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一样。”
“也就是说,警方当时在用点三八左轮手枪硬拼AK?直到我的当事人闯入,中断了枪战。”
“他是要救劫匪!”
“你只需要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是……”
“请问你,当事人是用哪只手开枪?左手还是右手?”
“右手。他左手握着方向盘。”
严少筠脑海里,陈彦祖形象越来越清晰。自己的思维、灵魂逐渐消散,完全是脑海里的陈彦祖在控制身体。
虚空中仿佛是陈彦祖在开口,再通过自己的身体把要说的话说出去。
“请问,梁盛名一共开了几枪?”
“大概是五枪左右吧……”
“左右?”
“现场太乱,我搞不清楚。”
“我的当事人开了几枪?”
“反对!被告开枪的次数和罪行毫无关系!且和证人无关。”
“反对有效,证人无需回答。”
“梁盛名枪法怎么样?”
“名叔射击成绩很好的,是公认的神枪手。”
“也就是因为他的枪法足够好,才能在鸣枪示警无效之后,首发命中击中一名劫匪是不是?”
“是。”
“梁盛名总共开了五枪,两枪击中劫匪,也就是说,梁警官向我的当事人开了三枪……”
何伟伦:“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引导陪审团情绪。”
“反对有效!”
严少筠这种状态最大的好处是,法官说什么也影响不了她。
这时候继续按照训练时模拟的情景继续:
“控方证物P3显示,富豪表行现场提取到的黑星手枪弹头一枚,梁盛名体内弹头一枚,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用右手总共开了两枪。”
“反对,弹头数量无法准确证明开了几枪,且辩方律师纠结于这个问题,根本就是在转移重点。”
“法官阁下,我想说的是,我的当事人为左利手!也就是普通人说的左撇子!他在口供上的签名也可以证明我的观点!梁盛名向我的当事人连开三枪,我的当事人以非惯用手开两枪。在口供中,当事人称在码头与劫匪头目黄彪正面冲突,并开枪将黄彪打伤。而控方证物P7,也就是军火专家出具的报告,也证明了当事人左右手均提取到火药残留。结合当事人供词以及警方报告,可以认定,当事人打伤黄彪时,是用左手开枪。”
何伟伦眉头皱起:“辩方律师提出的观点太过荒谬。即便可以证明嫌疑人是左利手,也无法用来证明其向梁盛名开枪的行为不是谋杀。”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我希望控方律师正视事实,我的当事人在码头,曾经帮助警方,朝劫匪开火!那次他是用惯用手,而对梁盛名开枪时,用的非惯用手!”
麦家烈忍不住敲响了法槌:“辩方律师请注意,现在是盘问证人环节。”
“对不起法官阁下……”
落座之后,严少筠心头狂跳。
还是第一次在法庭说这么多话……
陈彦祖的叮嘱在耳边回荡。
“有些时候,适当的犯错对官司有利无害。我们上了庭,就像是上了战场一样。战场上只要能打败敌人的,就是好战术。在法庭,遵守纪律的乖孩子得不到奖励,打赢官司那个才能得到奖学金。刑事官司的决定因素是陪审团,只要让陪审团倾向我们,就是得分!”
严少筠只觉得头晕晕的,心跳快得要死,汗更是不知出了多少。
比起第一次上庭,这次当然是好多了。
不过这种表现对于身体的负荷也不可小觑,严少筠身体素质又很是平常,已经感觉有点难以应付,拼命喘着粗气。
陈彦祖拉住她的手。
罗乐儿投去鄙夷目光。
何伟伦神情凝重。
官司不难打,难的是怎么帮家贤。毕竟认识那么多年,不可能真的不帮忙。
束手束脚的仗,实在太难打。
原本的证人包括孕妇的丈夫,用来证明劫匪的凶残;军火专家林强,用来证明导致梁盛名死亡的子弹来自杜志辉所用手枪;梁盛名的上司、同事,用来证明梁盛名是个尽职尽责的好警察。
但是这几个人都会面临刘胜基的问题,就是可能被问到不该问的东西,说出汤家贤不想听到的答案。
该死!
