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六章 强弱(1 / 2)

屠龙幻境。

在这个世界上,强者和弱者最大意义上的区别

就在于强者无论疡做什么事情,总是能够得到相对来说更多的认同

而反之,对于弱者来说,有些时候,即使他们做的事情是正确的,也免不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挫折,也免不了遭遇各种各样的冷嘲热讽

其实真正意义上,从本质上来说,这也就是人在某种程度上天然形成的差距

尽管很多人都不愿意承认这种天然差距的存在,认为存在所谓的勤能补拙,但是现实之中,真正意义上能够做到勤能补拙的人,却是少数之中的少数,甚至可以这样说,能够勤能补拙本身,甚至也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天赋了

事实上,有些时候,哪怕是一些正确的事情,如果是不同的人去做,也往往会有不同的效果

有能力的人,总是更容易把事情做得更好,传播更多的正能量,而无能之辈,则往往总是能够把原本的好事弄得一团糟,并且还不自知

这一点,其实就像是很多司法案件的判决一样,当然,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司法案件的裁决,都是相对公正的,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下,会出现一些司法上的不公正的现象

但是,这种司法裁决的不公正,其实往往对于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是非常重大的

其实,每一次司法上的裁决和量刑,本质上来说。都可以是一次提升民众对于国家信任。提升民众内心正能量的机会

而这一点。也是需要法官做出最合适的判罚,才能够做得到!

如果量刑过轻,让一个原本应该被千刀万剐的恶人判了一个不轻不重的罪名,则自然而然会引起民众内心的不满,而反之,如果量刑过重,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强行给于重罚。则也同样会使得人心惶惶,只有罪名和刑罚相互等价的时候,民众才会真正意义上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才会在内心之中产生更多的正能量,不畏惧和不法行为作斗争!

简单来说,一次准确的审判和量刑,往往可以提供很多的正能量,而反之,一次错误的审判和量刑,则往往会提供很多的负能量。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错误量刑甚至还比让犯罪者逍遥法外还要让民众产生惶恐和愤怒

优秀的法官总是能够找到最合理的平衡点。进行最理想化的裁决,让民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但是反之,如果是一个无能的法官,那么他们的判罚则往往只会激发社会的矛盾而已

从法律上来说,这一类糊涂法官的行为其实并不违法,但是实际上,他们的行为却往往比违法犯罪更加的可怕,因为违法形式的过错,往往还可以通过法律去制裁,但是不违法的过错,却往往是没有办法去制裁的,如果一个社会之中不违法的错误越来越多,那么社会就会自然而然的进入一种莫名的惶恐之中,对于司法的信任程度也会大幅的降低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有的法律制度,大体上来说在量刑上其实是相对平衡的

而之所以会产生民众们对于一些相对特别一些的罪案的判刑感到不满,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并不是刑罚和犯罪行为之间的不对等

其实,如果单纯从犯罪者的角度上来说,不要说是死刑了,就算是三年五年十年的有期徒刑,对于他们来说,其实也已经算得上是很非常非常严重的惩罚了

换而言之,如果单纯从现有刑罚的角度上去考虑,如果每一个犯罪者都会确定被百分之百的抓住,那么理论上来说,任何的犯罪行为,其实都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然而,为什么即使如此,还是有人愿意铤而走险去进行犯罪行为呢?

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并不是法律制定的不够严苛,只是单纯的因为司法部门在抓捕犯罪者上非常的不给力,也因为这种不给力,从而使得几乎所有的犯罪者,在犯罪的时候,都很少会去考虑自己被抓之后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刑罚,他们考虑的往往都是,既然那么多的前辈都能够在赚了一票之后全身而退,那么自己应该运气好不会被抓

现代社会之中的法律刑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非常公正的,至少在犯罪行为和量刑之间,呈现出来的是一种相对公正的状态

但是,法律再公正,也必须要执法者给力才行!

公正的法律,实在绝大多数的犯罪者,都能够被绳之以法的基串上的!

而在现实世界之中,却并不是每一种犯罪者,都会很容易的就被抓住的!

