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杨永贵的第一个问题是针对国企改革层面的性质而担心的话,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针对这一轮改革的具体方略质疑了。
前者需要厘清关系,明确性质,而在这一点上,恐怕只是一些理论上的解释是难以说服人的,对此陆为民也有心理准备,他原本以为可能会是陈昌俊要在这个问题上发难,没想到却是杨永贵先跳出来了。
后者是麓山集团的兼并步骤问题,对这一点陆为民倒没觉得杨永贵的说法有什么问题,只怕不仅仅是杨永贵,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这方面的疑虑。
麓山集团不到十万锭的产能,资产也不过区区2.2亿元,一下子要吞下四家国企,总资产超过12亿,这要说是蛇吞象一点不为过,就算是当下麓山集团发展势头很快,但是也不能脱离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样超常规的膨胀,很容易消化不良,甚至可能导致企业崩盘。
在这一点上有人质疑陆为民觉得很正常,甚至他估计尚权智和童云松乃至魏行侠都一样担心,只不过这个方案是自己煞费苦心的制定出来的,而且自己也曾经谈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一定顺序循序渐进来推进,所以他们才没有把这个问题提出来。
但现在杨永贵把这个话题挑明了,那就需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回应。
“杨书记的问题恐怕也是很多人的担心,事实上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也考虑过,第一个我觉得这是一个定性问题,那就是当我们的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改制时,是不是两个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兼并就只能变成纯粹的公有制企业,不能牵扯其他性质的权属?我觉得这个问题要这样来看,我们的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工人都是企业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单纯的把职工和企业割裂开来,我们在完成企业改制时,实现了产权权属的变更,那么就理所应当的包含他们为之付出的劳动,他们也是全民也好,集体也好,都是劳动者的一部分,这是我的理解,那么给予他们一定数量的股权我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当然杨书记说提到的没有法律依据这一点也的确是一个问题,所以我准备将这个方案再报经省里有关部门审批的同时也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制定关于宋州企业改革相关法规,这样有助于我们在推进企业改革中依法履职,避免盲目妄动。”
陆为民的话立即引起了在座众人的一阵议论,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来制定相关法规,这是所有人都未曾想到的,但是很快就有人醒悟过来,宋州市是******审批通过的较大城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这种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意义。
尚权智和童云松、魏行侠都交换了一下眼神,对于陆为民的这个回答也都是惊奇中有些赞许,这家伙脑瓜子的确够用,没有法律支持,那么宋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可以制定通过地方性法规来成为法律依据。
原本还想附和杨永贵意见的陈昌俊也是一呆,他和杨永贵也同样没有想到这一个问题居然就被陆为民用异乎寻常的精妙一招给化解了,而且人大常委会如果企业改革制定出来地方性法规,反而会成为陆为民用来指定相关方案的最坚实的法律依据,更增加了陆为民手中方案的可靠性。
“至于第二个问题,我觉得杨书记恐怕也说出了很多人心里的担心,其实包括我本人在内也一样,麓山集团要接手这四家企业,这是我们市政府的条件,我们市里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的消化这一万多纺织工人的就业问题,而麓山集团目前正处于高速扩张期,从他们近两三年的发展就可以看得出来的发展速度和势头,我个人看法,兼并一纺厂接手一纺厂几千职工问题不大,因为按照魏嘉平他们的构想,他们原本也是准备要在今年进一步新扩产能,同时新招职工两千人,而一纺厂职工按照当下中央出台压锭之后部分工人可以提前退休的条件政策,以及按照市里出台的主辅分离政策,现下一纺厂六千多职工可以有一千余人分流出来,也就是还有五千左右的职工需要消化,我和魏嘉平他们探讨过,如果在目前情势下把他们原有扩张规模适度放大,同时建设自备电厂,是完全可以消化一纺厂的职工。”
陆为民的话让在场所有人心里都有些嘀咕,按照他的意思,那就是麓山集团目前只能接手一纺厂,那二纺厂和针织二厂、针织四厂呢?
“但是一纺厂里是不是那五千职工都需要无条件的由麓山集团接手呢?我觉得这也需要考虑,一方面可能会有部分职工对新麓山集团的前景并不看好,并不愿意到新麓山集团中工作,根据我们前期了解,有部分职工希望在可以拿到一定补偿的情况下自己出去创业闯荡,我觉得这也可以理解,而且应当给予支持,因为有这个想法的职工多半是有一些门道和谋生技能的,如果他们自己能出去寻找更好的发展,这当然是好事,我们要鼓励支持,这一部分群体我们初步了解应该也有七八百人到一千人左右。”
陆为民有条不紊的介绍着自己的想法,要解决这一万多职工的生计问题不是一件简单事情,比起自己在双峰和阜头推进的企业改制,其难度不可同日而语,只能多筹并举,广辟渠道来解决这些人去处,同时还要尽可能做到符合他们自己的意愿。