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 第三新汴京市(1 / 2)

“大家听我说!”那个人也来了精神,大声呼吁起来:“既然都赞同,那我们就赶紧推举皇帝,兴复大宋吧!”

众人纷纷表示赞同,但还是有人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看台上,一个大嗓门的汉子喊道:“你说的这甚么大宋,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之前,我听城里的说书先生,讲了不少塞里斯故事,可从没听说过这个宋朝啊?”

“是啊。”其他人也有表示质疑的:“我听的都是兴复大汉,从来没听说过兴复大宋。你这又是哪来的把戏?”

“而且大宋的皇帝,我怎么记得也不姓完颜啊?你搞错了吧!”

“就是啊……”

这些反对者议论纷纷,很快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他们纷纷看向演说者,想看他怎么解释。

但演说者却没有慌乱,而是摇摇头,介绍起自己的想法来。

“我们兴复大宋,是有据可考的,可不是随便胡扯一下。”他告诉大家:“汉朝确实是个塞里斯的王朝,但是我们这边没有故事里那种汉室宗亲啊。而且相比起来,显然还是宋朝更适合我们!”

“怎么说?”

“伱给解释解释?”

观众们好奇起来,纷纷问道。

“你们这就不懂了吧。我可是了解过,不同的塞里斯王朝,其实不是同一个方式。”他告诉大家:“比如汉朝的建立,就是兼并战争打出来的结果;而大宋和其他王朝不同,是一位将军,被大家推举为皇帝的。”

“这个过程,甚至都没有对东方的刻板印象里,那些繁缛的仪式和规则条目,只是弄了一件黄色的外袍,给他一披,就算是军团拥护他称帝了。真要说起来,其实大宋才更类似我们面对的情况啊。”

“我们现在一时半会又找不到个汉室宗亲,不过大宋也不错,是吧?从这件事里,就可以看出,宋朝皇帝的权力来自于军团和人民。相对于波斯式的暴君专制,显然还是大宋更尊重公民的利益——实际上,相比于其他时代,大宋也确实非常重视首都的发展,维护市民的利益。所以我觉得,这个选择还是有道理的啊。”

听他这么一说,众人更加赞同了。

“我早就看那些乡巴佬不顺眼了。朝廷凭什么放这么多人外地人进来,抢我们的好处?”

“肯定是故意的。这就是要故意给我们城里人掺水,破坏我们城市的精神,玷污市民的文化。”

“我们这个王朝,听说自称汉姓是刘?那看起来,确实还是不如大宋啊。”

“哎,真想回到大宋去。”

“看来,我早就是个大宋人了!”

“……”

这个话题,引发了大家的强烈共鸣,让众多市民都纷纷感慨起来。这下,反对的声音也小了很多。

只是,他们有些发言过于激进,让在场的一些帮会成员都看不下去了。好在今天,绝大部分罗斯黑帮都去向不明,才没有被这些言论激怒,直接和大宋支持者们打起来。

不过,和只听过几段汉末故事话本的市民比起来,弗拉霍斯老爷本人,对塞里斯历史的了解,明显要多一些。

“你们这些人,什么都不懂,就在这里瞎激动。”他发现了显摆的机会,连忙站起身,又开始训斥周围的人:“最大的问题在哪,你们还没发现么?谁告诉你们,大宋皇帝姓完颜的?人家姓赵啊。”

“这样么?”众人对此完全不了解。

“大宋的历史很长的,和我们一样,不止有一个阶段。”演说者告诉他们:“最开始的时候,大宋的首都在汴州。但后来,因为内外压力实在太大,原有的统治方式已经无法维持,所以,他们就把国土分为南北两部分,分别统治。”

“北部帝国,依然以原来的汴州为首都,简称‘北宋’,常年由完颜家族统治;南部帝国,则把都城设置在杭州,并把那里称为‘新汴京’,这个国家也称为‘南宋’,常年由赵家族统治。两边各有两位皇帝,共同管理幅员辽阔的大宋帝国。所以,说谁是汴州皇帝,其实都可以。”

“原来是这个意思。”众人恍然大悟:“以前,确实偶尔听说一些类似的词汇,但还从来没有把它们串起来过。这么一看,真是和罗马越来越像了。”

“对啊。”演说者点点头:“但是后来,大宋还是沦亡了。新兴的蛮族一波接着一波地冲垮了帝国的边境,北部帝国首先覆灭,而南部帝国多坚持了一段时间之后,最终也没能顶住。”

“虽然大宋灭亡了,但人们依旧在怀念他。你们都知道明朝的皇帝吧?他家有人现在就在君士坦丁堡呢。他们当年,就是借着兴复大宋的名义起兵,如此以来,才能得到这么多人的拥护和支持,创造出奇迹般的战果。”

见他连实际例子都举出来了,众人愈发觉得这样有道理。不过弗拉霍斯还是有些不甘心,质问道:“你之前的例子都错了。完颜氏和赵氏都是死仇,整天势不两立,相互视为蛮族,不知道打了多少仗了,可不是你说的这样。”

“哎呀老爷,您看,咱们当年,东帝国和西帝国,也没少打死打活啊。”演说者提醒道:“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现象,不能说明什么吧。”

“是啊。”

“弗拉霍斯又掉书袋了。”

“这家伙就喜欢装高深,讲些其他人听不懂的、似是而非的东西。别理他就行了。”

众人议论纷纷,对于弗拉霍斯的争辩,显然并不怎么相信。

“不同的政治家族,相互之间有矛盾乃至积累的仇恨,都是很正常的。你们看,上个月,马克里斯老爷不是还带人去砸门,扬言要殴打弗拉霍斯老爷么?”演说者指出:

“而且,赵家族和完颜家族,确实有很多共性。他们都是缪斯的宠儿,两个家族里都涌现出了一众文学家、画家和书写艺术家。连他们擅长的风格和艺术字体,都是非常相似的。很明显,我们不能真把这两个家族简单地视为蛮族。毕竟,他们彼此的共同之处和相互联系,也是非常有意思的。”

“我们这里,赵氏和完颜氏都有啊。”有人也趁机劝道:“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用犹豫了。”

“对啊,虽然两个汴州都沦陷了,但我们还可以建立第三个汴州。”另一个好事者也立刻提出自己的意见:“神学家们怎么说的来着?人世间的汴州可以被毁灭,但上帝的汴州,是永远不会消亡的!”

众人纷纷响应,高声欢呼。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兴高采烈地加入讨论,很快,便形成了基本的共识。

弗拉霍斯还在孤零零地挣扎,试图说服其他人,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基本史实的了解,已经偏差到离谱的程度了。然而,大家正在兴头上,根本没人理他。

“真是见了鬼了!”弗拉霍斯气的只能跟几个亲近随从发牢骚:“疯了,都疯了!”

“大家本来就容易发疯。”之前屡次发表意见,结果都不被采纳的随从,跟着牢骚道:“您和其他几位老爷,不就是看中了他们这个特性,才做这种准备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