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孩子们,这玩意比魔法好使多了!(2 / 2)

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而伊芙琳的父母当时就在蚁巢这个异人组织的探险队当中,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他们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蚁巢接下来可能要做的事是什么。

冒死给还没意识到这件事的古埃及文明守护人传信,双方冲突再起。

古埃及文明守护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将营地里游牧部落给带走,而伊芙琳的父母则是死在了这场冲突里,被蚁巢他们当做祭品,从哈姆纳塔这座古城里换取藏品。

之后便是古埃及文明守护人与蚁巢这个异人组织的拉锯战了。

古埃及文明守护人坚壁清野,将方圆百里之内的游牧部落全都迁走,再时刻盯着蚁巢组织,避免他们拿钱找替死鬼。

蚁巢组织更是直接,直接把哈姆纳塔这座埃及古城真实存在的秘密爆出去,吸引世界各地的异人前来探索。

那会一战刚打完,古埃及文明守护人自然避不开这场世界大战,本身就是半残的状态,根本没法兼顾多头,局势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古埃及文明守护人千日防贼,哪头来人堵哪头。

蚁巢组织也惜命,看到古埃及文明守护人这样堵自己,没法找替死鬼来当祭品,直接采取了最笨的办法,用重金贿赂埃及总督,让他直接派军队来这里驻扎。

反正都确定了你们的圣地就在这里,那就是不用祭品,挖都给你们挖出来。

而且在这过程中要是出个什么意外塌方,死上个把人,抚恤金给到位,对他们来说一样稳赚不赔。

在这样彼此僵持了五年快六年左右,王一和艾萨克·塔伯两个生力军的加入,这才让这件事有了转机。

“没想到一张照片背后有这么多故事啊,塔伯先生,你不是说你们跟总督打好了招呼吗?”

“一天的时间,让驻守在这里的士兵全部撤离,这本身就是一件让人起疑心的事。总督只能用轮换的理由让这些士兵分批撤离,在新一批军队到来之前,会有一个三小时的空档,那是我们的机会。”

王一看着手中这张黑白照片,感慨之余也从艾萨克·塔伯这里得到了答案。

“所以还得我们自己清场是吧。”

“完全正确,总督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那就做准备吧,馆长先生,就不要让你们的人做无谓牺牲了,如果只是一群异人,我想我们能解决,你没意见吧,塔伯先生。”

“我带学生们出来,本来就是为了锻炼他们,总得给他们一个实操的机会。他们输给你一方面是因为本身没学到家,但在我看来,他们还沉浸在过去异人之间的战斗上,没有跟上时代,这回也好让他们明白新时代下,异人之间的战斗该是什么样。”

“哦?”

王一也被塔伯这话挑起了兴趣,在沙丘那里等到日落西山,即将入夜之际,驻扎在营地里最后一批士兵离开,只留下蚁巢这个异人组织留守自己,王一他们这才留下一人在这里盯梢,便回到沙丘之下的营地。

而看到王一和艾萨克·塔伯他们回来,留守在营地的这帮欧洲异人也明白接下来会有一场实战,当下便是站起,却被艾萨克·塔伯用手势阻止。

“这次你们只负责当观众。”

“啊?”

一干欧洲异人面面相觑,让自家院长替他们冲锋陷阵,旁边还是来自北美的暴发户亲戚,这让他们看着,脸面都丢完了。

但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塔伯食指一挥,脚下的黄沙瞬间化作绳索缠绕在自己学生身上,虽然能够凭借自身修为挣脱开,但这也是塔伯表明了态度。

见到自家学生识趣在自己的魔法下老实坐稳,艾萨克·塔伯这才走到自己的骆驼旁,开始脱下自己的马甲,换上一身行军作战服,同时也解开了放在骆驼上的行囊。

嘴里也在念念有词。

“我知道你们一直在想输给王一先生是因为你们对魔法的修习还不到家,这次只要能在这里找到那位跟伟大的梅林相同位格的埃及大祭司伊莫顿留下来的资料,或许你们就可以跟王一先生再打一场。

孩子们,当你们带着这种想法来挑战王一先生时,你们就已经输了,因为你们这是从潜意识里觉得伟大的梅林留给我们的东西无法胜过王一先生,如果是这样,那你们就不配为弗拉梅尔学院的学生。”

那个王一的老熟人塔伯特刚要开口解释,就被塔伯伸出食指制止。

“我要你们明白一件事,从过去到现在,异人从来就不是主角,我们只是掌握了一些别人不懂的东西,不代表我们就优于普通人。异人是人,普通人也是人,人被杀就会死,而能够杀死普通人的方法同样也能杀死异人,尤其是现在。

所以孩子们,魔法师也好,战士也罢,其实本质上跟东方的武学一样,就是一种强身健体,锤炼精神的方式。真要杀死一个人,打败一个对手,时代已经给出了我们答案,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这个,这个可比魔法好使多了。”

当艾萨克·塔伯转过身时,身上已是全副武装。

手持霰弹枪,几颗手雷挂在腰间,而在他背后还挂着一挺汤姆逊冲锋枪和两个弹鼓,两把韦伯利左轮挂在大腿两侧,而在艾萨克的胸口,一枚勋章挂在那里。

“重新认识一下,弗拉梅尔·艾萨克·塔伯,英国皇家空军上尉。”

不是哥们,你不是拿着邓布利多的剧本嘛!怎么换成白袍法师萨鲁曼了啊!

看着艾萨克·塔伯的一身行头,王一挑眉,心里吐槽之余,也朝旁边的钱博尔使了个眼色。

这位也是心领神会骑上骆驼,掏出了他最喜欢的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又称之为春田步枪,正宗美国货。

如果单论玩枪,钱博尔这位军火商之子,先天异人的能力与枪最是搭配。

王一也同样翻身骑上骆驼,双持勃朗宁,一把汤姆逊冲锋枪也挂在边上,咧起笑容。

“我觉得我这趟埃及之旅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塔伯先生你这位朋友啊。”

看到王一如此娴熟的掏枪,艾萨克·塔伯脸上也露出遇见知音的表情,同样回道。

“我也是如此啊,王一先生。”

两人对视一笑,缰绳一挥,三匹骆驼就载着荷枪实弹的三人冲上沙丘,带着滚滚烟尘朝着远处的营地杀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