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杀掉了五个来自王国的人。这件事,总是要还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跟沃夫朗喝醉了,但说起当天的事,却非常平静。
我们喝下的泉水没有毒,呈现紫色的原因大概是矿石中的化学物质,但对人体无害,唯一能感受出的作用是肚子饱了。
这泉水干脆叫红牛泉吧。
躺在草地上,想仰望天空必须要眯起眼睛。
天空到底有多少层呢?有几种蓝色呢?在什么高度能看到这个世界的地平线呢?
面对这样的天空,心情应该放松下来,什么都不去考虑,可我始终记得一件事,那就是王国要肃清南部平原了。
“王国,会怎么对待我们呢?”
“不知道啊。”
“枪打在你身上,疼不疼?”
“疼啊。”
“到现在为止,你为了保护我,中过多少枪了?”
“只有一枪。”
“嗯,我记得。”
“我们一点都没变啊。”
美杜莎说出这种话,我已经不吃惊了。她,还是那个擅用弓箭的魔物,而我,还是那个想跟她过着田园生活的傻小子。不论如何沧海桑田,我们心里的愿望不会变。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枪,也没有魔法就好了。”
“那就把枪扔掉吧。”
“扔掉了枪,我觉得我就跟一只会被人随便捏死的小虫子没什么区别。”
枪这件工具,不能用好坏来形容。我一直都不曾拥有过一件可以随时取走人性命的东西,可现在我有了。人的生命比什么都坚强,也比什么都脆弱。指甲盖那么大的铅粒子,往脑袋上一打,这人就死了。
美杜莎与我的最大区别就是,她时时刻刻都有杀人的心,而我只有在逼急了的时候才有杀人的心。但现在,美杜莎开始趋近于我的作风。
之前在路上,我和她有过这样的对话。
“歌果,以后别老打打杀杀的。”
“为什么啊?”
“日常懂不懂啊?日常。”
“不懂。”
“日常就是每天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来歌你能说人话吗?”
“是我不好,我不说中文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幸福的生活已经很近了。”
“嗯,近了。”
我不知道幸福的生活是否真的已经很近了,但至少现在还算不上幸福,至少还有一件事我们没有解决。
终于想起了羽毛还在挨饿,我们爬起来继续寻找食物。红牛泉也许真的能起到恢复魔力和体力的效用,可我这个魔法小白,就算喝下一大桶也没什么卵用。
梦幻之森到底是个什么地方,我们当时根本不懂,只知道是个童话仙境一般的小树林子。直到后来听格瑞的介绍才明白,这里真的很神圣,我们未经允许喝了两口泉水,比硬闯皇宫的罪行还严重。
当我们一路说笑着回到拴马的地方时,第二次遭遇了冒险者。
而这一仗,注定会输。
理由有三:
第一,我们跟对手直接打了个照面,十米以上的距离对我们非常不利。
第二,美杜莎被看见,就已经没有协商的余地了。
第三,这帮人不但人数多,而且有多个魔法师。
“是美杜莎!”
“明白,美杜莎和一个人类。”
冒险者们开始叫喊,听不出任何的慌乱,反而像是确认魔物种类的对话。
“应该是冒险者。”
“就像以前那五个人?”
“嗯,差不多,怎么办?”
“我看到了八个。”
“那就算他们有十个人,我们是逃跑还是打?”
打心底里,我是不想跟王国的冒险者干仗的,但现实总不给我选择的余地。我跟歌果分别躲在两棵树后,商量对策。
“来歌,打吧。”
“嗯。”
歌果没再多说什么,点点头,拔出了短弓。我拿着枪,尽量让呼吸平稳下来。
除了黄毛队长那一次,我们再没跟人类战斗过,轻敌是不可避免的。
小规模冲突,人类绝对打不过魔物,这已经成了我的定式思维。
即使不轻敌,我们也绝对打不过英斯雷王国第一皇家授权的“铸蔷薇”小队。
我信任歌果的弓箭,也信任手里的枪,在决定进攻之后,她射出了第一支箭。那支箭没用魔法,速度很快,命中了一个拿步枪准备瞄准的男人手腕。
奇怪的是,手腕的贯穿伤却没有按照我的思维逻辑,引发男人痛苦的惨叫,反而引来了对面迅猛的反击。
“呯!”
第一枪,仅仅是第一枪就命中了歌果的尾巴!
“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