一般来说,犯下了人命官司的犯罪者,往往是比较容易被抓的,因为警方会在相关的案件上投入最大限度的警力

而至于其他的很多案件,一些是警方本身就很难查得清楚的,一些则是警方本身不可能投入太多警力的,而这样的案件,犯罪者最终被抓住的概率,就会变得很低了

而无论是多么严酷的刑罚,抓不到人的话,也就没有任何的意义可言了

尤其是那些械小摸,不仅仅被抓的概率很低,即使被抓了,只要数额不大的话,多半也不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这也使得这一类的犯罪者数目非常的庞大,因为他们始终有两层心理保护,一层是自己多半不会被抓,第二层是自己即使被抓了,不会受到太大的惩罚,而在这样的心理作用之下,械小摸也就自然而然会猖獗起来

很多的犯罪,本质上来说,追求的就是这种低风险的犯罪模式。他们不用去担心自己被抓了之后会怎么样。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被抓的概率其实是无限趋近于零的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电话诈骗案件,这一类的犯罪,几乎是很难被真正意义上的抓到的,称得上是典型的意义上的来无影去无踪的犯罪手段,甚至连被害者的面都不需要见到,就能够轻而易举的实施犯罪手法,并且保证自己几乎始终维持在零风险的状态之下

而这也就是许多人为什么宁可顶着重罪,也敢于进行犯罪的原因所在

其实。人贩子就是典型的此类犯罪行为

从犯罪的角度上来说,他们的获利和他们的获刑其实是不成比例的,他们一旦被抓,从犯罪行为获利获刑并不会太多,十几万几十万就已经顶了天了,但是如果贩卖多个孩童,多半等待他们的也会毫无疑问是死刑

但是,从安全的角度上来说,贩卖人口这种行为,尤其是拐卖孩童。风险却往往也并不大,一方面。买家不开口的情况下,他们想要被抓往往是非厂难的,而且很多时候,警方对于寿人口的态度,也往往不会太过在意,全世界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寿,警方就算是在意,又能够找得到几个,如果是绑架勒索,警方还能够有点线索,但是纯粹将孝子当做货物贩卖,脱手之后就远走高飞的话,想要抓租样的人,无疑是非常非厂难的事情,甚至可以说,不安排一些卧底潜入对方的组织,几乎是很难有机会可以破获这一类案件的

而这也就是民众为什么会对于这一类行为深恶痛绝的原因之一!

因为这一类的犯罪者实在是太难被抓到了,所以很多的民众才会认为,这种人一旦抓住,必须要执行死刑,才能够让自己的念头通达

实际上,如果归根结底来说,还是各种各样的犯罪本身被抓的风险各不相同而已

法律固然是公正,但是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考虑到不同的犯罪抓捕概率上的问题

而如果真正意义上要起到震慑犯罪者的作用,那么那些抓捕概率越低的犯罪行为,所需要承受的刑罚,其实就应该呈几何级数倍增长,只有这样,才能够或多或少的震慑一下犯罪者

而死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种最终极的震慑!

道理很简单

犯罪者之所以犯罪,往往有两重心理保护在,一重是觉得自己不会被抓住,第二重是觉得自己就算是被抓了,也多半不会死,甚至如果律师给力,逃脱制裁或者被轻判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这两重心理保护的作用之下,犯罪者才会铤而走险的去犯罪,概率这种事情,本身就像需要相乘的,如果本身被抓的概率就很低,加上即使被抓,被判重刑或者死刑的概率也很低,在这两种概率相互产生作用之后,基本上犯罪者就可以说是无所畏惧了,因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的可能,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

于是,他们才会变得有恃无恐

这一点,就像是所有人都知道如果街边找秀,如果不戴套的话,是可能会感染一些性病,甚至其中还包括足以宣判一个人死刑的绝症存在,也可能会被警察叔叔抓到,一关就是大半年

但是,却还是会有很多人愿意做这样的事情,还是有很多人日日夜夜流连在恢柳巷之中,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