些什么。

这时候指望他们避让?

避个蛋!

骑兵一低头,挺着骑矛就撞上去了!

一时间矛头贯穿、长杆折断、马撞人飞,一个小阵几乎在第一时间就被撞散。

骑兵队也难以维持阵型,第一批骑兵几乎个个被迫撅下马来,运气差的当场就被步兵长矛掀翻在地,运气好的则早先一步跳下马来,拔刀格斗。

不过即便如此,这场小规模战斗也指望不上他们。

后方奔袭而来的骑兵早把靠在肩头的雁翎刀放下,放慢坐骑的奔驰速度,在被冲乱的军阵中提刀乱砍胡刺。

根本没轮到后方提金瓜骨朵的骑兵冲至近前,这个仓促集结出的小军阵就被打得溃不成军。

而在左右两侧,奔踏的骑兵队早已像飓风一般,席卷整个军阵。

疯狂的呐喊与冲突间,罗汝才麾下四百余骑,从未打过如此酣畅淋漓的胜仗。

王国才部绝大多数骑兵根本没得到交锋机会。

军马就已一路跳着死人堆冲过矮墙,像猎狗撵兔子一般把一营军兵分割成数个部份。

等他们杀出去,王国才又再一次回头举着火把率先跃过壕沟,骑兵队随即转向,踩着活人冲出军阵,将宁夏军卜应第营整个杀穿。

当整个军阵被搅碎,溃兵四处乱跑、战马到处奔逃,才进入骑兵最熟悉的战斗阶段。

他们从大队分列小队,小队分成小组,三五骑成群地挥舞马刀和骨朵,一次次横穿营阵,在南面战场上追击撵杀。

至于指挥……已经没有指挥了。

王国才在一次格斗中用火把砸在一名宁夏军的钵胄上,火花迸射,整个骑兵队就失去了火光指引。

谁也不知道王国才在哪儿,只能各自跟着最近的军官,向最近敌军发起突击。

实际上王国才是故意的,他在率领冲锋中被不知道哪儿射来的羽箭打伤胸口,应该是很近的强弓,破甲锥,胸口甲片子都怼穿了。

坐骑也被划了好几刀,没啥力气了,这才随便找了个幸运脑袋砸熄了火把,夹着尾巴逃向北方高应登的军阵。

领军冲阵固然是这辈子最具有英雄气的高光时刻,但说到底还是狗命要紧。

入阵被友军提防虽然狼狈,但王国才觉得自己还能抢救一下。

说实话,高应登根本就不信这人是四百骑兵的领军者。

他刚才下令军兵出击,又把军队按照刘承宗的命令,快打快撤,打一波枪炮就退回阵中,紧张刺激。

然后就看见敌阵后面杀出一个……不开玩笑,杀出一个赵云。

领着马队在敌阵七进七出啊。

高应登心想,这个援军之将,很有我年轻时候的威风!

结果王国才就夹着尾巴跑过来了,神似丧家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