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托尼东北角就是雅克森林,在过去的十天之中,最激烈的战斗一直发生在这里。
这里的战斗似乎是原始的,只有枪对枪的射击,偶尔才有零星的炮击。
战斗到第十天,无论德军,还是特遣队手中的弹药都越来越稀少。
入了夜,风雪在傍晚时分就停了下来,借着积雪的反光,趴在散兵坑里的王雄小心翼翼的露出半截脑袋,观察着森林里的动静。虽然厚厚的积雪会拖累了德军进攻的脚步,但是穿着白色罩衣的德军,在积雪中行进时,往往很难被发现。
在过去的几天中,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在这片森林之中击退德国人的进攻。
没有掩体,只有散兵坑。
没有取暖的炉子,只有被风卷起的雪花飞落到散兵坑里。
“来,秀才,暖会脚。”
老兵掀开衣服让王雄把脚伸进他衣摆里,在过去的几天中,他们就是这样互相取暖,才没有冻掉脚趾头。
“老哥,咱是秀才啊,就是读了几年的师范……”
“教书先生,就是秀才,等将来不打仗了,就让俺儿跟你学识字……”
风雪凝结在老兵的胡须上,老兵说着从从衣袋里取出半盒骆驼烟,打着火打,点着香烟,抽了两口,又递给王雄。
“来,秀才,抽一口。”
夜晚的林海雪原被黑暗紧紧的包裹着,整个世界都静悄悄的,白色的雪原上,一些被炸断的树木孤零零坚在那里。
“老哥,我记得你不是没结婚嘛。”
“等打完仗了,俺肯定能找着媳妇,咱一个月25美金呢,咱当了半辈子的兵,跟过司令、跟过长官,也就是搁这,才算是挣着军饷,过去别说啥子军饷,能吃饱肚子,都是司令开恩了……”
老兵其实并不老,但与特遣里的其它人相比,抗战前就当兵吃粮的老兵已经很老了,再加上的他满脸的胡子。所以特遣队里的很多人都管他叫老兵,就连同队长也管他叫老兵,甚至忘记了他的名字。
打从到了北非那天起,老兵就很高兴,队里发的军饷多不说,天天能吃肉,而且顿顿能饱。
“现在,这日子舒坦啊,天天红烧肉顿顿女儿红,这哪是人过的日子嘛!”
这是神仙过日子啊!
这一切都让老兵感到非常舒坦,前所未有的舒坦。
哪怕就是死了,那也值了……
不过,但凡是人都有个念想,过去老兵没想过将会,现在,他真的想过。
可老兵知道有些东西,不能想。越想往往就越容易出事儿。
“或许快了吧!”
想着弟兄们被团团包围着,老兵在心里暗自嘀咕着,到底是什么快了,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这一切似乎就要结束了。
“等将来……”
将来干什么?
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娃儿。安安生生的过上一辈子。
嗯,还有就是公司里面上班。
过去,老兵没想那么多,无非就是当兵吃粮呗,但是,现在经过这么多天的生死与共,他真正的在这里找到了归属感。
这种归属感不是过去任何一支队伍曾给予他的。置身于这里就像家里一样。
家!
可不就是家嘛。
那位李长官人可真不错,待人也厚道。能搁在李长官这干一辈子就好,其他还有啥图的。
想到这,老兵又抽了口烟,恰在这时,被风吹进来的雪花落在烟蒂上,然后又化了。
瞧着犯困睡下的王雄,老兵笑了笑。
让这小子先眯一会吧。
然后老兵就冒出了半截脑袋,瞧着冰冷的雪原,他一点都不敢小心大意,毕竟,过去的几天,德国佬可是没少发动夜袭。
树梢在山风的吹动下发出呼啦呼啦的啸声,风卷着地上的雪花让森林里所有一切,都变得雾蒙蒙的。
很静!
似乎有什么样地方不对劲,某种直觉,让老兵的拿起STG44,又轻轻的拍了拍王雄,在他醒来后,示意他别说话,小声说道。
“信号枪。”
在王雄拿出信号枪的时候,老兵端着枪瞄准前方,伴随一声枪响,照弹明拖曳着火龙飞到半空,信号弹发出的白光在冰雪的反射下,将雪原照的大亮,在雪原纷飞的雪花间,上百个隐约可见白色身影立即暴露了出来。
“德国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