家贤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他们一定知道了什么,否则不会时不时把话题往人数上引。
两个水平相当的拳手较量,其中一个突然被封了一只手,肯定会被动挨打。
不过被动不等于没得打。
何伟伦连忙开口:“我申请传召八号证人,西九龙重案组高级督察汤家贤上庭作证。”
和证人席的汤家贤确认了一下眼神,何伟伦清清喉咙:“汤家贤督察,请你向陪审团介绍一下案发的情形。”
汤家贤不愧是经常上报纸做专访的人,这种场面根本吓不住他,嗓音清亮从容不迫:“案发当日,我们接到线报,在油麻地富贵表行附近,出现几名形迹可疑分子,很可能意图不轨。我带领重案组同事赶到现场,就发现两名军装警和三名持械劫匪交火。三名劫匪中,两人持AK,一人持手枪。我见到这种情形,当即下令对劫匪实施抓捕。但是由于被告的车子突然冲入现场,导致抓捕失败。得知几名劫匪在西贡十七号码头藏身的消息后,警方于次日凌晨一点十二分,对码头货仓发动了突袭。劫匪在明知陷入包围的前提下,依旧负隅顽抗。为避免伤及无辜,我下令全员开火,最终将三名劫匪击毙。被告当时也受了重伤,眼看逃走无望才选择投降。”
“辩方律师可以盘问证人……辩方律师,你还好么?”
看着严少筠站起来摇摇晃晃的样子,麦家烈有些迟疑。
由于这个问题本身不在预案里,严少筠并没有回答,而是直盯着汤家贤。
这次的笔扎在“八月十五”左边,这个比较敏感的地方。
预案C-7,盘问汤家贤。
“汤督察,请问你是如何得知劫匪出现在油麻地。”
“事关机密无可奉告。”
“你是如何得知劫匪后藏身于西贡十七号码头?”
“无可奉告。”
“按照你的描述,是否可以认为油麻地富贵表行的抓捕是一场仓促的遭遇战,而不是早有准备的伏击战?”
“当然。”
“请问你和你的同事当天是否申领了避弹衣?”
“是的,为了保障同事安全,我签字申领了避弹衣,配发给所有冲在第一排的警官。”
“请问你是否穿了避弹衣?”
“反对!证人是否穿避弹衣和案情无关。”
“法官阁下,证人刚刚说这是一场仓促的遭遇战,但是申领避弹衣显然不是临时起意行为。”
“反对无效,证人需要如实回答。”
“穿了。”汤家贤吸了口气:“这是我的……个人习惯,我这个人比较谨慎……”
严少筠已经不理会或者说理会不了他的解释,直接转入下一个问题:“是否每次遭遇战,警方都会申领避弹衣?申领的时间,是发生在汤督察得到劫匪的详细报告之前,还是之后?”
“反对……反对辩方律师恶意猜测。”
“请问汤督察,你是否认为被告的行为,导致了富贵表行抓捕行动失败?”
“是。”
“我这里有一份报道,是关于今年三月份,尖沙咀一家银楼的劫案。”
严少筠虽然拿着报纸,但是根本看不清上面写什么,只能靠记忆背诵。
报纸就是记忆点。
当我高举一份折成这种形状的报纸时,我要说的是……
“报纸上写着警员与劫匪当街交火,双方射弹一百余发,致两名警员一名路人受伤。最终劫匪成功逃脱,至今未能逮捕归案。警方发言人称,悍匪之所以可以逃脱,是因为警员装备较弱,无力与自动枪对抗。这也是一场仓促的遭遇战,劫匪只有两名,持一支AK一支手枪,警员的数量为数十人。武器配备和重案组的各位警官一样,均为点三八口径左轮手枪。汤督察刚刚说自己那场遭遇战劫匪有三名,配备两支AK、一支手枪,而警方人数、武器配备和尖沙咀银楼劫案的警员类似,为何汤督察如此肯定,如果我的当事人不出现,你们的抓捕就不会失败?是因为你的个人猜测?还是因为这不是一场遭遇战,而是有计划的伏击?你刚刚是不是在陪审团面前说了假话?”
“反对!反对辩方律师混淆视听。把两宗毫无关系的案件强行关联!”
是么?我马上就让你知道有没有关联?
严少筠隐约间感觉自己抓到了胜利的希望。
这个感觉不是陈彦祖的,是她的,是属于严少筠的!
拥抱胜利的喜悦,强烈的刺激,让她周身热血上涌。
严少筠张开嘴巴,想要说什么,但是下一秒,却双眼一翻,身体歪倒在陈彦祖身上。
(从今天开始每日一更,每次更新为4K大章,如无特殊说明,每日单更一个大章节,TVB律政题材创作不易,请广大读者朋友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