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先去周记药铺,没有打扰吴掌柜,只是托南星给小唐带话,有时间了把小花和小黑带回来吧。让人家养了好几个月了,实在不好意思。
高歌买了一只大公鸡,老板不管杀,只得请老板把鸡砸晕了。高歌付了钱,瞥见鸡笼子旁边有半筐鸡毛,混着鸡爪子。
高歌眼睛一亮,“大叔,你这不是管宰鸡吗?”高歌喜欢吃鸡肉,那个时空卖鸡的不管宰鸡,卖鱼的不管宰鱼,令高歌很是无奈。
“不管的哟,”卖鸡大叔面善,耐心解释道:“这是悦膳饭庄要的鸡,他们要宰好的。为着能挣几个钱儿,我都成了杀鸡能手了。”说着呵呵笑了。
“大叔,你也帮我宰了呗。”
“不成不成,”卖鸡大叔连连摆手,“杀鸡好杀,煺毛太麻烦。已经,已经没有开水了。”
高歌撅着个小嘴叹口气,她就是嫌煺毛麻烦呀。把开水浇在鸡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个味儿,高歌是怕怕的,何况拔毛能拔到怀疑人生。
“饭庄买了几只鸡?”
“伙计说明儿有大宴,买了七只。”卖鸡大叔下意识的活动活动手指,全家齐上阵拔鸡毛,个个儿手指痛的握不住筷子。好在不是每日这样,不然他得愁死。
“这些都是扔掉的吧?”高歌指指盛鸡毛的筐。
“是哦,后半晌收脏物的张瘸子来拉走。”
高歌一听笑得眉眼弯弯,“把鸡爪子给我吧大叔。”
“你要鸡爪子?干啥啊?”卖鸡大叔疑惑地问。
高歌笑嘻嘻的道:“吃啊!”
还是头一遭听说有人吃鸡爪子,卖鸡大叔随即释然,定是小女娃家日子不好过,虽然鸡爪子没有肉,好歹也是个荤腥。他怜惜的看看高歌,弯腰在鸡毛里扒拉出鸡爪子,放在鸡笼子上。
高歌愉快地收起十四只鸡爪子,加上自己买的,嗯,够了。
尹四儿娘见高歌连鸡爪子都要,不禁对外界传言有了怀疑。都说林凤玲家挣了不少银钱,这怎么还吃鸡爪子?初见高歌买鸡,她可羡慕呢,不年不节的吃鸡。高歌说家里老人娃娃都有,得给她们补补。
是了,定是林凤玲家人口多,一只鸡不够吃,可是鸡爪子也没个肉儿,还要费了油盐酱醋去炖。到底是小娃子不懂啊!捡就捡吧,反正也没花钱。尹四儿娘也就没有阻拦。她琢磨着等儿媳妇坐月子,要不要杀只鸡。
高歌本想去首饰店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发簪,换了林凤玲用的木簪子。又一想,和表妗子一起来的,还是不要买了,免得传扬出去走了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