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承海身材魁梧高大,肤色古铜,脸上有几道陈旧刀疤。脸型方阔,浓眉大眼,很有武侠剧里的英豪气势。
谢星珩放下瓦罐碗筷,躬身作揖,行了大礼。
“昨天冒认贵府公子的亲友,实是形势……”
江承海没等他把话说完,长手一伸就把他胳膊捏住了,让他坐。
“客套什么?出门在外,谁还没点难处?”
不是来找麻烦的。
谢星珩松口气,主动挑起了话题。
“江伯父,您吃过早饭了吗?我熬了粥,要不要尝尝?”
江承海略有诧异。
“你熬的?”
谢星珩笑呵呵给他盛了一碗。
粥熬得浓稠,米粒煮得软烂,肉沫没彻底搅散,像一颗颗黄豆大的肉丸子,青菜切碎,与肉沫一般大。
粥上浮着一层淡黄油质,是肉里熬煮出来的荤腥,勺子搅拌间,有长条的姜丝。不爱吃可以夹出来。
江承海胃口大,吃了早饭出来,再下一份小碗粥不成问题。
肉丸弹牙,青菜绵脆,粥米软糯,滋味鲜甜,浓香不腻,热呵呵一碗下肚,额头都冒出热汗。
“不错。”
江承海夸赞一句,心里已经有了三分好感,愿意进厨房的书生少见。
他目光灼灼,欣赏之意不加掩饰。
一家落难,谢星珩能撑起门户,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亲力亲为,哪样也没落下。
对外豁得出脸面,对内体贴细致。与人相处姿态端正,以晚辈自居,不见谄媚卑微,也没半分傲气。
不卑不亢,一切都刚刚好。
江承海跟他寒暄完,问他大致有什么想法,有什么难处。
谢星珩打算把书都卖了,租小院安置下来以后,看着找个活干,或者琢磨个营生,先把日子过起来。
说到这个,他嘴角略微下压,露了苦相——想想就累。
江承海大手一挥,跟来喜吩咐:“谢公子刚来丰州,没个熟人,也不认识路,你今天跟着他,听他吩咐。”
谢星珩受宠若惊,没拒绝。
反正已经欠人情了,债多不愁,他把恩情记下就是。
江承海先礼后兵,这就绕到了此行目的上。
他看谢星珩年少俊美,又是秀才,拖到现在还未婚配,打眼一瞧,就知道这小子心高气傲,等着功名加身一步登天。
闲聊一阵,又感觉不像。
江承海有话直说:“你跟我想的少年气盛不一样。”
来了。
谢星珩直接点头,“我以前是挺气盛的。”
要稳住江家这条人脉,他得拿出诚意。
比如他从前是个混球——原身是个混球,这种随便打听就能知道的信息,没必要藏着。
“读了几本书,不知天高地厚。天灾面前,方知人力渺小,也知真情可贵。”
原身是趴在家人身上吸血,还要嫌这血不够多不够甜的白眼狼。
在家里什么忙都不帮,一味索取,奴役哥嫂做仆。
甚至稚龄侄儿摔倒在他面前,他都想踩着孩子脊背走过去。
问就是小孩子不长眼,活该。
枫江决堤,大水淹过来时,他正巧点灯夜读,听见动静,竟连大声喊醒哥嫂都嫌太粗鲁不体面,愣是自己跑了。
跑半路被淹,不会游泳,扑腾几下就没了。
谢星珩穿来就是地狱模式,会游泳也只能拖延死亡的时间。幸好大哥谢根是个疼弟弟的人,那般紧急的情况,都在房顶守着激流,把他捞回来了。
这么好的哥哥,原身竟不知珍惜。
谢星珩感叹:“我现在只想跟家人一起,把眼下的日子过好。以后攒起了银子,再娶亲生子,夫郎孩子热炕头。旁的不想了。”
江承海侧目:“夫郎?”
谢星珩点头:“我更喜欢小哥儿。”
这个世界有三种性别,男人、女人、哥儿。
哥儿成亲之后,就是夫郎。
谢星珩原以为哥儿是有男女两套器官的双儿,经过近日了解,发现不是。
他们只是长了孕痣,可以生崽的男人。
在古老传说里,这是上天赐给男人的礼物。
在现实中,这份男人的礼物,并未被珍惜。
他们地位普遍不高,男女都把他们当异类。
谢星珩不懂,也懒得懂。
他就觉着不用在古代想怎么出柜,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光明正大搞基去。
此时此刻,他脑海中浮现出江知与的样子,真真是好俊俏一哥儿。
人家父亲还坐他面前,谢星珩心虚目移,视线顺势看向楼梯,跟江承海告辞。
“我侄儿年纪小,不顶饿,我得给他送吃的去。江伯父,小子先退下,改天定登门拜谢!”
没见过谢星珩之前,说“登门拜谢”,江承海都会默认有潜台词。
无事不登三宝殿。
收了谢礼,要付出更多。
见了他之后,江承海相信直觉,这小子是要道谢。
他摆手,让来喜跟着谢星珩:“机灵点儿。”
就算谢星珩长了颗七窍玲珑心,也想不到江承海是相看来的。
因此对那句“机灵点”没有深思,只当是普通吩咐,完全想不到来喜是盯梢的。
江承海白手起家,年轻时走镖,是在鬼门关前荡秋千。知道人在绝境中,往往会爆发出令人惊讶的品格,比如谢星珩,混蛋变仁孝。
而这类人,往往经不起困境后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