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森冲锋枪的枪口也架在上面,扣动扳机便开始朝着七十六号两旁的岗哨疯狂的扫射着。
“跳!”老马一声大喝,四个人纷纷片腿从车子上跳了下去。也不知道是他们倒霉,还是七十六号里面的警卫倒霉。
此时正赶上一个班组在巡视院落,也正好走到了前院当中。直接就被两把冲锋枪顶住了,只是一两秒钟不到,八、九十发子弹疯狂的已经完成了倾泻。十来号人被打浑身哆嗦,连背着的枪都没来得及摘下,就已经被枪手们射倒。至于门口站岗的岗哨,在汽车冲进院门的时候,就已经倒在了血泊当中。
此时老马和大姚一组,用枪口指着右侧,随时防备有人从这个方向过来。另一组小七和丧译,则是拿着枪指着左侧。他们这一面倒是没有什么巡逻的警卫,但是却有一个门岗,还有三个穿着便衣的特务,可能是刚进门的样子,就听后面车响,拼命往侧面扑去。结果还没等起身呢,就被丧译和小七直接给突突的再也不可能站起来了。
话说司机转过弯来,也不管后面四个枪手的情况,他只是需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够了。当冲进七十六号大院的时候,他赶忙弯下腰,只在风挡处露出了一双眼睛。
这是因为他在这一刻,发现了,办公楼大门里面一些的位置,有一个穿着西装的人。正在转头面露惊异的看着这面。而且这家伙的第二反应极快,手在腰间一探,跟着挥臂就开始往汽车这面射击。
司机的开车水平是真的很不错,在最开始拐弯后,手中打轮,就已经将车头对准了院子门,和里面的办公楼大门。可谓三点一线。他需要做的只是踩下油门就可以了。
因此见对方动作那么迅速,司机也不敢大意,再次一低头,将脑袋彻底的藏在驾驶室中。但双手却牢牢的把控着方向盘,使得汽车,笔直的一头扎进了七十六号的办公楼大门当中。
至于撞没撞死那个朝自己开枪的西装男人,司机也根本不关心了。他感觉车身一阵,咣的一声响动,司机虽然做出了保护性动作,但身子由于惯性,还是撞在了方向盘上。但他心里明白,这是车子已经冲进了办公楼后,撞在某个结实的地方,导致汽车停在了里面。
于是司机也顾不得疼痛,伸手就在档位处按下了计时器,也不抬头,弯着腰一转身就从中间特意割开的逃生门冲了出去。
两条腿卯足力气,也不用管身后,毕竟有汽车挡着呢,一门心思往外面开始猛冲。
人的速度有多快?后世牙买加闪电平均一秒钟能够跑十米还多些。司机虽然肯定是不如牙买加闪电的,但是他身为特工的身体素质也是很出众的,一秒钟八九米那是一点问题没有的。
只是他刚刚启动罢了,还没有完全提速,但即便是这样,他也就用了三秒多一点,就已经完成了穿梭车厢,并且跳下后,冲出七十六号主楼大门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