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重甲步兵与魏军重甲陷阵营在战场上相遇,双方士兵都身穿厚重的铁甲,仿佛是两座移动的铁壁。
当这两股强大的力量接触时,刹那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金属撞击声。
铛铛铛~
长矛、利剑和盾牌在空中交错,火花四溅。
“直娘贼的,杀啊!”
“老子天不怕地不怕!”
“啊啊啊啊啊~”
每一次撞击都伴随着士兵的怒吼和呻吟,每一次挥剑都可能带走一条生命。
战场上,血雾弥漫,断肢残骸在空中飞舞,形成一幅惊心动魄的血肉横飞画面。
汉军重甲步兵以坚定的步伐和严密的阵型向前推进,他们的铁甲在阳光下闪耀着寒光,仿佛不可阻挡。
而魏军重甲陷阵营则以强大的冲击力撕裂着汉军的防线。
战局,在朝着魏军有利的方向倾斜。
在汉军军阵之后,魏延的眉头紧皱。
“恐怕当年吕布的陷阵营,也不过如此吧?”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那些魏军,当真是各个悍不畏死。
冲击前来的魏军,死伤无数,但他们还在冲。
“将军,谨防军阵被突破,魏军从两翼袭来。”
陷阵营这类兵种的作用,是在步兵军阵交战时,以重甲步兵为矛,攻入敌人的队列,突入敌人内部,攻破敌阵,使得敌军自乱阵脚,让敌主帅却不能及时有效地指挥。
在这种优势之下,剩余军队再从侧翼辅之,攻打敌军两翼。
在战国时,这种攻破敌阵的方式便被称为“陷阵”,其战功堪比冲城的“先登”士兵,所以一般古人专门将这种军队称作“陷阵营”。
因而,作为陷阵的军团,往往堪比敢死队的存在,他们若能成功陷阵,必定能让敌军一触即溃。
但相反,一旦这支集军中精锐为一体的军团作战失利,则必将动摇全军士气,所以历朝历代对陷阵营的选拔要求极为严苛。
甚至在隋朝,名将杨素为了首战功成,下令但凡未能陷阵成功者,全部处斩。
因此,当时用于陷阵的士兵,就需要古代特种兵级别的士兵来充当。
张辽所部陷阵营,这军士肯定是精锐中得见精锐,身上的甲胄,同样如此。
汉末的步兵盔甲众多,但是防御能力与面积最为出色的,无疑是盆领铁盔或者筒袖铠甲。
筒袖铠,指铠甲的两袖呈桶形包围上臂,对上臂保护较好,可避免襦铠那种片状护膊举手时,下腋,上臂不幸中箭。
盆领铁铠,顾名思义就是铁铠的衣领配有铁盆保护脖子,这种铠甲配备的头盔的顿项比较短小。
这两种铠能是这个时代防御能力强的甲胄,数百个人穿戴齐整,直接化身汉末超人。
陷阵营破阵,在这种优势之下,剩余军队再从侧翼辅之,攻打敌军两翼,莫说是不精锐的军队,就算是精锐大军,也可能被冲散。
当然,正所谓“好马配好鞍“,这种铠甲的重量极大,一般士兵也难以负重,必须是久经战阵、且体魄壮硕的士兵操持,否则无法灵活使用。
因此,便是穷张辽之力,这陷阵营也只有几百人而已。
同时,陷阵营还搭配长矛,以能够更好的冲破敌阵。
“这我如何不知?”魏军逞凶,魏延此刻却还是非常平静。
汉军军阵虽然快被陷阵营捅穿了,但还有第二道防线。
两翼具有骑兵游弋,不怕突袭。
况且
此战他并非是求胜。
而是要拖住张辽,给赵云争取时间。
“陷阵营虽强,但人力有时穷,他们撑不了多久了。”
而在另外一边的战车上,张辽很明显也看到了前面的情况。
“陷阵营乏力了,汉军军阵未被冲散。”
张辽眉头微皱。
实际上,陷阵营冲入敌阵两百多步,已经是极深的了,但奈何汉国的军阵比这个更深,而且被重甲步兵冲阵,也并没有大规模的慌乱,这是精兵啊!
“这个汉中都督,看来带兵是有些本事的。”张辽有些可惜的叹息一声。
若不是精锐,此刻陷阵营已经是建功了。
不过他也不急。
虽然张辽心中想要一战而胜汉军,但胜了魏延,还有张飞,胜了张飞还有汉太子刘禅。
他这一万多本部精锐,可经不起这样的消耗。
至少得等后续主力魏军到了,才能收复关中。
他现在的兵力,完全不够。
汉军可不是吴军。
刘禅也不是孙权。
以八百破十万,恐怕人生也只能有一次了。
“鸣金!”事不可为,张辽有就不勉强了。
“诺!”令旗手当即挥动令旗。
呜呜呜~
魏军鸣金之声响起,冲入汉军军阵的陷阵营缓缓后退,阵型俨然,也让魏延打消了趁胜追击的意思。
“围城,打造攻城器具,准备攻城!”
赵云现在就在渭水边上行军,不将魏军的注意力吸引到这郑县来,如何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郑县被张辽经营了十日以上,城上城下,都已经被加固过了,壕沟,陷坑,拒马,卫城,堡寨,一系列的防御设施,都被修建起来了。
现在的郑县,就像是一只长满倒刺的刺猬,而汉军还不得不将其吃下去。
当然
也不一定要吃下去。
只要能困住里面的人就好了。
郑县城中,张辽的眼神很是深邃,脸上稍有不虞。
对吴军百战百胜的陷阵营,到了汉军这边就不灵了,张辽心中有些惆怅,也有些沉重。
“对面的底细,可摸清楚了?”
“城外的汉军,有两万多人,还有一部汉军,沿渭水而上,恐怕是要过渭北,打下左冯翊。”
两万多人,这其中恐怕是包括民夫的数量的。
“汉军攻城器具利害,不能坐视其攻城,今夜子时,选三千人马出城偷袭,若是汉军无防备,便烧其营寨,若是有防备,便冲破汉军围困,过渭水去渭北看看情况。”
郑县与重泉莲勺,互为掎角之势,若是渭北没了,那他便不能守着郑县了,而是要退到潼关去。
汉军若是打下蒲板津,便可突袭潼关,截断他的粮路。
郑县粮草不足,不管是潼关丢了,还是后勤断绝了,都是张辽无法接受的事情。
他手下军将虽然精锐,但若是没饭吃了,也要撂挑子。
“将军乃是主帅,不可轻动,此番前去夜袭,便交由末将了。”
说话的正是一个身着甲胄的中年大汉。
他的身高魁梧,仿佛一座移动的小山,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皮肤因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而变得黝黑粗糙,仿佛是被岁月磨砺过的坚硬石头。
正是张辽部将朱盖。
“此番出城,颇为凶险”
朱盖拍了拍胸脯,那一双眼睛虽然不大,此刻却炯炯有神,透露出坚定和果敢的光芒。浓密的眉毛像两把刷子般横在眼睛上方,更增添了几分威严。
“马革裹尸,是我等战将的宿命,我朱盖何惧战死沙场?况且出城之后,汉军也未必拦得住我,有何惧哉?”
张辽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当即说道:“夜袭不成,去驰援郑浑。”
郑浑忠心是有的,但是能力有没有,那得打一个问号。
有朱盖前去,也能稳住局势。
“诺!”
“还记得我教你的战法吗?”张辽突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